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很诡异的那个地方在于你往往很动心的那个时刻,都是在你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遇到的,当你准备好了一切却很难找回当初动心的那个瞬间了。对于我也是一样的,往往在我精心准备了之后都能遇到一些意外。而每次这种意外的发生,差不多都能要了你的命。
我扣下了扳机,然而枪确没有响。
再扣,依然如此。
阿西吧!这是什么情况!?
丧尸们越来越近,我一脸懵逼的拿着一把射不出子弹的突击步枪,难道要我用枪托砸他们嘛?
我用力晃了晃自己手中的枪,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原来电影和现实差别太大,你不熟悉一支枪,很可能会让你死的非常惨。
面对着十几米之外的丧尸,我紧张地手都在发抖。只能逃跑了这是回荡在我脑海里的声音,我手忙脚乱地准备撤退。突然喀嗒一声,枪上的弹夹脱落,掉在地上,问题终于解开了!以前那些枪械的知识突然在我的脑海里闪电般地恢复了,我意识到我使用的是国产的95式自动步枪,使用的是独特的5.8mm口径的子弹,和一般的枪械完全不通用。而这个枪使用的是工业塑料弹夹,问题是常常会发生结合不紧密而发生卡弹等问题。
我欣喜若狂地捡起地上的弹夹,迅速安装到枪上,重复了一遍之前帅气的准备,瞄准丧尸们的头部…扣动扳机!
枪响了!
第一个丧尸的头部应声炸裂,形成一股血雾,剩下的身子直挺挺地倒下。这丝毫没有影响其他丧尸们前进的步伐。我稳住心中的狂喜,沉着地用自动步枪一个一个地瞄准,打爆丧尸们的脑袋。我只有20发子弹,沉着一点!我告诉自己。
随着最后一个丧尸倒地,我清点了一下现场,我第一次用枪击杀了13个丧尸,还剩了一发子弹!战果显著啊!
但是此地不宜久留,刚刚地枪声说不定已经引起了更多丧尸和士兵地注意。我得赶紧离开这里,越远越好!我背上步枪,发现自己地右肩被枪的后座力震地发麻,耳朵也有点嗡嗡地耳鸣。我小时候就讨厌放鞭,说实话刚刚第一次开枪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差点尿湿裤裆…还好忍住了。
前行没几步,我遇到了一只落单的丧尸,他正循声而来,我也是好乐,二话不说,直接拔出武装带上的战刀招呼上了他。两个回合下来,他被我捅穿了大脑无力地倒在了地上。
yo!comeon!youloser!
我对着死在我脚下的丧尸比划着hip-pop的动作。事实证明这种行为除了作死和装逼之外,再无更多的意义。突然间,这个我认为死掉地丧尸突然抓住我的脚,想要啃咬我的脚,我吓得大声地尖叫,顺势拔枪对着他的脸上就是一枪。我在开枪的瞬间意识到,不应该这样近距离地爆头。此外,我还意识到,现在应该找不到开着门营业的干洗店了吧!
子弹把他的脸扯成了碎片,脖子上只剩了一个流血地大洞,我被溅了一身地污血。闻到那味道,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干呕了几下,然而胃里并没有倾倒出什么东西才算作罢。现在好了,我现在枪里不剩一颗子弹…
Fuck!我怒喊道,看看你干的好事!我想现在一颗子弹都没有了!都是你害得!你给我去死!去死!
我狠狠踩着他丧失生命的驱壳,更多恶臭的血液流淌出来。刺鼻的味道让我更加剧烈的呕吐,好,我不能和一个尸体较劲。我擦掉脸上被溅上的血污,心中一阵恶寒。没有擦到嘴里吧,不会被感染吧,我心想。
不过,随后我就放心了,回想起布拉德皮特主演的《僵尸世界大战》,他就被感染的僵尸溅了一脸血,为什么没有他没有感染?很简单,他的口腔里没有伤口没有破口,就算有病毒或者细菌也非常难以突破人类长久以来进化的强大生物防护机制。举个例子,再烈性毒蛇的毒液,只要你的嘴里没有创口,一杯干下去也只不过是一杯蛋白质而已。当然,直接进入血液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所以那么多人都是死于被丧尸的利齿撕咬出血并感染。
我把没有子弹的枪重新背好,一瘸一拐地寻找合适的容身之处。我需要一个便利店,我需要赶紧补充能量和水分。
走着走着,我看到一家可的便利店,里面的灯已经一闪一闪的。店内破旧不堪,有严重厮打的痕迹。这个时候,换做你,你会进去吗?显然我是不会的。
因为作为一个在逃生之路上仍然要保持个人品味与格调的商务人士,我内心坚持一定要选择一家干净的便利店…
前行了百十来步,一辆救护车反倒在路边。周围是拥堵的街道,主干道上全是被遗弃的车辆,有的车灯仍然在亮着。这一大堆车一路从桥上堵过来。桥下的苏州河依然奔流不息,我绕过一辆又一辆的汽车缓缓向桥上走去。远远的,我看见几个蹒跚的身影在桥上晃。
怎么又是丧尸啊,这得有多少啊!
刚刚想着,远处传来马达的轰鸣声,我赶紧找地方隐蔽起来,准备随时逃跑。
桥下有几艘高速武装巡逻艇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