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老板娘听到凌旭那半生不熟的白族话,意外的看着他:“原来你喜欢吃茄子、米饭、肉啊?”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凌旭有些疑惑的看着老板娘。
“刚刚你自己说的啊,”见凌旭脸上一副疑惑的表情,老板娘不禁笑道:“在我们白族话里,祁子代表的是茄子,害子代表米饭,改节代表肉。”
“那呗亚呢?我听你刚才跟那些人告别的时候,也是说过这么一句话。”凌旭一脸谦虚的请教。
见凌旭对自己民族的方言感兴趣,老板娘有些高兴,热情的跟凌旭解释:“呗亚是回去的意思。”
闻言后,凌旭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把面前的大碗往旁边一推,然后表情认真的说:“老板娘,麻烦你一件事情,我想跟你学几句白族话,希望你能教给我。”
……
凌旭回到县局,已经是下午时分了,他找出卷宗内的笔录档案,查看刑警队对涉案当事人的询问口供,扒拉了一番,他找到了老谭、唐大柱、唐二柱、林木山等人的询问材料。
笔录上的询问日期是三个月前,地点是卞柳镇窑厂,参与询问的刑警队员总共有三个人,负责记录的叫高双,询问人分别是刘利扬、杜明迅。
仔细翻看了那些笔录,凌旭一字一句的推敲,那几份口供上面记录的内容,跟凌旭从窑厂里了解到的情况差不多。把笔录放回档案袋,凌旭想了想,然后给何文生打去了电话,让他帮忙把高双、刘利扬、杜明迅三人给约过来。
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何文生领着三个警察来到了法医科,见面后,他给凌旭解释了三人的身份,这三人分别是刑警大队的高双、刘利扬、杜明迅,今天三人正巧没有出现场,所以被何文生给找了过来。
热情的给几人沏了杯水,凌旭便招呼几人坐下,众人简单寒暄了一会儿,凌旭向高双三人询问给唐大柱、唐二柱等人记询问笔录的情形。
众人从彭震罡那里知道了凌旭正在调查案件的情况,所以听到凌旭的询问后,三人也没有隐瞒,直接把当时的情形告诉给了凌旭。
“兄弟,你是不知道啊,给那些人记笔录时,把我们哥仨都给整蒙圈了,唐大柱那些人讲的都是方言,我们一句都听不懂,要不是窑厂的那个老谭给翻译,恐怕我们连询问笔录的表头都填不完。”
听到三人的话,凌旭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是啊,我今天上午去了窑厂一趟,好家伙,差点把我绕晕了,幸亏那个老谭能听懂唐大柱等人的方言,否则的话,我恐怕连唐大柱等人的名字都问不出来。”
吐槽了一句,凌旭略一犹豫,然后问道:“三位大哥,你们感觉那个老谭怎么样?刑警队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有没有查过他?”
高双三人从事多年的刑侦工作,一听凌旭的话,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刘利扬笑着说道:“你是怀疑那个老谭有嫌疑吧?当时队里查到李百福的工作地点后,曾对那个老谭进行过调查,调查结束之后,我们认为老谭不具备作案条件。”
“刘哥,当时队里是以什么因素作为切入点,对老谭进行的调查?”凌旭追问道。
听到凌旭的问题,刘利扬告诉他:“当时队里是以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为切入点进行的调查,因为窑厂的特殊生产模式,所以他们那里的工资都是年度结算。
一年下来,只有到了年底的时候,窑厂才会给工人们结算工资,每到那时,窑厂的资金流动缺口就会比较大,我们起初怀疑老谭因为工资和李百福起了纠纷,从而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但是经过我们的走访和调查,排除了这个怀疑,因为李百福支取工资的日期是八月份,那时候不是工人领取工资的高峰期,不会出现工人们扎堆领取工资的情况,所以李百福领取工资不会对窑厂的资金产生影响。
李百福是今年六月十号左右给老谭提出的辞职,当时因为厂里的活太多,加之工人短缺,所以老谭让李百福先干两个月,等忙过这段时间再结算工资。
到了今年八月十二号那天,老谭将李百福的工资全部结清,第二天,李百福便拿着行李离开了窑厂,只不过,谁也没想到,后来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情。
我们查验过李百福领取工资时出具的“收到条”上面的字迹、签名、和手印,确实是出自李百福之手,并不是被人伪造的,因此老谭和李百福并没有债务上的纠纷。
除了这点之外,老谭在时间上也不具备作案嫌疑,我们发现李百福尸体的时间是八月二十号,那天正巧是你们几个新人第一天上班,当时你好像跟石科长去过现场。
石科长鉴定完尸体,给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李百福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二十号往前推七天,正好是十三号,但是据我们调查了解,老谭从八月十三号至二十号的这段时间里,一直在窑厂里盯着出砖,所以他没有作案时间。”
刘利扬说完之后,凌旭拿过卷宗,从里面找了一会儿,随后,他抽出一张“收到条。”
收到条上面是这样写的,今天收到1—8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