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纯爷们,想不到竟然……竟然连毛毛虫都怕。宁安琪没有办法,找了个树杈把毛毛虫给拨开。
“小罗,你这样,你家首长知道吗?”宁安琪好笑的看着已经白了面色的小罗。
小罗虚咳几下,“我,我除了毛毛虫,什么都不怕。”
“噗。”宁安琪突然的笑起来,“问题是,连我都不怕毛毛虫,你好意思怕?”
“没有办法,这是小时候落下的毛病。一看见软绵绵的毛毛虫,我就发抖,发冷。”
“你小时候被毛毛虫给咬过?不过这种毛毛虫应该不咬人啊?”宁安琪有些疑惑,“难到是别的毛毛虫?”
“不是毛毛虫。是春蚕。”小罗抿抿嘴,“我小时候家里养春蚕。我还小的时候,刚刚睡醒,我哥就恶作剧,把几条春蚕放在我的脸上……”
小罗一边说,还一边的抖了抖,“软绵绵的,爬过的地方酸酸痒痒的,还爬到我的鼻孔里来,太恐怖了。”
“好了。不过,你还是要克制这个毛病。你想想看,你要是和穆首长还有别人在一起,你像刚刚那样被一条毛毛虫吓的大喊大叫的,你家首长的脸还不得都给你丢光?”
宁安琪拍拍小罗的肩膀,多见见就不害怕了。毛毛虫就是样子有点猥琐,其实其他的都还好,比一些会咬人的要温和多了。
“好吧。我尽量克服吧。”小罗摆着一张脸,咬着唇。
君南夕和穆老大一起,跑到昨天穆老大和宁安琪摘果子的地方。
穆老大看着君南夕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子,翻个白眼,“妻奴。”
“有人想要当妻奴,还没有机会。我完全当你是在羡慕妒忌恨。”君南夕看了一眼大树,然后利索的爬上去。
穆老大叹口气,也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子来,也迅速的爬上树。
君南夕了然,肯定是给宁安琪摘的。出来训练,只能吃干粮,一般的女孩都不喜欢把干粮当正餐,她们只会喜欢把干粮当零食。所以,穆老大是想要给谁摘的,根本就不用脚趾头猜想就能知道。
两个男人在树上摘果子,和以前他们在一起训练的时候一样。
那时候他们都刚当兵不久,还年轻气盛,争强好胜。他们两个人的训练成绩也是最好的,不相伯仲,两人也都属于有脑子的那一类人,于是两人就明里暗里的各种较量。
用一句古话来形容,那就是欢喜冤家,越斗越惺惺相惜。
或许,是因为对方的身上有自己的影子,所以两人的暗地里的关系也比较不错,虽然明面上还是斗个你死我活的。要是较量,两人都是下死手的哪一种。
在他们的眼中,认真,拼尽权力也是一种尊重。
朋友需要的是尊重。
他们明里斗的越烈,暗地里的感情就越好。有时候,白天了打了一架,晚上又可以一起喝酒。
不过在外人面前,他们还是非常默契的维持了那种不太熟的关系。
在外人看来,他们是对手,不是朋友。
在他们看来,对手都是浮云,朋友才是真爱。
“我还真想不到,你还能找到这棵树。”君南夕躺在一个树杈上,一边咬着果子,一边说道。
穆老大轻轻的撇过来,“本来是要忘记了的。”
“这棵树都这么老了,我们还能年轻吗?穆老大,你赶紧的找个好女人结婚吧。否则,你的儿子还没有长大,你就已经老了。”君南夕感叹的说一句,“我现在还能背着小贝儿到处乱跑,就怕有一天连自己的儿子都背不动,那才叫悲催啊。”
“君南夕,还真没有想到,你居然也有怕老的时候……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爬这棵树的时候吗?那时候,我们还很年轻,那时候,我们谈论的是,以后要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婆……”
“我已经找到老婆了。”君南夕也有些感叹,日子真的很快,好像那曾经的年少轻狂不过是转眼间的事情而已。转眼间,他们就都已经成大叔了。
“你就不能不要整天的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穆老大真的很无语,“一会你赶紧滚,别在这里碍眼。”十句话有九句半要提到他儿子。
“没有办法,看见你这个单身狗,我就忍不住的想要嘚瑟。”君南夕得意得好像有一条尾巴在摆,让穆老大看得非常的碍眼,于是就不想让君大叔这么的得意,于是凉凉的飘来一句,“如果我和安琪在一起,你就要叫我姐夫。”
君南夕被震惊得差点要从树下滚落下来,不要误会,绝对不是惊喜,而是吓得,开玩笑,他已经有一个烦人的大舅哥了,要是再加上一个‘姐夫’。
“那我祝福你追求的路不顺遂。”君南夕想着要是穆三和乔子墨结婚后也让他叫姐夫,他还不得憋屈得想要去死。
这个时候,君南夕就听到穆老大淡淡的说道,“说起来,小三和墨墨两个人也是时候要结婚了。我可要提前恭喜小三,可以当君大叔的‘姐夫’,那可不是一般人。”
君南夕的脸全黑下来,一家子的黑心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