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姜之谦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呼吸似有若无,这口气随时能没了。他胸口大敞,露出古铜色的皮肤,心脏处伤口还没好好处理,暴露在外的伤口看的略瘆人,嫩红的皮肉往外翻,里面的口子深可见筋骨,脓水顺着皮肉向下蜿蜒的流淌着,下手之人有多狠毒,可想而知。
苏木见到的时候,真的很想上去抽他一顿,他放弃主上救来的人,就是这样报答他的!?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他还真以为他苏木是什么名医啊!?用这样的方法逼他出现,他还真是下的了手!但是靠近看到那张虚弱的脸,苏木还是忍不住上前给他处理伤口…
姜云和祭许走了两天了,还没到达青石村,姜云有些许的焦躁,而祭许却是不慌不忙,似是出来度假的,看看风景,看看女人,这样的日子挺好。姜云回头看到祭许正在研究着路边的野花,不由得好奇,“王爷,您不是不能碰花嘛!?”温润如玉,高贵冷淡的男子手中拿着小小的花朵,他修长的指轻轻绕在花茎上,一个用力,花被折断,祭许缓缓走到姜云面前,独留小花朵飘落在地上,无人理会…
姜云看着被祭许生生折断的野花,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深吸口气,还好,还在着。感觉那花茎就像是她的脖子,祭许正在对着它泄愤,弱弱开口道“王爷,您这样不太好吧!这花也没招您啊!”
“姜小姐,不觉得只有毁掉它,本王的病才会好吗!?”祭许清冷的回到,负手而去。“唉,一起走啊”姜云追了上去,开玩笑,荒郊野岭的,她一个人能活着见到大哥嘛!?
祭许这两天的反常,让姜云觉得,这人可能是大姨父来了,要不然就是更年期来了!算了,每个月的这几天,她能理解的,只要他不做出什么危害姜家的事情来,他们还是可以好好相处的。
荒郊野岭自有荒郊野岭美景,现在正是春日踏春的好日子,一场雨之后,空气格外的清新,沿途的花开得各色各样,引人注目,可惜了,祭许和她都不能靠花朵太近。姜云默默跟在祭许身后,他走一步,她就沿着他的脚印走一步,这样就能安全了。沿着他走过的路走一遍,姜云心里有一丝羞怯,像是情侣间,她在跟着他,他们在共同经历着……
这种感觉和沈光在一起的感觉比起来,又有些不一样,和祭许在一起,姜云即使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心里还挺激动害羞的,而沈光与之相反,他们之间总是她在找话题,一次一次,终究腻了,沈光每次理她一次,她就激动一次,仿佛追星的一族一般,她终于得到她要追的人,她的男神和她在一起了,她激动骄傲。
很久之后,姜云明白前者是爱,是理解,而后者是喜欢,是虚荣。只是这一场悟来得太晚,他们之间错过了好多,回不去了。
“唉,前面的那位小姐和公子!停一停啊!”身后一女子气喘吁吁的声音传来,但丝毫掩不住她细腻温柔的声音,姜云拉住祭许,朝他挤挤眼,示意他停下来。
姜云回头,看见一娇弱美人正一步一步走来,喘息着,疲惫着,但是还在坚持着。美人是标准的瓜子脸,美丽脖颈像蝤蛴,额头方正眉弯细,一双大眼内流淌着纯真。她穿着一件略嫌简单的素白色的长锦衣,用深棕色的丝线在衣料上绣出了奇巧遒劲的枝干,桃红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反而还给人一种清雅不失华贵的感觉。
见姜云停住了,女子又加紧步伐赶上来,喘了口气,“两位,请问去青石村怎么走?”祭许懒得搭理她,虽说他在姜云面前无赖,但是在外人面前他就是恶魔,见死不救的那种人。也只有姜云才觉得他是好人。
姜云见到这个女子的时候,就有一种老友的感觉,这个人气质真好,优雅大方,长的漂亮,但不妖魅,反而是那种低调的美。姜云笑到,“对,是这条路,我们也是去青石村,看姑娘孤身一人,太危险了吧。,咱们结伴而行可好”?
“噢,不用了,我不想打扰两位了!?咱们有缘再见啊!是这条路就行!”女子摆摆手,直接拒绝了姜云,谁都看的出来旁边那位公子,脸黑的跟炭似的,怪她,怪她,打扰了人家相处。“姑娘,我叫丁婉淳,咱们后会有期!”丁婉淳说罢,正欲离开,被姜云从后面追上,拉住。“你是丁婉淳!?你认识宋时吗?”姜云试探着问道,但是也没隐藏住那份惊讶!
“宋时!?”丁婉淳的眼睛比之前更亮了,“姑娘,你知道宋时!?他在哪里,现在怎么样了?”丁婉淳难掩心中的欣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她终于要得到宋时的消息了吗!
“我是姜云。丁姑娘,你还记得之前的信鸽吗?”姜云如实道,看着她眼里的火苗渐渐熄灭,姜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宋时对她来说有多重要,她是明白的,此刻的状况就像是有人告诉你中了五百万,可是彩票过期了,一切空欢喜,从天堂掉到地狱。
“是你啊,姜姑娘!”“没想到啊,咱们可真有缘分,那咱们就结伴而行吧!反正我还得指望你给我找宋时呢!”丁婉淳刻意的掩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