袄脱了下来,仍在了翁城之中。虽然残破,但总也还能遮蔽一点寒风,现在,他不要了,他将他留给自己还在城内的儿子。“大狗子,我把袄子留在这里了,呆会你下来拿。”
他仰起头嗥叫了一声,然后瑟缩着身子,大步向着翁城的城门走去。
城里粮食紧缺,取暖的东西更缺。在这样的严冬之中,现在的双联城里,唯一的取暖方法,便是人挤得更紧一些。虽然房子还能遮挡风雪,但却遮挡不住那无孔不入的寒风。屋里比屋外,也好不了多少。
城头之上,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号。“爹!”
老汉却充耳不闻,消失在翁城之中。
翁城里,不少人都脱下了身上那破乱的棉袄,或者将裹在身上的毡毯丢弃,然后一个一个的哭泣着走向翁城。
这个时候,走出城墙,便意味着死亡。
不用明军来杀死他们,寒冷的天气,便足以将他们冻成一个个的冰雕。周围数十里内,除了双联城,便只有明军的军营,这样的天气,饥寒交迫的他们,哪里还有活路可走。
翁城很快就被清空了。沉重的翁城门被重新关闭,内里没有了一个人,但却留下了一层这些人丢下的棉衣,毡毯,或者棉絮。
外城的城门被打开,那些从翁城之中走出来的人,义无反顾的走出了外城门,慢慢的消逝在连绍文的视野之中。
收回看向外面的目光,连绍文看着翁城之内那些取暖的衣物,他双腿一软,堂堂一个八尺男儿,竟然号淘痛哭起来,眼泪划过脸庞,转眼便凝结成冰,然后落在他面前的石板之上,发出清脆的叮咚之声。
“保家,卫国!”他撑着刀站起来,两眼通红,像一只受伤的野狼一般对着风雪漫天的城外嘶吼着。
“保家,卫国!”城内的士兵都跟着他一齐嗥叫起来。
城外,漫天风雪之中,一小队骑兵缓缓地在雪地之中行走,这是一支明军的巡逻队。十个人,十匹马。
为首的程小鱼本来是虎牢士兵,虎牢事变之后,他摇身一变,又成了一位明军士卒,他有着不错的块头,马术,箭术,单兵格斗都是上上之选,这样的人,自然是明军欢迎的对象,整编之后,他成了一位斥候小队长。
对于雍都城中的皇帝,程小鱼没有什么感觉,以前,他只知道他们都是听大将军肖锵的。秦国边军的待遇一向不怎么好,在虎牢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不同。除开肖大将军的嫡系之外,其它的部队,也过得叫花子一般,与普通的百姓相比,他们唯一好上一些的,就是还能填饱肚子。
有时候他很羡慕大将军的嫡系部队,他们有着漂亮的凯甲,锋利的武器,当然,还有永远也不会拖欠的薪饷。所以他一直很努力,想要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有朝一日也能成为那些人中的一员。
对皇帝效不效忠什么的他不在意,只要能吃饱,穿暖,然后能攒一点钱,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娶一个小娘子,这日子就满足了。
不过他的梦想还没有完成的时候,虎牢便变天了。他稀里糊涂的参加了军队的整编,这个时候,他的能力终于为他带来了好运,他不但被留了下来,而且被选进了最为精锐的斥候队伍之中。
他觉得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在斥候营中,他领到了自己的所有装备,那是整整一个箱子的东西,甲胄,短刀,长刀,手弩,还有很多他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奇奇怪怪的东西。
当然,还有他第一个月的饷银。是明人的那种花花绿绿的票子。对这种票子程小鱼一点也不陌生,因为近一年来,这种票大便在虎牢流通,与银子一样受人欢迎。
十两,足足十两。这让程小鱼有一种在梦中的感觉。以前他每个月有一两银子的薪水,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因为秦国边军永远也不可能将薪饷发齐,就算上头当官的不克扣,也没可能全额发放。
现在,他还啥也没做,便得了以往一年的薪饷。他吃上了白馍馍,还有红烧肉。那一天,他第一次有了撑的感觉。
成为一个明国士兵,也没啥不好的,至少自己过得更好了,这便是他的第一个想法。
当然,接下来的几个月中,他终于也体会到了这份优厚也不是白白给予他的。斥候队的大队长是一个新来的明国人,他教会了程小鱼想要保住这份优厚的待遇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三个月的整训,不少与他一齐进入斥候队的人被淘汰了出去,但他去坚持了下来。每个月十两薪饷呢,在训练营中三个月,都是按时发放,从来没有拖欠过,更没有克扣过。
这三个月,程小鱼学会了很多的东西,对外面的世界也了解了不少,那个在训练之中残酷无比的大队长,在私下了里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家伙。他甚至偷偷地带着程小鱼几个表现特别出色的小队长在休沐的时候进了虎牢城逛了一回青楼,当然是他请客。
程小鱼也就是那一次终于见识到了女人的滋味。
当明国人,做明国兵,挺好的。程小鱼第一次对这个国度产生了极大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