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越死得干净利落。
周围的雷霆军呆若木鸡,倏忽之间失去了所有的目标对于一个人而言,便是茫然不知所措。他们呆呆地看着马越的尸体坠落在尘埃之中,呆呆地看着一名敢死营将领飞身而起,在空中一把抓住了马越的头颅。
“马越已死,降者不杀!”秦风沉声喝道。声音如同滚滚波涛,自战场之上隆隆滚过。喧嚣的战场寂静了下来。
拎着马超首级的敢死营将领落回马上,两腿一夹战马,直接奔向了后勤大营方向的战场,那里,是战斗最激烈的地方。
“马越已死,降者不杀!”一路狂奔,他一路狂吼着。
战马所到之处,兵戈顿止,呐喊立停。所有人,不分敌我,都不由自主地给这名将领让出了一条道路。
短暂的平静之后,战场之上再一次响起了海潮一般的欢呼声,那是明军在振臂高呼。
“万岁!”
“万岁!”
“万万岁!”
而本来与他们纠缠在一起的雷霆军,目光追随着那颗血淋淋的脑袋,一个个呆若木鸡,片刻之后,不知从哪里响起了当的一声武器落地的声音,旋即,当当之声大作,一柄又一柄的武器从雷霆军剩余将士的手中滑落。
他们翻身下马,或跪或坐在浸满鲜血的泥土之中,有的神情茫然,有的失声痛哭。先前还在与他们拼死搏杀的明军,此时却并没有任何痛打落水狗的意思,看向他们的目光,倒是充满了同情,有的甚至还友好的伸手拍拍就无助的坐在自己对面的雷霆军士兵。
“结束了兄弟!战争结束了。”
不管战争的胜负,至少雷霆军还是有他们的悍不畏死赢得了他们对面的明军士卒的尊敬,勇者从来都只敬佩勇者。先前是敌人,但战争结束了,秦国灭亡了,以后大家都是日月旗下的子民,以这些雷霆军的勇悍程度,说不定以后还会在一起并肩作战呢!
明军士兵们默默地捡起地上对方丢掉的武器,牵走了他们的战马,在一些军官的安排之下,两个一组,将那些受伤的人,不论敌我都抬了起来,向着后勤大营一侧的伤兵营走去。
“咳,兄弟,你刚才可真够狠的,这一刀就差一点把我的胳膊给卸了下来。”一个明军士兵看着他对面的一个秦军士兵,那人的大腿也被他砍了一刀。对面的秦军盯着他,指了指自己的腿。“你也不赖,老子以后大概是要拄着拐棍走路了。”
“当然。”明军士兵得意地笑着,“站不起来了吧?走不动了吧?”
他笑得开心,一伸手将那秦军士兵扯了起来,“走,我带你去找医师。我给你说,咱们大明的医师,那手段可是鬼神莫测,别说你这伤还不太严重,就是再严重一点,也能把你治得活蹦乱跳的。”
“你们给我治?”那秦军士兵有些惊讶。
“为什么不给你治?战争结束了!”明军士兵瞪大了眼睛看着他道:“以后咱们就都是大明的子民了,治好了伤,以后你说不定还能当兵呢,不过是咱大明的兵了。你瞧,你的那些同伴,受伤了的不都在被往伤兵营抬吗?走,快点走,今天受伤的人有点多,咱们抢先点儿,不然就得等着了,医师必竟是有限的,等得时间长了,不免要多受一点罪。喂,你把手搭在我肩上,自己也使点儿力好不好?没看到老子也是一个伤兵啊?”
在这个明军士兵的大呼小叫之中,这个秦军伤兵满脸迷茫之色的被半拖半架着向着远处那一片白色的建筑走去。
一切,似乎与预想着的都不大一样呐。
陈志华飞马到了秦风的身边,翻身下马,拱手道:“陛下威武!”
秦风打了个哈哈:“有啥威武的,咱们三个人围殴马越?好像不大光彩哦!”
“这又不是比武较技!”陈志华不以为然。“早杀他一刻,便少死了多少人啊,这是无上功德。陛下,臣准备马上派于超和马猴的骑兵部队去雍都城,那里必竟还有十多万秦国青壮,一时半会还结束不了。”
“让他们去吧!”秦风点了点头。“尽量的减轻损失,我所说的,是双方。”
“那陛下请容我让他们把马越的头颅带去。”陈志华道。
秦风犹豫了一下,还是挥了挥手:“带去带去,他死之后还能做点贡献少死一些人,也是一场功德。”
陈志华满意的离去,这一仗,终算是竞了全功,他苦心孤诣地谋划了大半年的雍都攻略大计,到现在为止,可以说是完美的落下了帷幕。
以最小的代价拿下像雍都这样的大城,这是一件可以载入史册的经典战役,大明建国以后,灭国第一战的名头,也将会被写在自己的头上而青史留名。
这是无数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一件荣耀。
现在的自己,可以很骄傲地告诉世人,陈志华的成就,已经超越了他的父亲陈慈。
马蹄声响,和尚夫妇和大柱三人联袂而来。
“陛下!”
“辛苦了!”秦风笑吟吟的拍着和尚与大柱的肩膀,这两员悍将一件驻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