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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章 分歧(1 / 2)

接下来,便有点意思了,张可华和马尚魁这两个事故大队巨头便拉开攻防拉锯战。

张可华是倾向于人性化定性,他是这么想的,这起事故呢,显然不是故意为之,一时疏忽大意造成了,虽然后果严重,但是,是可以考虑变通的,不要一棍子把人家打死。一辈子有一个饭碗不容易,就因此把饭碗砸了,一家老小怎么办呢?当然,他提出这个主导意见也是一种探讨,并非一锤定音。可马尚魁听了,公然提出不同意见,这让张可华有点难堪。他说,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是触犯刑律的,执法从严嘛,怎么可以感情用事呢?

客观地说,站在原则立场上,是这个道理,马尚魁的意见和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执法的严格性和公平性嘛,其个中讲究无须赘述。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说,也并非说不过去。什么角度呢?即,人性化执法角度,不是说,执法在严格要求的基础上,还要讲究一个社会成效嘛,不能陷入为了打击而打击,为了惩罚而惩罚的怪圈中,人为地制造执法副作用,闹腾得鸡犬不宁,社会和谐因素也是必须遵守和体现的嘛。这也是诸多疑罪从无原则的根本基础所在,不能为了执法而执法,同时要兼顾执法的目的性,执法是为了什么。具体到这件事情上,众所周知,只不过是一起交通事故嘛,因为一时疏忽或因麻痹大意造成的惨剧,主观上是不愿意发生的,因而,主观恶性和社会影响都不是太恶劣,若是能够在允许的范围内将人性化执法成效最大化,也不失为一种可选项嘛。鉴于这个动因,只要后期的事故赔偿到位,足额甚至超额兑现赔偿,不是更有实际意义嘛!具体到这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及相关人,还有事故大队就是抱有这样的初衷,驾驶员愿意赔偿更多的钱弥补过失,受害一方当事人也愿意得到更多赔偿获得实惠,如此何乐而不为呢?

鉴于此,张可华首先说道,湖滨撞树那起交通事故大家都很清楚原由,是驾驶员一时忽视造成的,不涉及别的因素,既没有饮酒,也没有吸毒,更不存在故意,不涉嫌酒驾、毒驾,更不涉嫌故意犯罪,主观恶性不是太恶劣。虽然造成严重后果,但是驾驶员也十分后悔,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认识深刻,愿意以最大的诚心弥补过失,赔偿损失,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我个人认为,更多地考虑到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恐怕是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根本目的所在,在执法中,要侧重社会效益和个人赔偿,更妥当一些。

当张可华提出这个主导意见之后,还没有待别的人发表自己的看法时,马尚魁首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马尚魁首先咳嗽了一声,然后扯开嗓子慢条斯理地说道,这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恐怕有点不妥当吧。大家都是老事故了,为什么不能这么认定,个中道理我不说谁都应该清楚的。他说到这里又停下来,一眼扫过去。大家迅速将目光偏向一隅,或是垂下眼帘一脸无表情状,因为,谁都无法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见状,他从摆放在桌子上的盒里抽出一支烟来,再拿起桌子上的打火机点燃,也不问一问别人可抽烟,或是这时候在这种场合抽烟是否合适,自顾着吞云驾雾来。张可华不吱声,同样目无表情地楞在那儿,显然是在等候马尚魁继续说下去。马尚魁是肯定要继续说下去的,他的这种秉性是宇宙人都知道的。马尚魁直到感觉舒服了,才将手中的香烟搁在烟灰缸上,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说道,我这么说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交通事故执法的广泛性所致,如今的社会,交通事故无处不在,且随时发生,其社会影响面无疑是广泛的。因而,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彰显公平、公正、合法尤其重要,否则,将会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我们手中握有至关重要的权力。这不单是一种公权力,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没有权利滥用这种权力,否则,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是不可饶恕的。

马尚魁抑扬顿挫地说着,仿佛这就是他人生博弈的主战场,他就是大队长。可以说,他是完全否定了张可华的意见,并且,是**裸的,对于张可华来说,显然十分难堪。看的出来,张可华是强忍着内心的不快勉强微笑了一下,然后,把目光转向四周说道,看看大家是什么意见。

讨论交通事故,认定事故责任,一般都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关键时刻是需要大家共同承担责任的,在这一点上,谁都清楚明白的。张可华征求大家意见,是必须的,同时,大家的意见对于他来说,是至关重要。如此一来,在座的人谁都难堪,谁也不好再发表意见,这是毋庸置疑的。显然,接下来,大家无法表态,一个个唉声叹气,就是不吱声。其实,在这一起事故认定上,张可华显然犯了一个致命性的错误,即,不应该一步到位。最好的办法是,要么,先跟马尚魁个别通气一下,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再来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要么,自己不先发表看法,先听取大家的意见,尤其是要听取主办民警的意见,在主办民警提出主导意见之后,再来谈自己的看法。当然喽,跟主办民警沟通同样重要,一般来说,主办民警的意见至关重要,他的意见就是最后意见,具体到复杂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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