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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回:霹雳(1 / 2)

贪夜风的凉爽,任窗扇敞开着,屋子的帏幔随风飘荡,高台案几上的蜡烛火焰窜得更高,发出吱啦吱啦的声响,俩人相对而坐,陆辰儿手头做着针线活,李皓白手里握着一卷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气氛分外的好,如此融洽,如此和乐。

“……词藻还可以,珠圆玉润,读来口齿生香,内容也挺有趣的,你真不看?”李皓白一边说着话,一边把手中的那卷书摊开给陆辰儿看。

只瞧着陆辰儿抬起头,瞥了一眼便移开了,一丝兴趣都没有提起来,又听李皓白道:“这是书肆最近出的新文,天佑十年的故事,真人真事,折桂在清议书社排了半日的队才买到的。”

陆辰儿低头咬了一下线头,头都没抬,“书名叫什么?”

“游园记。”

“必是某一位千金小姐游后花园时,遇到一位公子,或是在凉亭中睡了过去,梦到了一位公子,然后便是那小姐为情所困,日夜思念,茶饭不思,形容消瘦,那位公子必是才貌双全,前途无限,那位小姐必是名门之后,花容月貌,后面各种因缘际会,终于与那位公子在一起了,从此鳒鲽情深,琴瑟在御。”

“你怎么知道了故事的内容?”李皓白已经是一脸的惊讶,两手翻了翻手中的话本,十分确定地说道:“这可是前不久才出的新书,你最近很少出门,应该没看过这本书。”

陆辰儿见了,同样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以前没看过这些话本。”语气是完全的笃定。

果然,李皓白摇了一下脑袋,“家里哪能有这些书,从前的先生又常说这些话本容易移人的性情。是最看不得的东西,哪怕在外面看见了,也不敢去碰触,我还是上次在清议书社的时候,瞧着有些家贫的士子在书社里或写书或抄书挣钱,无意间看了几眼,觉得还不错,才又去书肆淘了几本,这一本是最近出的新文,坊间可热乎了。”

这样的话本。上一世,她从十五岁看到二十四岁,差不多看了将近十年。几乎把市面上流通的话本都看了个遍,以至于后来,凡听到话本的名字,就能猜到这话本的故事写的是什么。

先时还偷偷的私底下看,只央求着程常棣给她去书肆上淘。后来,嫁给程常棣后,就光明正大地在屋子里看,甚至于屋子里到处都有这种话本,为这程常棣还说过她许多次,只是她每每是在哪儿看就扔到哪。于是云锦和程常棣常跟在她后面收拾。

不过,这样的话本,家里的大人向来禁止哥儿姐儿看的。甚至家里都不会允许出现这样的书,李皓白这样一向听话的人,之前一直没看过也属于正常。

而程常棣,他虽然很早就看过这类话本,却只是偶尔当作消遣。从来没有沉溺过其间,有时候见陆辰儿痴迷。还常常笑话她,听书流泪,竟也能当真。

想到这,陆辰儿淡淡地笑道:“这种书容易移人性情,还是不看的好。”

“你之前看过这样的书?你家里应该也没有这样的书才对,况且岳父岳母怎么会允许你看这种书?”李皓白终于想到了这个问题,满心疑问地望向陆辰儿,似放连珠炮一般连着发问。

陆辰儿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浸入了回忆中,忘了形,说露了嘴,于是只好说道:“我私底下偷偷看过几本,是让外院的小厮帮我去书肆淘的,只是后来觉得内容都差不错,不过是换个人名换个背景罢了,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没再看了。”

李皓白脸上露出几分原本如此的表情,一时的紧张也松懈了下来,淡淡一笑,于是道:“你这话是有几分道理,只是内容虽相似,但写书人的文才各不相同,里面的人性格也不尽相同,还是有些意思,何况这词藻都能媲美于六代的骈文了,每每读来总觉得留有余香。”整个人都坐了起来,望向陆辰儿又道:“在清议书社写这类话本都能赚钱,你说得这样清晰明了,不如自己动笔写,我拿去清议书社给社长瞧瞧,到时候一定大卖。”

陆辰儿听了,只觉得哭笑不得,李皓白这想法,上一世她可真想过,后来被程常棣狠狠地训了一顿,还禁了她一段时间看话本,她才收了心,不敢动手心思,“你敢送去清议书社我也不敢写,老爷发现了,只怕打折你的腿都是轻的了。”

“若是你写的送过去,肯定就不能让老爷发现。”李皓白把手中的书卷扔到一边,端起矮几上茶盅,倒起了茶。

陆辰儿见了正要开口唤芳菲进来,李皓白摆了摆手,“不必唤人了,我自己动手就好,去年那会子在乡下,又不是没有做过,也从没有烫过。”

听了这话,陆辰儿便也作了罢,“既然这样,你也给倒一碗。”

茶水正温,倒在碗里,也不见了冒热气,李皓白先倒一碗递给陆辰儿,然后自己倒了一碗才重新坐到美人榻上。

陆辰儿只饮一口,当是润润喉咙,与喝茶相比,她更愿意喝白开水,今儿是因为李皓白在屋里,所以云锦才没有给她备白开水,而是备了云雾茶。

接着依旧是俩人说着话,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争执声,开始还是隐隐约约,到后来声音有大了,甚至于屋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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