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陆哲回归大部队的时候,陈文若已经走了。
他走得是如此突然,就跟他突然的到来一样。
陆哲隐隐察觉,对于陈文若的离开,除了药王爷孙思邈以外,所有的同行之人都松了一口气,那些玄甲校尉们,甚至比陆哲他们更甚。
那山蜘蛛终离去也。这是某个校尉得知陈文若离开之后的下意识之语,随即就下意识地前后张望,似乎怕被被谁听见一般。
而这一幕,被恰好回到官道的陆哲尽收眼底。不得不感叹陈文若的可怕,连玄甲校尉都对其如此惧怕。
其人之威,乃至于斯!
毕竟,在古代,从来只有叫错的名字,而没有叫错的外号。
山蜘蛛,巨蛛,大如车轮,其丝可止血,居于深山幽**,能以丝缚人,曳返其穴而食之。
能够在百骑中拥有这么一个阴险凶残外号的男人,想必是个极为可怕之辈了。
虽然宇文校尉他们对于这位在百骑内部凶名赫赫男人的离去表示了一定程度上的开心,但是令宇文银分外不爽的是,这位书手大人临走时留下的话。
“此去长安,吾等以山水郎为主,只需将其送入长安,吾等便可回宫中缴令,其余诸事,汝等无须过问。”
“可是——”他们的任务是找到并带回这位山水郎,按照道理来讲,这位神秘的山水郎被带往长安之后,是需要经过百骑的一个审查盘问的。虽然他们在看到孙思邈的时候后就知道,自己想要把这位小妖孽带往百骑总部就有些不太现实了,而且随着裴青奴以随侍女官的身份加入,这一路上隐隐似乎都以陆哲为主了。
“宇文校尉可觉有何不妥之处?”那个男人骑上白马,背光下的他,愈发显得风流俊俏,浊世佳公子一般。
“谨遵书手令!”听到不妥之处四个字,宇文银突然觉得一阵恶寒袭来,于是他想也不想,立刻行礼并将此事应承下来。
这下好了,关于这支队伍的话事人问题,原本还存在暧昧不明的空间,现在被这位书手一锤定音了。
此子真真可恶,三天后,看着不远处的陆哲,骑在马上的宇文银不仅有些郁闷。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此胡闹。
远处的陆哲,正在对着一头小青驴较劲,正在给那头青驴套上辔头,弄了几次都没有成功,直到某个玄衣校尉看不下去了,这才过去帮忙弄好。
这小儿,把吾玄衣校尉当做甚子,竟然让李小山帮忙弄驴,真真不当人子。看着李小山一脸谄媚地从陆哲手里接过一瓶美酒,宇文银不仅对着两人的方向,狠狠地啐了一口。
陈文若离开的第二天,陆哲终于弄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头坐骑,虽然说他之前也曾骑过滚皇火锅,但是他可不敢把滚皇当做自家坐骑,也只有滚皇心情好的时候能让自己的两脚兽坐在自家背上,其他时刻,滚皇的后背,不是一般兽能上去的。
这头小青驴,是孙思邈发现的,之前陆哲就表示了对于孙思邈的那头四蹄踏雪赛麒麟的欣赏,于是,在经过一个名为百泉的小村子的时候,孙思邈发现了一条可以骑乘的青驴。
这条驴浑身湛青碧绿,没有一根杂毛,两只耳朵要比一般的驴长上不少,而且浑身长满长毛,看上去就像是于谦老师那个天打雷劈宠物乐园里,倾注了于老师骨血的小矮马。
当时一看到这条青驴的时候,这头青驴正背负着大量的柴禾,浑身污泥,但是孙思邈一眼就看出此驴的不凡来,赶紧让陆哲买下。陆哲看着这条骨瘦如柴,浑身的毛打着卷,一身污浊的毛驴,一点想要买的欲望都没有,但是想到是药王爷看中的,所以也是毫不犹豫掏钱买了下来。
结果没想到,把这条驴彻底清洗过后,简直判若两驴,陆哲一眼就爱上了这条驴。花重金找皮匠打了一副辔头和鞍鞯,还买了不少豆子和精细草料,放在公主所赠的马车顶上。
“没想到药王爷竟然懂得相驴。”终于搞定这头青驴之后,陆哲骑在驴上,觉得周围的一切都颇为新奇,而且走得如此平稳,比马车内平稳多了。
一行人都知道陆哲不习惯马车的颠簸,在感叹这位山水郎有些娇气的同时,同时也对药王爷极为佩服。
这头驴之前在村人之手时,被驱赶着背负重物,跟大唐乡村内常见的驴没有什么不同,顶多是毛长点罢了,结果被孙思邈一眼相中,清洗过后竟然如此神骏,虽然此时依旧有些跟不上众人的速度,但是只是因为此驴还未长成,加之以前没有吃饱,所以暂时跟不上众人的速度,假以时日,连陆哲都能看出来,此驴并不亚于孙思邈那头白驴。
我这个算不算是刚刚踏上冒险旅程的弗拉多,而药王爷正是那双持狂战甘道夫?陆哲突然自己这一队跟魔戒队有点像。
同样骑着矮马的小小人儿,同样的有个白发飘飘,身怀绝艺的老爷爷,同样的身上带着重宝(曲辕犁模型)前往某个国王所在的首都,还有隶属于那位国王,一身黑衣,来去如风,实力恐怖的黑衣卫士。是的,我说的不是魔戒队,而是陆哲一行人。
想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