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四十四年的七月份很快到来了,作为大明朝的基础官吏,自然也迎来了每年的日常工作。
作为朝廷的知县,这期间朱林议最大的工作那就是催收夏税了,封建时期正常的赋税主要就是分成夏税、秋粮两种。
所谓夏税无过八月,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便是说这两种赋税的主要征收时限。
上一年的时候,分宜县在严府的操控之下,朱林议的夏税、秋粮征收倒是完成的很轻松,而如今严府倒台了,失去了严府的代理管理,朱林议征收夏税,不免就得靠自己派衙差去四乡八里催讨了。
如今距离张居正后来在大明全国推广的一条鞭法改革还有好多年,虽然在嘉靖九年(1530)开始,赋役繁重的南直隶和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和广西等省也已经出现了一条鞭法的雏型,但也只限于某些府、州、县,并未普遍实行。
朱林议所在的分宜县依旧采用的是实物征收方式,也就是以里甲为主干,以户为单位,通过里长、粮长代为收粮,然后统一送到县衙府库计入税粮。
当然这样运送实物税赋,自然也就需要人手来运送,这里又不得不提到大明朝的徭役制度。
徭役分为里甲正役、杂泛差役两种,所谓里甲正役也就是在地方里甲体制中,一些公共事务的徭役的安排,里面又分有里长管摄之役,编户输纳税粮之役,出办上供物料和官府公费之役。
在大明朝地方上的乡里编制是十甲一里,十户一甲,也就是差不多一百户人家组成一个里的编制。
这里面对于里长的委任基准是“丁粮近上者”,或“丁粮多者”,这里的丁,也就是家中的人丁,粮,就是家里交纳的税粮,等于说就是家里人口多,交的税多,那就是里长的人选。
当然这也分为穷里和富里,一些穷地方的里长,或许还不如富地方普通老百姓有钱,而如果一里之中,两户或两户以上人户、田额相当,那就先选择丁多的充当。
所以一般能做里长的,主要就是地方上的地主、富户人家,这也是大明地方上那些地主老财可以管理地方普通老百姓的权利来源。
我们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那些地主带着狗腿子家丁,到乡下欺负普通穷人家,看上去威风八面,而普通老百姓却不敢有什么违抗,就是因为这种地主人家是地方上的里长,他有权利来管里的老百姓事务。
里长负责管理自己里甲体制内的各项事务,主要也就是催办钱粮,负责摊派地方事务,这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做不好也是要受罚的,这就是所谓的里长管摄之役。
这里面催办钱粮,主要也就是编户输纳税粮之役,就是现在朱林议要面对的事情,收税入库。
无论是夏税,还是秋粮,都需要里长组织自己里甲中的编丁出役,负责运送百姓交上来的实物粮税。
这也就是封建时代那些地主老财一直被现代人以为是欺压老百姓的罪刑表现,其实他们带着狗腿子去穷苦老百姓家里讨钱,讨粮食,也是奉行公务而已。
如果这些地主富户充当的里长,不能从老百姓这里弄出钱粮来,地方知县完全可以直接让这些里长先把钱粮垫付着交上来,然后再让里长自己去找穷人家补齐。
这也就是知县对地方上老百姓破家灭门的手段之一,试想如果遇到一个穷地方,知县故意找一个对头做里长,然后里长催办钱粮不利,知县便可以对里长治罪了,之后一样样手段用上来,哪怕你原本是富甲一方,也可能变成讨饭的。
不过在这个年月,在地方上充当里长的地主富户,一般也都是和官府互相勾结的,这些坏地主也常常用这样的手段来乘机兼并普通老百姓家祖传土地什么的。
此外,里甲正役中关于出办上供物料和官府公费之役,也就是里长负责管理官方摊派事务的徭役。
这些摊派事务分好多种,比如皇帝摊派下来要的东西,那就是御用的东西,这个称为岁进,就像是宋朝时的花岗石什么的。
又比如中央官府摊派下来要的东西,也就是供国用的,这个可以称为岁办,其中又分成“额办”、“坐办”之差。
额办是朝廷的户部、吏部、工部定额分摊下来的东西,坐办就是朝廷上临时分摊下来要的东西。
此外那就是地方官府所谓的官府公费了,这个被称为“杂办”,其项目之多,银额之大,不细检查,也难以想像。
所以大明朝的赋税似乎很轻,但这种摊派加起来,对老百姓的负担也就很重了,都说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日子苦不堪言,其实就是这种杂七杂八的摊派弄的,而地方官府贪污受贿,也主要通过这样巧立名目的摊派来获得钱财。
特别是到了明朝后期,再加上一些对满清作战的军费摊派,更让老百姓雪上加霜,后期大明朝的老百姓造反,除了天灾外,也多是因为交不起这些摊派的费用。
结果为了镇压造反,明朝官方又不得不增加民间的军费摊派,结果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只能是老百姓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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