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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少爷(1 / 2)

卫生间里突然安静。

陈歌看着镜片被摔碎的墨镜挑了挑眉。

侯静呆呆地看着明显在强压怒气的陈歌,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型轮廓和低垂眼睛附着的长长睫毛。

陈歌最终没有说话,转身推门离开。

侯静没有追上去,而是蹲下把墨镜碎片慢慢捡起,再抬起头时目光闪烁,满是渴望得到并且不惜一切手段的**。

出了卫生间,侯静上二楼去找刘悦。

刘悦杯子里的白兰地已经换成了俄得克,看到侯静后笑道:“怎么样,得手了没有?”

侯静靠在刘悦旁边,“以后,除我之外,不能让任何人看到他。”

刘悦递给侯静一杯酒,“放心,在你得手之前,我不会让任何人碰他。”

“不。”侯静认真地说:“在我得手之后,我会带他走。”

刘悦笑嘻嘻道:“怎么,动真格的了?”

侯静说:“像这么完美的人,就应该被收藏。其实我倒很佩服你,怎么能忍得住诱惑把他拱手让出来。”

“我刚刚看大他的时候也大吃一惊,但是我从小的生活经验告诉我,越漂亮的东西越要离他远一点。更何况,我是一个商人。”

“你活得这么理性,那还有什么意思?”

“我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人一旦抛弃理性开始感性,那就意味着要赔钱。对了,你看到他的时候,想到了什么?”

刘悦后半句话问得有点莫名其妙,但侯静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生气,一双眼睛看着碎掉的墨镜,就像我曾经见过的尼罗河湖泊,是透明的。”

侯静刚刚离开,阿彪急匆匆上了二楼。

“怎么样,陪他把墨镜买好了没有?”

“买好了,他挑了一个最大的。刚才上楼的时候我看到侯静,怎么样,她说什么?”

“还能怎么样,侯静这种人,从小到大什么都一定要最好的,她看到陈歌,当然一定要得到才甘心。她让我不要再让任何人看到陈歌。”

“那你的意思是?”

刘悦抬起眼皮看了阿彪一眼:“有这么一颗摇钱树,怎么可能忍着不去碰他。像侯静这种人,有了好货色一定会自己藏着不告诉别人,巧的是来我们这儿的女人大多数都是这种人,这种事最好办不过。有些事,骗不了傻子,但是骗得了聪明人。”

“但是陈歌一定不会配合,他刚才挑墨镜的时候一再强调要大,经过侯静这件事,他的戒心会更重。”

“呵,他想回大陆,就只能待在这儿,所以他没办法的。”

“那你会送他回去吗?”

刘悦抬起眼睛看着阿彪,“还是刚才的话,如果你有一颗摇钱树,会把它送给别人吗?”

“那你的意思是?”

“温水煮青蛙,直到他跳不起来为止。”

后半夜两点钟,陈歌一个人在路上,陈歌的住处和酒吧隔着两条街,十分钟的路程,不算近。

在陈歌住处的旁边有一条窄巷,平日里人很少,今晚的情况有点特殊,很特殊。

四个男人,流里流气,围着一个女人。

女人很漂亮,胸******翘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她绑着马尾辫。

敢绑露额马尾辫的女人一般都不会丑,这是陈歌一直以来的想法。

四个小混混已经开始动手动脚,几乎和电视里的烂大街情节一样,狞笑着逼向马尾辫。

陈歌想起当初在工厂里张文兴对马敏也是这样,一时间热血上涌,冲上去从后面揪住一个黄毛青年的小辫子把他撂翻在地。

陈歌没想过自己会有搭救陌生人这么男人的一天,只是场面悲壮了点,一边挨揍一边大喊,“你先跑!”

场面很英勇,虽然被揍得很丢脸,但是不影响某年轻人内心的豪迈气概。

等到那位一直静静站在那的马尾辫同志终于开口,陈歌的什么气概统统显得无比悲哀。

李亚楠目睹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打斗,莫名其妙地被救了一次,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等到完全想明白,那个跳出来大喊让自己快跑的家伙已经趴在了地上,“住手。”

四个陈歌眼里的小混混立刻停手,站成一排。

李亚楠仔细看了看狼狈不堪还护着自己墨镜的陈歌,毫无征兆毫无形象地大笑,“你是不是把我当成被调戏的良家妇女啦?”

陈歌自然知道自己好像搞错了什么,默然无语。

李亚楠笑嘻嘻地继续道:“在香江的酒吧一条街,敢半夜出来的那都是有真本事的人,像你这么逊的家伙还敢多管闲事,明显就是找揍嘛。”

陈歌拍拍身上的尘土,一句话不说转身向小巷外走去。

李亚楠身边的小混混不爽了,“楠姐,这小子不识抬举,要不要再揍一顿。”

李亚楠拍了小混混脑袋一下,“揍你个头啊,像这种新世纪的五好青年不多见啦,是珍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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