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结结实实,满满当当的一碗酒。
酒碗举在和尚的眼前,小猫不作声,但和尚却明白他的意思,从地上绰起一个酒碗,咕嘟咕嘟倒满了酒,举了起来。
“豪气,还是我熟悉的那个虎死不倒威的和尚!”小猫不吝溢美之词,“兄弟重逢,自此并肩战斗,再不分开,来,干了这碗酒。”
砰的一声,两个酒碗撞在一起,一仰脖子,一饮而尽。
小猫先前可没有喝多少,又吃了不少的肉打底,一碗下去,那自是没有丝毫异状,和尚可就不行了,这一碗下去,眼神已经有些迷离了。
野狗的酒碗适时凑到了和尚的眼前。
“感情深,一口吞,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不怕喝吐血!”一只手搭在和尚的肩上,野狗笑咪咪地道。
“当然是感情深,谁要敢舔一舔,我拔了他舌头!”和尚自己的舌头都已经打结了,却豪气干云,也不与野狗碰杯了,端起碗,涓滴不剩的喝了个一干二净,碗口朝下,碗底朝上,抖上几抖,果然一滴酒也没有掉下来。
马猴呵呵笑着,用小刀切了一条羊腿上最肥美的部分递给和尚:“和尚大哥,吃点东西先垫一垫再喝。”
“还是小马猴贴心!”和尚大笑,伸手在马猴头上一阵乱揉,也不伸手去接肉,张大嘴巴,一口咬在马猴举着的刀子,将上面的羊肉叼嘴,在嘴里大嚼进来,“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我和尚也算是吃遍了天南地北,但最好吃的烧烤,还是莫过于我们敢死营的了。”
“那是自然!”秦风笑着,这些配方,可是舒畅与他的杰作,反复试验出来的最美调料,在外头,根本就没得卖,算是敢死营特供。
看着和尚吃完了羊肉,秦风一手一碗酒,举了起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天地霜,举碗邀和尚,喝就喝个双。”
“啥话也别说,最亲是老大!”和尚鼓起眼睛,从一边的小猫与野狗的手中接过早就准备好的两碗酒,咕咚咕咚的喝了一个干净。
放下碗的和尚已经开始坐不稳了,坐在哪里不停的摇来晃去,秦风冲着马猴使了一个眼色,马猴笑咪咪地凑了过来,“和尚大哥,这三年你一点消息也没有,咋就找了这么一个漂亮的老婆呢?听说还是一个富家女?家财万贯啊,和尚大哥可真有富气,这是财色兼收啊!”
和尚伸长脖子四面瞄了瞄,没有看见余秀娥,酒壮怂人胆,低下头,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漂亮是漂亮那不假,你和尚哥哥可是一表人才,不过啊,你哥哥我也是掉进这个坑里才知道,你这位嫂子,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啊!”
“哦?”几个脑袋立时凑到了一齐,这明显是有料啊,大家的神情立刻便兴奋了许多。
“和尚,你走的时候身上虽然揣了不少钱,但我们可知道你的德性,用不了几天,你便铁定是一个穷光蛋,因为你走到哪里,都改不了那个老毛病,无女不欢。就你这穷酸样,怎么能找到现在这个媳妇的。”
“嘿嘿嘿!”和尚叽叽地笑着,“你们说得不错,开头我有钱,便进楼子去找女人,后来没钱了,便又干上老本行,反正那个时候也不想活了,凑活着过一天算一天呗,但运气不好,第一次出去作案,便盯上了秀娥,那时候的她,一袭白衣,长发披肩,金不束头,可谓是国色天色啊,让我瞧上了,自然想一亲芳泽,那里料想得到,我这一次却是一头撞在铜墙铁壁之上,被她打得头皮血流,狼狈而逃,关键是,她不依不饶啊,对我是穷追不舍啊,这一追一逃,我们可就绕着洛城转了好几个圈子,起码得有上千里,这一路之上啊,我也坑过她几次,也被他几次险些干掉,咱们足足一追一逃了半年时间,最后,这不就好上了吗?不打不相亲嘛!”
“果然奇葩啊!”几个人一起惊叹起来,追采花贼追得爱上采花贼的,这余秀娥估计是前无古人,亦后无来者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