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跟马挺强的谈话非常顺利,彼此都有合作的诚意,
只要将大方向定下来,剩下的执行部分,自然有下面的人来做。
合则两利,李文星的商业信誉不错,虽然出道时日尚短,却还没传出他有坑朋友的事迹。
反而是跟他靠的很近的一些何合作者,从最初的何佐治、胡苮、乃至华茂地产的王德晖夫妇、李兆积等人,
全都在他身上分享不少利益,可以说是多方共赢。
眼下马家被港府打压的苦不堪言,就连马家的死敌大坡豪都被关起来,焉知马家不会是下一个开刀对象?
在这么样的情况下,别人都是对马家避之不及,能躲十里不躲五里,唯恐被马家牵连。
偏偏李文星就有这个胆子,或者说魄力,来一个什么借火取暖。
无论如何,李文星提出的商业合作,对马家百利无一害。
马家缺钱吗?马家豪的就剩下钱了,
自从港府开始大力打击地下势力,几亿现钞藏在地下室不花不出去,就靠名下几家小公司洗钱变现,
然而因为方法不当,黑金洗白的过程不仅空耗巨大,速度也慢的一笔。
再对比胜和,尼玛,短短半年时间不到,保护费都给合法化了,完全的现代化企业运营模式,
只是注册几家皮包公司,印制一些名片,马仔们摇身一变就成了保安公司的业务员,
他们穿上西装搭上领带,按划分好的区域去扫大街,挨家挨户联系业务,
见面就是一句,你好,需要安保服务吗?
需要?需要就签安保合同。
合同规定多少时间,劳务费多少,只要你签字交钱,就是保安公司的雇主,
在合同期间,无论你是人身安全、店铺安全,都有可以高枕无忧。
就哪怕你以前有仇家,只要签了合同,胜和就放出话去,人是胜和罩着,想寻仇,要先问过胜和。
而如果你不需要安保服务,也好说,胜和绝对不强迫你。
做生意嘛,讲究的就是你情我愿。
可关键是,保护费的历史由来已久,不管换成什么形式,都得交,
到最后就是一整条街,百分之八十的人都需要服务,以前是私下给,现在是签了合同给,
偏偏就你这百分之二十的人不需要,都不用胜和方面故意耍坏,自有其他三教九流的个体或小团伙盯上你。
很简单,胜和在新界和九隆确实势大,可也并不是一手遮天,
总还有很多小帮小派,旁门左道的人并不买胜和的账。
但是这部分人又不愿意平白得罪胜和,因此在需要安保服务的那百分之八十的人,被胜和罩起来以后,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很显然就成了这部分人盯上的肥羊。
寻衅找茬,单个人还好说,堵住你围殴你一顿,敲诈勒索,掏光你身上的钱,
如果你有店铺,公司,那就更麻烦,偷盗什么的都是平常事,趁着沉沉夜色打砸抢的损失才叫大。
都不用多来,一次就够你受的。
你要说胜和暗中指使人搞鬼也好,偏偏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这种猜测,
且根本就不用胜和指使什么,透个话风,那些人就知道该怎么做,地下势力彼此间的默契还是有的。
更无赖的是,胜和这种上街开发市场的行为,完全合法,从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保安公司不可以主动拉业务,
私下里收保护费?不存在的,那都是过去式,
现在是直接上门谈,需不需要我们服务吧,就一句话,自由选择。
结果就是,眼下的胜和,已经一跃成为子公司最多(因为有人数限制,必须开分部),旗下雇员、雇主最多的保安公司。
而整个和字头社团的资源,都被这种现代化企业管理的模式整合起来,
整个社团上下,以前那种乌七八糟,动不动争抢地盘、片刀砍人的场面一去不复返,
所有人现在都靠业绩说话:
能打的人就穿保安制服,分黑白两班在各自负责的区域站岗看场,
会说的就穿西装革履,每天出去谈生意,拉业务,开发市场。
不能打也不会说,实在不是吃这碗饭的,就去久隆制造乖乖上班。
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又不想做事,那也由的你,谁还能逼着你赚钱?
就这样,胜和发展的速度之快,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将同等规模实力的其他两家社团给远远甩开,让他们连尾灯都看不到。
归根究底,这一切都是沾了李文星的光。
如今李文星却是主动找上马家,释放善意,寻求利益合作,
在这个节骨眼上,马家自然不会将他拒之门外。
还是那句话,马家不缺钱。
跟李文星合作做生意,并不在乎能赚多少钱,而是在乎其商业上的影响力,能否帮马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