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过已死丈夫贾建国会照顾好贾小浪,即使要离开这个家,也得把他的终身大事给解决了,文玫才可放心离开。
文玫不走了,虽然还在气头上,贾小浪建议去县城商场逛逛,好不容易来一趟,不买一点东西,不吃点好吃的,就这么回去,不是白来了?好像很少和嫂子一起逛街,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能浪费了。
文玫觉得也是,被贾小浪气得快吐血,不去逛逛,散散心,会得心脏病,既然已经把小彤姑娘气走了,再教训他,事情还是发生了,索性……
“去哪里逛啊?你带路。”文玫没好气说道。
贾小浪应了一声,随即像个公公似的,招呼了一脸出租车,伺候着文玫上了车。
贾小浪是在县城里面读的高中,经常与甘火旺,还有不想提及的徐哲一起耍,对于县城里好玩的东西,了如指掌,想要把文玫逗开心了,很简单。
女人嘛,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逛街、买东西,只要肯大出血,还害怕讨不来欢心?
甘火旺说得极对,女人之于男人,不过是个“工具”,男人之于女人,不过就是提款机。
虽然用在贾小浪与文玫身上,并不恰当,但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何必再费脑子、吐唾沫星子?
一个小时之后。
贾小浪打胡乱说,口无遮拦,把相亲对象给气走了,文玫的确生气,不过却对小叔子的口才另眼相看,然而逛街逛了一个小时,对他的消费能力更是膛目结舌。
一件很薄、做工也简单的短袖,竟然能卖五百块,贾小浪只问了一句,喜欢吗?文玫轻轻的点了一下头,他毫不犹豫买了下来,她根本来不及阻止,接着还买了凉鞋、裤子、漂亮的首饰等等……
没一会,七八千块就没了,贾小浪买得豪爽,可是文玫的心却在淌血,几千块啊,半年的收入就这样没了?怎么能这么败家,本来就很穷,又挣不到什么钱,装什么土豪。
贾小浪并不想解释那么多,买就买了,只要嫂子文玫能高兴,就是把银行卡里的几十万给她都行,不过,就是害怕把她给吓着。
逛累了,两个人去了商场里的茶餐厅,点了奶茶,还有点心,虽然贵,不过吃起来真的是又香、又甜、又顺口,文玫却不敢多吃,害怕贾小浪给不起钱,会把她抵押在这里一样。
贾小浪才不管那么多,喜欢看文玫受宠若惊的样子,然而看她不敢多吃,他还耍起了小心思,说这么贵的东西,要是不吃完,只有扔了,没办法带走。
“直接扔了?得多浪费啊。”文玫愁眉苦脸道,脑子没有转过弯来,可能被贾小浪的豪气给吓着了。
“嫂子,你多吃点不就行咯?”
“刚开始就不该点这么多。”文玫很是抱怨,还是听了贾小浪的话,开始多吃,不能给浪费了,老贵老贵,扔了得多可惜。
真是节约、单纯、善良又好欺骗的嫂子。
吃完了点心,喝完了奶茶,可能有点撑,文玫在走之前,去了一趟卫生间,贾小浪在茶餐厅外面等。
没等一会,他正无所事事之时,耳旁传来一声“贾小浪”,来者的声音高傲、轻浮而又瞧不起人,好像在叫大孙子似的。
“没有看错吧?真的是你。”来者上前打起了招呼。
定眼一瞧,来者长得蛮有特点,白脸、小眼、大鼻子,特别是他的大鼻子,让人过目难忘,身着寸衫、花短裤,还有木屐,穿着打扮很是时尚,或者说拉风,一瞧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有钱家的少爷不都是这样吗?
让人羡慕的是他的身边总少不了辣妹。
不管在读高中的时候,还是已经毕业,他的身后总会有一群浓妆艳抹的小妹妹跟着,今天一样,简直比甘火旺还浪荡,比徐哲的桃花运还好,真想说,有一个有钱的老子真好,可以随便坑爹。
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花花公子——曾豪,人送绰号大鼻子,或者曾大鼻子。
几年不见,再次看到曾大鼻子,贾小浪有些脸黑。
大鼻子总是喜欢和贾小浪作对,非常看不起从农村出来的人,不,在他眼里都是泥腿子,更可恶的是,贾小浪的一些身世,不知道怎么被大鼻子知晓,见着面总是嘲笑、挖苦,一口一个野种、杂碎,很是欺人。
高中时光已经过去很久,连大学都毕了业,但贾小浪对大鼻子印象深刻,一见着面,被欺负的过去,不断涌现在眼前,忍不住握起了拳头……不过,幸好在高中,有甘火旺、徐哲两个好朋友,不然保不准会被欺负成什么样。
“没有看错,就是你,想不到当初的泥腿子,现在长得人模狗样了,不错,真不错。”大鼻子毫不顾忌的嘲笑道,他的旁边还有一位美女,身材火爆,打扮艳丽,穿着没有节操,用妖精来形容不足为过,她一样带着一副有色眼镜,非常看不起人的样子。
贾小浪笑了笑,回道,“我也没有想到,当初的花花公子,现在还活着,怎么可能还活着呢?”
火药味一下子就出来了,被呛了一句的大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