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芙行省南方的安克赛,是座临海的城市。
与帝国南方行省不同,琅芙行省最近几十年一直远离战乱,民众很安逸富裕,治安也颇好,所以民风也自不同。
比如安克赛,作为盛产香水、服装和红酒的琅芙行省主要的出海港口,民众甚爱追逐流行与享受,连普通市民都有些不伦不类的贵族派头。
因为就连一般小市民的兜里也有几个余钱,安克赛人工作起来也就不那么拼命,喜欢享受闲暇。
尤其是贵族富商对这方面尤其讲究,除了平时吃用礼仪都要用皇都莱特贵族们的标准,这里的富人们还有个地方性的流行活动。
他们最喜欢去海边度假。
将皮肤在海边晒成棕色,在安克赛这里是上等人的标志。
所以这里也尤其流行建海滨别墅。
这天,就在安克赛东南的一处偏远的海滨别墅处,一个金发的青年,正赤膊着上身,在海边挥剑。
青年非常英俊,看起来也很像是个在此度假的富家子。
他裸露的上身肌肉匀称结实,本来颇能吸引些深闺怨妇或是怀春少女的目光。但其胸腹处有一道骇人的伤疤,由左肩直到右髋,破坏了这种**的美感,平添了些煞气。
风有些大,海浪亦滚滚而来。
青年周身金色的剑气纵横,每一剑都能犁开沙滩、破开劲风、斩开海浪。
忽听得一声大喝,青年一剑横挥,金光闪烁之下,竟将里许宽阔的海浪生生逼退,露出一片湿润的沙坑。
“恢复得不错。”
青年点点头,收剑,并转过身,冲着别墅后的树林中喝道:“一帮鬼鬼祟祟的家伙,来半天了吧?再不出来,我可砍了。”
等了一会儿,却没人应声。
青年没有再等待。
他举起剑来,作势要向林中挥动。
却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回剑格挡。
一柄黑刃匕首忽然从他身后的虚空中刺了出来,正被格了个正着。
接着,令人牙酸的剑刃摩擦声来回响起三次,匕首随即不见。
“不错,竟接得住我老人家的匕首。”
一个气质如蛇的老年夜精灵忽然自远处现出身来,称赞道。
“你也不错,刺出这一剑之前,我根本感受不到你的存在。”
青年又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了一下,道:“就连现在也是一样。虽然眼睛能看着你,但在我的其它感官中,你还是不存在。”
他又看了看自己胸前的伤疤,道:“嗯……现在看来,只以你的藏身论,你比‘她’还要厉害。说吧,找我什么事?你又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位金发青年,便是在黑城堡篡位未成的老妖怪麦特了。
被法师格朗得救走之后,他其实一直躲在这里疗伤。
伤势渐愈,身体却快生锈了,今天看天气不错,便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正练剑练得畅快,却忽然察觉到林子里有很多躲在阴影中的刺客,于是便出声挑战。
谁知差点被背后伸来的剑捅穿脖子。
要不是之前差点被月用同样的手法杀死,刚才那个蛇一般的老精灵已经得手了。
这个老年精灵,自然便是蜮了。
只见他拿出一个戒指,对着麦特晃了晃,又收起来,道:“雇主说用这个可以追踪你身上“神威”的气息。我老人家得到的指令是‘见机行事’,看你光着膀子练剑又没带手镯,就想干脆先擒下了你再说。但现在嘛,既然你这么能打,我又不怎么喜欢现在的雇主,也就打算先问几个问题再决定是不是继续动手了。”
麦特皱了皱眉,道:“问吧。”
他已经知道这伙人是谁派来的了。
自己的黑骑士身体已毁,又被格朗得拿走了,现在也不知能不能修复。
人类身体的实力又偏弱,对面这老精灵看起来又很强,再加上林子里还埋伏着人家的同伙,便不打算跟对方硬碰硬,打算先听听对方的要求再说。
好在老精灵看来是有点畏惧神器“神威”的力量,既然已经引起了自己的警觉,便也没有再贸然出手。
但“神威”已毁,金发骑士的底牌其实并不多。
而且比起自己身上在“神威”毁灭时粘上的神器力量,夜月身上留下的应该更庞大无数倍才对,也不知为什么这伙人会先追到这里来。
“那么,第一,黑城堡的亡灵你已经弄到手了吗?第二,袭击神佑是你派人干的吗?这第三嘛……查理一世的孙子彼得在你手里吗?”
金发骑士听到这三个问题,沉吟不语。
他养伤的这段时间,基本上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的状态。
老怪物法师格朗得又来去匆匆的,带走自己的黑骑士身体之后就再也没有露面,说是要去准备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这位骑士根本就不知道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南方已经发生了很多事情。
听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