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墙上,杜鹃鸟黝黑的瞳孔里,出现了一道鬼鬼祟祟的影子。
是一只花斑黄猫,葡萄大的眸子圆睁着,萌气四溢,小心翼翼地瞄着它的猎物。弓腰探足,匍匐前进,无声无息,很谨慎。
近了。
更近了。
花斑黄猫的绒绒脚垫上慢慢伸出爪子,猛地向前一仆——“布谷!布谷!”刹那间杜鹃鸟扑翅而飞,留下了一连串带着嘲笑意味的鸣叫声。
无所谓。
花斑黄猫甩甩脑袋,缩起脖子,就在院墙上慵懒地蜷缩着,眯眼眺望淡蓝天空,安逸舒适的晒起了太阳。
这是屋子外面的事情。
屋子里,听着老妹在一边叽叽喳喳,贾儒内心很宁静。
无他,像这种溢美之语,来得愈多愈好!
酸爽……
不过,贾儒还是决定让他家妹子歇口气,摆手打断道:“停!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小云,有没有水喝啊,渴死了。”
“有!”
贾云连忙起身,给他倒了一杯凉水,边走边道:“哥,现在已经过了正午呢。”
本就是和衣而眠,贾儒直接整个拉开被褥,坐起身来,接过白瓷杯。杯底下还勾勒着一朵青莲,一接一晃间水波荡漾,层层叠叠,里面那青莲也似乎随之摇曳起来。像是要从酒杯中生长而出,活灵活现。
到底是名门望族,资产阶级,连个杯子都这么别致。
不过贾云一介丫鬟,能混到这种地步。拥有自己的专属小院,瞧瞧,书桌上的文房四宝还挺齐全。笔架上面挂着一溜各式各样的毛笔,而且木镇纸下面的生宣,那可是大大的一叠。
这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那个什么秦拜月,为何对他家妹子这么好?
不纯,妥妥的用意不纯!
这边,贾儒正在吃惊。
那边贾云小女儿心思也在发散。
哪个少女不喜欢诗词歌赋?
那羽扇纶巾的风范,向来都是她们心底最为神往的。贾云也非常笃爱吟诗唱词,可她却觉得自己很笨,一段句子往往要背上很久,才能记住。过几天如果不温习,又会通通给忘光了。
因为也是认识一些字的,最开始,主家读经义策论的时候,她就侍立在一旁偷偷瞄着,后来答上了几个问题,主家就让她陪同一起读书。可是她一点都不聪明啊,没有主家那样一目十行还不忘的本事,为了跟上主家的进度,于是只能秉烛夜读。还往往苦练书法到很晚很晚。
还是那样吧。
哪怕忘我到误以墨汁当水喝了,哪怕照着主家的笔墨字字临摹。她的笔迹还是那样,只能堪堪算得上娟秀,谈不得多么好看。即使没有谁会苛求女儿家满腹经纶,但她也想如主家那样子多才多艺,谁说女子就不如男了?贾云丝毫都不觉得,就学问上,身为女子的主家会弱上秦少爷一筹。
可是,实在没想到的是,她心目中最为向往的风采才华,竟然在她最亲的人身上得到了呈现:续尾《岁寒》,扶摇台楹联,以诗下酒,在赛诗台上竟然开天下之先河以木炭作画,题上一首《鹊桥仙》,独占才华八斗。
即使是秦少爷有心成全,那也是天大的难得。
特别是一首《鹊桥仙》,字字珠玑,最是入她们这些女儿家家的耳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要两情至死不渝,又何必贪求卿卿我我的朝欢暮乐呢?
人间爱情,真的莫过于此。
当时,要知道所有人看她老哥的眼神,不是赞赏,就是拜服啊!尽管他已经不省人事了……
还好没有吐一身。
这,不就是羽扇纶巾的大才子的风采吗?
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这个沉默寡言又孤僻的哥哥,竟然也能如此气宇焕发。
贾云眼中闪烁着一种名为崇拜的目光:“哥,你现在为什么这么厉害?”
听到老妹都这样问了,贾儒朝梳妆台前的她招招手,决定要很诚恳的告诉她:“小云呐,过来。”
的确,像这种深宅大院,就怕隔墙有耳。所以,贾儒觉得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他决定向老妹坦白了。
阅尽岛国沧桑的老司机。
表示。
十分怀疑——
秦拜月!
是!
一个!
百!
合!
并不是没有依据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秦拜月尽管穿着男装,在贾儒看来也依旧显得很漂亮,可她根本就不似寻常妹子!贾儒曾无数次直视过她,她竟然还坦坦荡荡与之对视。
那眼神,妥妥就像天下男子不入其眼似得。
反而,频频瞧一些秀丽的妹子。
比如,在赛诗台,贾儒计算过。秦拜月十眼中,就看了他老妹七次。剩下三次移开视线,都是抬头望天……
这还要多不正常!
要知道,除了她哥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