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猛又翻开工作证和持枪证看了看。 让他颇为惊讶的是,证件上的照片居然是他的近期照片。 照片可能经过了专业人员修图,看上去和他亲自去照相馆拍的证件照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能在不被目标发觉的情况下拍下目标不同表情的大头照,然后再从中选出一张来做证件照。 可见国安局的拍照设备有多么先进,抓拍技术有多么熟练。 看过手枪和证件,秦猛将手里的东西全部放在了马桶水箱上。 然后迅速脱下外衣,将背带穿在身上,把枪套挂在左腋下,把存放备用弹夹的皮夹子挂在右腋下。 然后将手枪插入枪套扣好按扣,再把外衣穿好,工作证和持枪证放进了外衣里面的口袋。 走出单间后,秦猛把手包挂在了卫生间里一根管道的固定卡子上。 虽然这是一个崭新的真皮手包,少说也能值几百大毛,但他还是放弃了。 没用的东西再好也是垃圾,还不如让捡到包的人兴奋一下。 人生最艰难的不是索取,而是放弃。 不具备放弃精神的人,战场上这也不舍得丢,那也不舍得扔,注定做不了雇佣兵兵王。 来去无牵挂,潇洒一身轻。事竟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便是一个雇佣兵兵王的真实人生写照。 做完这一切,秦猛又到卫生间外间的盥洗台处洗了一把脸,这才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卫生间。 看他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只是去卫生间里方便了一下。 回到夜店一楼大厅,秦猛发现夜店里的客人已逐渐多了起来。 舞台上已经有歌手在演唱,舞池里的红男绿女们也开始疯狂地摇摆起了身体。 因为已经足足睡了一下午,秦猛现在还不想这么早就回酒店去睡觉。 他又回到环形吧台前,让调酒师小张重新给他调了一杯伏特加。 酒调好后,他端着酒杯坐在吧椅上,背靠着吧台,一边喝酒一边欣赏舞台上的歌手表演。 腋下多了一把手枪,秦猛今天的心情不错。 在喝酒欣赏节目之余,他偶尔还会用略带批判的眼光审视一下从他身边走过的那些年轻女人婀娜的身姿,在心里给女人们打上几分。 看到秦猛回到吧台前,那个把自己比作杨贵妃的胖女孩莎莎又不知从什么地方端着酒杯又跑了过来。 莎莎一脸妩媚道:“猛哥,你谈完事了,是不是又想起妹妹了?” 莎莎虽然胖了点,但看上去也还算可爱。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只要不让秦猛和莎莎做那种事,他并不介意和莎莎随便聊几句,权当是没事找乐子寻开心了。 通过聊天,秦猛知道这个叫莎莎的胖女孩就是这家皇后club夜店的小蜜蜂。 “哈喽,张公子啊,好久不见了!” “嗨,王先生啊,什么时候再请我去吃宵夜啊?” 别看莎莎长得有点胖,但却是那种结实的胖,身上的赘肉并不是很多。 而且因为她的性格特别开朗,貌似已经成了这家夜店的红人。 不断有路过吧台的客人和莎莎打招呼,不管是年老年少,莎莎都热情地给与回应。 据莎莎自己说,很多经常来这家夜店消遣的男人都喜欢和她聊天,还经常有男人约她出去吃夜宵。 以前有个富家子一直对莎莎情有独钟,一日不见她就寝食难安。 后来只是因为男孩的家人极力反对,两人最终才没能走到一起。 至于莎莎跟没跟那些约她出去的男人上过床,莎莎并没有说,秦猛也没问。 秦猛猜测,那些男人之所以喜欢莎莎,估计是对骨感美女已经无感了,无非是想在莎莎身上寻找点不一样的感觉。 毕竟这世界上并非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啃排骨,喜欢吃肘子和红烧肉的男人也大有人在。 尤其像莎莎这种肥而不腻的猪蹄儿。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东拉西扯,很快就喝完了各自杯子里的酒。 秦猛又要了一杯伏特加,为莎莎要了一杯彩虹鸡尾酒。 被冰块和雪碧稀释过后的伏特加没有多大酒劲,以秦猛的酒量,喝上三杯五杯根本没什么感觉。 也许是见到秦猛有些兴奋,莎莎喝酒的速度很快,喝完鸡尾酒又要了一杯樱花酒和两个琴岛小啤。 秦猛知道大部分陪酒女的酒量都很大,所以也没阻拦莎莎继续喝下去。 聊天的过程中,莎莎邀请秦猛去她的住处玩。 秦猛问她住在哪,莎莎说她和另外一个合租的姐妹住在北城。 很快,莎莎便有了几分微醉,时而嗲声嗲气,时而旁若无人地大笑,还主动坐到了秦猛的腿上。 虽然莎莎的体重有些大,但秦猛也不是一般人,深蹲300公斤,卧推200公斤,都不带影响身体协调性的。 就莎莎这不到90公斤的体重,坐在秦猛身上,不说啥感觉没有,起码短时间内还感觉不到吃力。 怀里抱着胖女孩莎莎,虽然秦猛心里有些排斥,但他的身体却出卖了他。 尽管莎莎有些胖,但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气息。 他感觉抱着莎莎也很舒服,便任由莎莎去胡闹了。 莎莎提出午夜后让秦猛请她出去吃宵夜,秦猛爽快地答应了。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夜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 秦猛一边和莎莎聊天,一边用眼角余光留意着夜店里的情况。 一方面是因为他要随时防范海家雇佣的杀手来刺杀他,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职业性质有些特殊。 他毕竟是一名雇佣兵,除了执行特战任务,有时也会为雇主做谍报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留意自己所处的环境,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职业习惯。 莎莎又喝了一杯酒,便从秦猛身上下来,捂着嘴跑向了卫生间。 秦猛也从吧椅上下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