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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野牛镇(1 / 2)

距离发现尸体最近的野牛镇,两年前还是一片荒无人烟的水草地,栖息着一大群近千头野牛,后来随着达拉斯通往阿比林的铁路开通,越来越多的人从南方通过铁路来到阿比林,又从阿比林出发,向四面八方展开了拓荒,不到半年就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小镇,原先生活在这里的野牛群也几乎被赶尽杀绝,

如今,只能从‘野牛镇’这个名字上,想象出这里以前的历史。

小镇的大门口,就摆放着一具巨大的野牛骨架,上面披着毡布,随意插着各种各样的鲜花,像是在欢迎来到野牛镇的人,还有几个孩子围着野牛的骨架在玩耍打闹。只不过如果这头倒霉的野牛有灵魂的话,看见自己的尸体被放在这里风吹日晒的,估计不会太开心。

跟着苏克来的六个精锐枪手已经分成三批,前后进了镇子。比尔跟着苏克,就像是路过的旅人一般,牵着马悠闲的在野牛镇的街上闲逛,比尔胸口的警徽早就收了起来。带着这玩意太惹眼,那些干了坏事的‘本地人’不可能露面。

野牛镇的布局和闪金镇差不多--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小镇布局都差不多,几排房子,组成一条或者两条街,整个镇子一览无余。像阿比林那样的重镇,人口很多,房子也多,布局可能稍微复杂一些,不过无非也就是多几条交错的十字路口而已,能有两个以上十字路口的镇子,就堪称‘重镇’了。

小镇街道两边的房屋门口,大多都挂着各种各样的野牛骨头制品,有的干脆就是一个硕大的野牛头骨,风格简单粗犷。

“头儿,我们怎么找那些本地人?这个镇子估计有一两百人呢。”比尔牵着马,一路上看见带着枪的男人就盯着人家看,心中有贼,看谁都像是贼。

一个人一个人去找当然不现实,再说了,坏人脸上又不会写着‘我是劫匪’几个字。那些本地人狡猾的狠,要是明着巡查,露出任何风吹草动的,他们肯定会有所防备,一旦收敛起来,藏进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海洋里,苏克有再大本事也找不到他们。

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镇子上的一家当铺。所谓当铺,是苏克用东方人的角度来看的,实际上这里更类似大一点的杂货铺,推开门进去,屋子角落里放着几袋子各种粮食,柜台上有一排坛坛罐罐,里面是调料和各种果铺零食,吧台后面有个系这围裙的胖大婶,正拿着掸子在清理后面的货架,货架上大到枪械、农具,中到马鞍,小到勺子咖啡杯,五花八门的什么都有。

这种店是酒鬼和穷鬼最喜欢的地方,因为除了可以买东西,也可以卖东西,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破碗都能在这里换几个小钱花花。

苏克随意的扫了一眼,店里出售的货物,一半以上都是二手货,应该是店主从其他人手里低价买过来的。

胖大婶听到有人进门,回头看了看比尔和苏克,就把鸡毛掸放在吧台上,叉着腰大声对比尔说:“喂,金发小子,我们这里可不进行人口买卖,再说了,一个印第安人也不值钱。”

“瞎了你的眼!”比尔眼睛一瞪:“这是我们老板!”

苏克笑了,这个胖大婶把自己当成了印第安人,以为比尔是人口贩子。也不能怪胖大婶,离开闪金镇之后,他们一行人一路骑马,风尘仆仆的,浑身上下脏的要死,连脸都黢黑黢黑的,看着还真像是印第安人。

他掸了掸浑身的灰,笑道:“大婶,我不是奴隶,也不是印第安人,一个路过的旅客而已。”

“恩?一个白人给印第安人打工?上帝,这是什么鬼世道。”胖大婶翻了个白眼:“好吧,你要买什么?”

“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赚了点钱,对方用纯金折算给我,我想换成现金。”苏克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袋子丢在过去。

小袋子“砰”的一下落在吧台上,胖大婶拿起袋子在手里掂量了两下,然后解开袋子的封口,朝里面看了看。

“等一下。”胖大婶一弯腰,从吧台下拿出一座锈迹斑斑的小天平,然后把黄金都倒在天平的一端称重。

“一共……8.5盎司。”胖大婶把称好的黄金重新装回袋子里,对苏克说:“我只能按照8盎司算,一盎司十六美金!”

“你疯了吗?”比尔先不干了,“我们可不是不懂行的菜鸟,纯金市价,一盎司最低也可以卖18美金。”

“放屁,难道老娘不要赚钱!”胖大婶叉着腰,理直气壮的反问。

“十六就十六吧,我需要现金。”苏克挥了挥手,“另外我想买两套换洗的衣服,要稍微好一些的。”他嘿嘿笑道:“另外酒馆在哪里?好不容易赚了点钱,也该享受享受了。”

“酒馆就在镇口,我去拿钱给你,那边架子上就有衣服,你们自己挑。你们这些混蛋男人,赚了钱就知道喝酒玩女人,难道不应该拿回家给妻子和母亲吗?”胖大婶的脾气显然不是太好,骂骂咧咧的扭着水桶一样的水蛇腰走进里面的房间拿钱去了。

“该死的老女人!”比尔骂了一句,然后跟着苏克一起去架子上选衣服。两排衬衫、裤子什么的,叠的整整齐齐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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