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与金肿国的赌约,很快就被媒体报道出来。秦朗脑子一转就明白,这正是金肿国想要跟自己打一场生死擂台的计划所在。
如果当着媒体的面,他用跆拳道将自己打死,给他的国人报仇是小事,给跆拳道拉声造势,才是真正的大事!
华夏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基数,如果他们看到跆拳道如此厉害,不用说,很快就会有无数跟风者,前去学跆拳道。
到时候,跆拳道就会以一种文化侵略方式,在华夏大肆捞金。连带着棒子的知名度增高,一些经济产业,肯定也会被带动,这对于高丽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所以,这一战,不仅仅是两个人的战斗,它更是一次经济攻防战!如果秦朗输了,华夏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损失一笔巨大财富,反之,若是秦朗赢了,不仅会为华夏守住这笔财富,还能够严重打击高丽的名声,让未来的高丽货,销售滞下!
秦朗,必须要赢!
金肿国拿到秦朗的生死状赌约,一脸得意,宛若一只斗胜了的公鸡,傲慢离去。在他眼里,大败秦朗,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他心中,跆拳道是最厉害的功夫!
现在的金肿国,仿佛已经看到,自己打败秦朗,然后成为整个高丽的英雄的那一刻!
见到秦朗答应金肿国,吴越有些担心的皱着眉头来到秦朗身边。
“对不起,都是我没本事,又让你陷入一场生死决斗。”
“没关系,我说过了,这并非怪你不努力,而是你和他,练得东西不一样,这不是华夏武术和跆拳道的原因,而是另外一种原因。”
“那金肿国比起被你打残的家伙,可厉害太多了,我对上他,一点信心也没有。你有把握打赢他吗?”
“放心吧,我杀他,如同屠狗。”
见秦朗双眼中爆射出两道充满自信的精光,吴越不禁被他所感染。他由衷的对秦朗有种佩服的感觉。那张稚嫩的脸庞上,带着一股儿沧桑,秦朗所经历过的努力,一定比他想的要多很多!努力的人,都值得敬佩。
解决这件事情以后,秦朗便要赶回宾馆,等待夏母的消息。而夏筱筠则要留下来安抚一下语文系的学生。
因此,两人便分道扬镳。
彭世港这货还在后排座酣睡,秦朗把他带回宾馆,让他好生休息一阵。
但是,他刚刚走出彭世港的房间,就碰到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
夏母竟然在这个时候赶过来了!
“您这么快就做好决定了啊?我还以为要等到明天才行呢。”
夏母此刻顶着一个大太阳帽,带着一副太阳眼镜,好像一个在伪装的潜伏者,弄得有些神秘。她没有直接回答秦朗,而是拉低帽檐,低声道:
“进房间里说。”
进房间里?秦朗剑眉微皱,楚晴晴和孙婉儿都还没回来,孤男寡女,单处一室,好像不是太好吧?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人家是来跟自己谈生意的,自己担心什么?叶七娘也曾经说过,自己身上的紫金龙气虽然能为自己带来桃花运,让女人莫名对自己产生好感,但是这也不是说任何女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跟自己睡。
想到此,秦朗便微笑着,将夏母迎进房间内。
进了房间,夏母便立即撤掉太阳帽,拿下太阳眼镜,一脸放松似的长舒一口气。
这可爱的俏皮模样,让秦朗忍不住的多看了几眼。
夏母那一头金黄色的波浪发,显然经过了重新修饰,比起早上,精简不少,但却更加鲜艳光亮,将那小脑袋衬托的跟个小天使一般。她穿的是一件淡黄色的心形领高v及膝长裙。领口将整个玉颈以上,衬托的好像一只美艳不可方物的娇花,细嫩的脖子上,还带着一条淡黄色的水蜜桃型宝石项链。
每一个女人都有一种适合自己的颜色,夏母很显然,就是这种黄杏一般的颜色。即使已经三十多岁,但她成熟中依旧保持着一份青涩,青春!就好像黄杏,甜中带酸,酸酸甜甜,让人吃着上瘾,永远不会觉得腻歪。
夏母的腿上穿的是一双很薄的淡白色丝袜,它薄如蝉翼,仿佛没有穿一般。但是,说它没有又显得太不现实,因为它帮助夏母,将一双形态优美的长腿,映射出一股儿淡淡的荧光,透露出一种圣洁,让人欢喜,却又不舍得侵犯。
整体来说,夏母的打扮,都是那种青春靓丽,夹杂着一点儿圣洁,但是唯有盛在鹅黄色水晶高跟凉鞋里的三寸小金莲,却让人怦然心动。
她的脚型本来就很美,然而现在加上了一层微微的朦胧感与淡淡的荧光感,更是美不胜收。而且那十颗指甲上被印上黑宝石指甲油的豆蔻,就好像在故意向别人招手。看的秦朗一阵口干舌燥。
“你在看什么?”
似乎是秦朗看的太久,导致被夏母发现,于是遭受一记白眼,又饱受一句嗔骂。
秦朗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连忙跑去给夏母倒水。
“那个您不是说明天才来找我商议的吗?怎么现在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