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的时光过的很快,荀冉很高兴听到迟晨儿说出“我愿意”这三个字。
女领舞有了人选,荀冉还需要一人出任男领舞。虽然在这个时代,荀冉是对弗拉明戈最为了解的人,但他却决定高尚的把这个机会留给别人。
原因无他,只因为常子邺常小公爷雄心满满,对这个差事很感兴趣。
这天便约来迟晨儿和常子邺,进行合舞第一课。
“既然二位都已经看了荀某写下的弗拉明戈动作要领,便合舞一段吧。”
这可是要在国宴上当着天子跳的舞蹈,荀冉可不想惹怒皇帝,落得个扫地出门的下场。
荀府的院子并不算大,但却足够二人试舞了。
“荀大哥,我便跟着晨儿姑娘,她怎么跳我便怎么跳。”
常子邺拍了拍胸脯,信心满满。
“额,如此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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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番演练,荀冉得出一个结论,人的舞蹈天赋还是很重要的。虽然常子邺并没有什么舞蹈基础,但他壮实啊。壮实就有爆发力,壮实就有生命力,壮实就有美感......当然,这是要和迟晨儿合在一起看的。
“恩,就暂且先练到这里吧。”荀冉点了点头,朝二人递过帕巾。
“谢谢荀大哥。”小胖子一把接过帕巾,擦起了汗来。
“荀郎君,这弗拉明戈真的要在圣人面前表演吗?”迟晨儿有些担忧,这从她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毕竟常子邺是小公爷,即便乐舞并不理想,圣人也不会降罪。可她的身份不过是一歌妓,需要考虑的东西自然要比常子邺多。
荀冉淡淡笑道:“这点晨儿姑娘不必担心,荀某保证这之后你二人将成为大唐最著名的组合。”
“组合?”
“恩,除了身材,你们二人真的很配啊。”
......
......
长安城的夜晚很安静。
永昌坊荀府中,荀冉的书房灯火通明。少年望着窗外并不怎么圆的月亮,叹了口气。
这个世界有好人,有坏人,但更多的是那些不坏不好的人。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美好,不过也没有坏到哪里去。至少,他现在不愁吃穿,美人相伴。虽然追求有点低,但活着对荀冉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事。
人生理想这种东西看起来很飘渺,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变化。但对于荀冉来说,理想的底线一直没有变过。
轻饮一杯绿蚁酒,少年有些怅惘的起身关上了窗子。
他已经很久没有默念阮千秋授予他的心诀了。倒不是他不想成为高手,实在是心境有了很大变化。
一个侠客面对千军万马,便是身怀绝技真的有用吗?
他翻开一本厚重的典籍,看起了史书。史书这种东西三分真,七分假,读的时候当然是取所需。
“郎君。”
梅萱儿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少年身边,将一件薄衫搭在了荀冉肩头。
“天气寒了,你要多注意身体。”
荀冉心中一暖,笑道:“我身子骨硬朗的很,不碍事。倒是你,整日素纱薄衫的,当心染了风寒。”
梅萱儿莞尔一笑:“整日呆在这府里我若再穿的严严实实,还不真给憋死了。自打住进你这宅邸,我还没怎么出过府门呢。”
她这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自从梅萱儿出事之后,荀冉便生怕她再出现什么不测。也许是太在乎她的缘故,少年有些用力过猛,导至梅萱儿被过度呵护。
“这件事是我疏忽了。你在崖州时到底是有个酒楼需要照理的,现在突然闲下来,可能不会适应。”荀冉思忖了片刻,心中便有了计较。
“不若你便先帮着常小公爷看看分店吧。如今我和他合伙在东市又开了家泡馍馆,来的都是些王公贵族,你也不会太劳累。”
梅萱儿大喜。
“郎君,我听说郎君还推出了一种外卖服务,不若我也去帮帮忙吧。”
荀冉犹豫片刻,轻叹一声:“这外卖很是辛苦,你一定唤旁人去做,切莫累着身子。”
“知道啦,我在崖州办酒楼比这辛苦百倍,还不是熬过来了。
梅萱儿得了荀冉的允诺,一时欣喜万分:“羊肉泡馍的事情,郎君尽管放心交给我。倒是诗学上,郎君要花些心思。”
“这件事我倒也有过考虑。”荀冉对此有些无奈,诗歌这种东西你吟出一首别人当你是天才,你吟出一百首,别人只会当你是妖孽。何况他只通过王维放出一首《把酒问月》,便引得众人关注,关注度这种东西过犹不及,眼下还是低调点好。反正那些诗歌都存在他的脑子里,什么时候想吟什么时候便吟就是了。
“我还要看会史书,萱儿你先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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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
晨曦初照,荀冉便起身梳洗。他今日要去西市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