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只不过它们跟后来的共享单车不一样。
它们都有固定的存放车位,而且是必须办理实名登记以及缴纳一笔押金的。而这一类的共享单车,是由当地的市政部门统一规划的。
它们不会随处可见,只存在于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比如商场,公园,车站等地方,在方便所有人出行的同时,也不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恶意侵占。
很多人并不明白什么叫公共资源,在一座城市而言。所有属于共有的区域,都可以被称之为公共资源。
比如马路两旁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城市公园和广场,火车站广场等等。
李飞跟李修缘说的很详细,就共享单车这个问题,李飞已经为此做了大量的调查。事实上,共享单车根本就不需要无处不在,它本身就需要有一定的约束性。建立固定的存放点,形成一套独特而又健全的管理体制。
只有这样,共享单车的出现才不会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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