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要多少钱才能造出这样多的马槊来啊!
除了马槊,还有一柄马刀,与步兵们用的环首刀不同,他们佩刀的这种刀更细,更长,整个刀身有一个漂亮的弧度。更重要的是,他足够锋利。上一次与雷霆军交锋的时候,程小鱼便是用这柄马刀轻而易举的破开了对方的铁甲,一刀将那人便开膛破肚了。最后他的刀崩了一个口子还让他心疼了许久。
除了这些,他们的身上,马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玩意儿,那些东西看着不起眼,但在必要的时候,却都是能救命的。
这些都是制式装备,每一个都有的。除开这些,斥候士兵们还被允许拥有自己独有的武器,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军需官订制。
总之加入了明军之后,程小鱼这才明白什么才叫作一支武装到牙齿的部队,比起明军,雷霆军的那些所谓的精良的装备,只能说是渣渣了。而这,只是大明部队的标配。听说皇帝陛下的亲军烈火敢死营的装备那才是全军之冠。
雪下得愈发得大了,出来时还只是数寸厚,现在却没过脚踝了。雪,是他们斥候士兵最讨厌的。因为这会让他们的速度降低,而在雪地之中,形踪也更加难以隐藏。只有当不再下雪,再吹上一天的风,这些雪才会冻硬,那个时候影响才会小一些。
程小鱼站直了身子,身后的战马也乖觉的停了下来,低头用嘴拱着雪地,希图从雪下找到一些吃的东西出来,不过拱开了外面的浮雪,下面却是冻硬了陈雪,自然什么也没有。战马拿嘴拱了拱程小鱼,程小鱼从口袋里摸了一把豆子放在马嘴边,马儿舌头一卷,将这把豆子全都卷进了嘴里,慢慢地咀嚼起来。程小鱼却又摸出了一个小扁壶,轻轻地抿了一口。一股火热立时便从下腹之处涌了上来,暖流唰地一下涌遍全身。
这是烈酒。只有他们在夜晚出来巡逻的时候,才会发那么一小壶,大概有二两的模样。这样的天气,纵使装备再好,也挡不住透骨的寒风啊。
这样的天气,真是能冻死人的。
像烈酒这样的东西,以前可是没有的,听说是因为大明本土今年大丰收了,粮食多得没处堆,这才被用来大量的酿制了这种烈酒,这种烈酒外头是没得卖的,主要是配发到军队中来了。
这种酒程小鱼以前从来没有喝过,大部分都是那种酸不啦叽酒味很淡的东西,像这样抿一小口就能让全身发热的烈酒,现在已经成了军中好汉的最爱,只可惜,如果不是夜晚出来巡逻,也是捞不到的。
感觉身上有了一些热气,程小鱼回头瞅了一眼自己的十个部下,大都和他一样,守和满意的点点头。
“走吧!”
向前再走了几步,程小鱼却突然停了下来,在他前方数步处,一具尸体倒毙在雪地之中。程小鱼立即便警觉了起来,手一举,身后的十名队员唰地一下翻身上马,呛的一声,已是抽出了马刀,迅速地散开了队形。
程小鱼慢慢地走了上去,那是一个老者,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年纪,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单衣,这样的天气之下,早已气息全无,伸脚踢了踢,整个人都冻硬了。
这是一个老百姓。附近唯一还有老百姓的地方,便只有双联城了。
程小鱼皱起了眉头。双联城里的秦人怎么在这样的天气之中跑出来了?而且还是普通百姓?会不会有军队?
他翻身上马,抽出了马刀,做了几个手势,十余人散开成了一个扇形,缓缓的向前搜寻而去。不到半柱香的时分,程小鱼的前方,突然出现了杂乱的脚印。
很多人,离他们很近,程小鱼跳下了马,蹲在这些脚印边,雪还没有将这些脚印遮挡住,他伏下身来,轻轻吹去浮雪。
脚印五花八门,其中也有秦人军靴的花纹。
程小鱼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想不出为什么会是这样。他像只狗一样在雪地之上葡伏向前,不断地审视着向前延伸的脚印。
大量的普通百姓,其中当兵的很少。
站起身来,看向双联城的方向,他似乎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