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绝对是麦克塔维什这辈子最高光的时刻。
虽然麦克塔维什这辈子才过了一小半,但这一点基本上可以确认。
“别占了便宜还卖乖,我想待在营里睡觉还睡不成呢。”麦克塔维什表示这种任务只是毛毛雨。
“报告,突击队已经集合完毕。”麦克塔维什的副手郭季长来报。
麦克塔维什虽然军衔是上校,但因为没有担任具体职务,所以没有副官,而是每次行动时随便找个助手就算完事,因此对于麦克塔维什来说,郭季长就就仅仅只是助手。
“好了,我走了。”麦克塔维什不拖拉,起身就往外走。
“等等等等,你们怎么去?”董子时伸手拽住麦克塔维什。
“还能怎么去?开车去呗!”麦克塔维什的脸色不大好看。
京城距离武昌足有一千多公里,想想这么远的距离,虽然还没上车,麦克塔维什就感觉有点腰酸腿疼。
这年头可不像21世纪,汽车队减震性能良好,而且跑得又是高速。这年头的汽车减震基本靠屁股,汽车跑得又是根本没有经过硬化的土路,还要一口气跑一千多公里,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你等等,先别走。”董子时马上一溜烟的消失。
麦克塔维什虽然不明就里,却也没有着急走,不管董子时去干吗,反正不会害自己就是了。
就在此时的营房外,36名突击队战士已经荷枪实弹整装待发,战士们的服装是最新款的四色迷彩,头上的钢盔上套有网布,这样能有效减少反光,身上的背包不算大,但需要的物资一应俱全,最少可以支持这些战士进行一次中等强度规模的战斗,同时可以维持三天的补给。
战士们的武器也有,十发子弹装的毛瑟手枪是标配,步枪已经改用最新式的b-2式步枪,也就是曾经的m1加兰德步枪,有几名战士身背弩弓,这是为了偷袭准备的,更多的战士手里拎着刘易斯机枪,这是为了强攻准备的。
麦克塔维什的装备比较简单,除了一支手枪和一支步枪外,连个手榴弹都没带。
这也可以理解,以麦克塔维什的能耐,就算是达不到“飞花伤人”那个级别,随手找点东西弄死个把人还是没问题,就算是徒手搏杀,麦克塔维什也是少有的好手。
没过一会,董子时和陈揽胜一起过来。
“麦爵爷,辛苦辛苦。”陈揽胜殷勤周到。
麦克塔维什也有爵位,不过只是个“子爵”。
以麦克塔维什的功劳,就算是封不了“侯爵”,来个“伯爵”还是够资格的。
可惜麦克塔维什的功劳大多见不得光,这才让麦克塔维什的爵位停留子“子爵”这儿级别。
“陈司令,幸会幸会。”麦克塔维什也客气。
麦克塔维什也会客套,只不过平时懒得客套,这才让麦克塔维什看上去有点冷酷,当需要的时候,麦克塔维什还是能表现出成熟的。
“麦爵爷这是要去武昌?”陈揽胜没有多废话,直接进入正题。
“是,有个事比较急,需要我尽快去处理一下。”麦克塔维什不想说的太清楚,毕竟这不是多光彩的事。
“好说,兰芳兄弟的事就是咱爷们的事,麦爵爷稍等,陈某手书一封……得,也别手书了,陈某把你们送到车站,免得误了事。”陈揽胜送佛送到西。
相对于董子时和麦克塔维什,陈揽胜就是民国的地头蛇。
地头蛇总是有些门道的,否则也就辱没了“地头蛇”这个称谓。
如果没有陈揽胜,麦克塔维什一行人就只能开车去武昌,但有了陈揽胜,麦克塔维什他们肯定能轻松得多。
相对于兰芳,民国还是有比较先进的地方的,比如火车。
此时的民国已经有了火车,而且铁路线还不少,从京城到武昌,火车线路已经贯通,麦克塔维什他们可以乘坐火车过去,这可比自己开车过去轻松得多。
也舒服得多。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