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别墅的时候,姜星瑶她们都还没睡,还在客厅里看电视,三个人都穿着睡袍,春风隐隐若现,实在是引人遐思,姜星瑶和胡媚儿的身材自然是不必说的,就连薛琳,最近似乎某个部位都隐隐间丰满了许多。
不要怀疑,在这方面,林枫虽说是比较纯洁的,但是眼力劲还是有的,估计那小妞每天晚上都自己……
嘿嘿,你懂得!
不过林枫这也只是在心里面想想而已,事实到底如何,他可不敢真的说出来,否则别管是不是真的,林枫少不了被人狠揍一顿,他可不是个受虐狂,这种事情还是少点比较好。
“事情解决完了?”姜星瑶回过头来,嘴角溢出一缕淡笑,配合着她身上那粉红色,春风隐隐若现的睡袍,显得尤为动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幽香,总是让人沉醉。
林枫笑着点点头:“嗯,已经解决了,那小子根本不惊吓,只是稍微使了点手段,就乖乖地赔了三百万。”
胡媚儿坐在一边,她身穿灰色的睡袍,柔软的秀发随意的披洒在香肩上,白皙的脸颊上弥漫着淡淡的绯红色,迷人的眼眸如春水般荡漾,散发出一种令人酥麻的媚意,左腿搭在右腿的膝盖上,露出迷人的修长美腿,垂涎欲滴。
这个女人,简直是就是一个妖精,时时刻刻都充斥着迷人的妖媚,这或许不是她的本意,但长得实在是太祸国殃民了,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牵动人心,令人浑身骨头酥软,刺激着男人身体上的荷尔蒙,想要犯错误。
林枫一直以为,自己的定力相当不错,但是他发现,事情有的时候,还真不是他想象的那么回事,至少他对于胡媚儿这个女人就没啥抵抗力嘛。
哎,宝宝也是不想的。
可是没办法啊!
林枫又偷偷的看了几眼。
“你所谓的使了点手段,该不会是采用了暴力吧?比如说,把人家给揍一顿啥的?”胡媚儿晃了晃酒杯,一双妩媚的眼眸仿佛可以看到世间一切虚妄,任何事情都仿佛在她眼中无所遁形。
林枫还没开口说话,坐在她对面的薛琳就摇头晃脑的叹了口气,用一种提醒还有教育的口气对胡媚儿说道:“媚儿姐,你这是第一天认识林枫哥吗?像这种暴力合作,不一向都是林枫哥的专长么?难道你指望他和颜悦色的?”
别看林枫这才进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是这小妮子鬼精鬼精的,早就摸透林枫的性格了,尤其是最近发生的事情,林枫在处理的时候,哪一件是温和的?不都是暴力么?
指望这样的人和颜悦色的解决问题,那不是脑袋瓜子有点那啥么?
薛琳这话的确是说到林枫心坎里去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是不喜欢动脑子,而是绝非必要,他还是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
用林枫自己的话说就是:可以用拳头解决的事情,干嘛要费脑呢?会浪费多少脑细胞?
这个回答相当的强悍!
却没有人可以反驳得了。
林枫虽然很想将薛琳奉为自己的知音,但是这小妞说话的语气,还有那精致的脸蛋上偶尔划过的不屑的神采,着实把林枫刺激的够呛,恨不得把这小妮子按在大腿上,然后狠狠的抽她几巴掌,让她长长记性。
可惜,这个愿望恐怕只能是想想了,否则的话,一旦他付诸行动,后果会咋样,还真是难以预料。
当着自己未婚妻的面前打她闺蜜的小屁屁?
呃,这听起来挺刺激的,但是后果很严重。
林枫才不会傻啦吧唧的去尝试什么。
“对了,你们收到消息了没有,莫雨菲好像要在我们墨海市举办个人巡回演唱会耶,时间好像就是后天晚上八点钟,呃,不对,现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应该说是明天晚上八点钟。”薛琳可是一个追星族,一向都很喜欢莫雨菲。
虽然薛琳各方面都不逊色于莫雨菲,但是对于一个这样的女孩,薛琳还是十分佩服的,对方没有任何的背景,凭借着出众的容颜还有轻灵动人的嗓音,短短几年时间,拥有如今的地位,这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多么不可思议。
有人说,这是莫雨菲出卖了自己的身体,换来了出名的机会,但是薛琳曾经去听过莫雨菲的演唱会,还有就是从电视上还有一些杂志上都了解过莫雨菲这个人,她可以感觉得出来,莫雨菲的那种骄傲。
这种骄傲的女孩子,是不可能会做出出卖自己身体的事情。
或许这没有任何的佐证可以证明,但却是来源于薛琳的第六感,她觉得应该错不了。
在薛琳的房间里面,可是搜集了不少莫雨菲的专辑呢。
薛琳这话一说出来,林枫神色淡然,但是姜星瑶的脸色就有点不大好看了,以前她还是蛮喜欢莫雨菲的,或者说,与其喜欢莫雨菲这个人,倒不如说是喜欢她的歌曲更直接一点。
还有,她跟薛琳差不多,都十分佩服像莫雨菲这样依靠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的女人。
可是,在经过了此次的同学会之后,得知了林枫和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