“小千,去柴房将那小妮子带出来。” 赵家的主母,也是这云来居的老板娘李氏,正躺坐在春阳灿灿的美人榻上,对着站立在下首的伙计发令。 本是美人娇憨卧榻的画面,但是由丰满的李氏矫揉造作出来,却如水桶横卧,让人以为厨房换了地儿。 小千闻言,抬起头来应声是,便迫不及待往楼下去,望在李氏旁边的少女眼中,化作一个白眼。 “母亲,不是说关三日嘛!今儿个才刚第三日,再怎么也得到晚上,才能放那丫头出来吧?” 少女凑到榻前坐下,拿着帕子的小手握着李氏,樱唇嘟起,甚是俏皮,眉眼可以瞧出几分李氏年轻时候的样子。 若说李氏年轻时,长相也并不俗,后来嫁到赵家,每日忙活着照顾公婆,又要持家,细柳纤腰,也算是十里八乡的美人儿。 只是后来公婆去世,又开了这家云来居客栈,生意一日好过一日,再加上没有什么愁心事,自然就一日丰腴过一日,成了如今这般样子。 见自家闺女儿不满,李氏慵懒一笑,抚在大小姐赵云珠面上,道:“你一个千金大小姐,跟那死丫头做什么一般见识?若是让她再在柴房待下去,饿出什么毛病来,还不得咱们花钱医治?便是没什么病,客栈里的活儿还少吗?都等着她做呢。” “她能饿到么?我瞧着小千那样子,指不定给那丫头早送过吃的了,而且您安排的那些事,哪个是她自己做的?”赵云珠没好气道。 云来居里两个最得力的伙计,阿贵倒还好,只听自己的,那个叫小千的,却将赵天歌的话看得比自己的还重,分明就是跟自己对着干。 “厨房里我早就让阿贵盯着了,没有少什么东西,以那丫头的性子,别人吃剩的东西只怕也瞧不上,除了饿还能怎么着?”李氏乜斜着眼,“至于那些活,只要有人干就行,指望她一个小丫头是继续摔了汝窑碟盘,还是打破了景德镇的瓷碗?” 刚到门口,天歌便听到这样的对话,唇角不由露出一抹冷笑。 李氏偏心,在外人看来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家里两个小姐,大小姐赵云珠生得娇媚动人,若不说出身份去,谁不把她当作高门大户里的小姐?哪里会知道竟是商户的女儿? 反倒是二小姐赵天歌,相貌本就一般,又生得黑些,还越长越平庸,除却那一双黑亮的猫儿眼让人眼前一亮,但也只是一亮。 这人便是塞到人群里,只怕不看个十眼八眼的,再怎么也找不出来。 这样的明珠鱼眼比对之下,换谁都会更喜欢大小姐一点。 但是李氏自己却知道,自己不喜欢天歌的原因,根本不是她姿色平庸。 开客栈又不是做皮肉生意,哪里就会因为孩子长得不好而偏颇至此? 不外是天歌不是自己亲生的罢了! 若说前世天歌还会为了李氏的疼爱而费尽心思,希望自己任劳任怨的懂事能让李氏喜欢,那如今她才不会去做这样的蠢事。 为人母的心本就是偏的。 只不过偏的是自己的亲女儿,不是自己这个外人罢了。 但目下为止,只要李氏对外还承认自己是她的女儿,就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这也是为什么她宁肯在赵家招人嫌,也不愿意在重来一次后,尽快脱离赵家。 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 她还没有等到那个来接她,不,是接赵家小姐的人。 所以当初和赵云珠之间生了嫌隙,李氏罚她去厨房里帮工,她便“笨手笨脚”的打碎了包间贵客专用的碟碗,气得李氏咬牙切齿叫嚣着打她,却又不敢下手。 倒是吓得旁边的小千以为李氏真要严惩她,连忙拉着她一起赔罪,说是自己没给二小姐教好。 李氏本不敢再安排什么洗碗收拾盘子的活计给她,但有了小千这般,不仅把帐算在了小千身上,又给小千落了活计,让天歌是又气又感动。 所以自那之后,为了小千,不是太欺人的事情,她也便在店里忙活一番。 毕竟在店里招呼客人,比跟赵云珠阴阳怪气让人舒坦。 想到小千,她转过头,让小千下去忙活,自己进去。 小千面带担忧,但见天歌面色平和,不像是会闹事地样子,便一步三回头地向楼下走去。 天歌见状,这才折过身来,将头发又拉乱了几分,肩膀垮拉,眼睛无神,有气无力地推门进去。 饿了两天两夜的人,就该有颓丧无力的样子。 “哦呦,这是谁家的叫花子!怎敢随便进来,冲撞了母亲!阿贵——给我把她打出去——” 一声娇喝传来,天歌抬眼便看见赵云珠用香帕掩着鼻子一脸嫌恶的表情。 一旁的阿贵正要动手,却在天歌眼锋扫来的时候,被那凌厉的目光惊得顿住了动作。 而这眼神正被那乱糟糟如鸡窝的头发挡住,再转向李氏母女的时候,依旧是耷拉着眼皮,无精打采。 “母亲,大姐,是我。” “哪里来的叫花子!竟然敢装我妹妹!赵家的姑娘哪有这般污糟的?!”赵云珠面有怒色,仿佛不可置信,但那帕子却没有挡住她翘起的樱唇。 “是啊,赵家排行老二的叫花子——若我是叫花子,那这一屋子都是叫花子了。夭寿,没劲儿了……” 说着,天歌一屁股坐在干净的地毯上,一双出门前专门在炭火上摸过的黑手撑地,刹时在上面印出两个巴掌印。 一旁的阿贵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个无赖似的二小姐,只当自己方才那一眼是看错了。 而矜贵的赵大小姐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痞子,气得要哭出来,“娘!你看这死丫头!” “死丫头……大姐终于认出妹妹了,天歌可真感动。”说着手背在眼部一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