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威队长当然以大宋的海船骄傲了。
这个时空日本和琉球国都打造不出能渡海到大宋的海船,他们的商人都是只能到大宋来买船。
大宋政府曾在福建路与广东路设立船场,到宋孝宗时即予撤销。
这里的官营造船业不发达,私营造船业却在繁荣的国内外贸易的沃土中滋生,根深而叶茂。
大宋官府一不生产商船,二不经营海外贸易。
因为宋朝官营手工业属非自由资本主义性质,其工匠的身份比较复杂。
他们中还有配隶的犯人,他们身份最卑贱,昼则重役,夜则鏁鋜,无有出期。
还有一些厢军,招兵时有手艺者试验,改刺充工匠,他们须刺破手、面,即在脸上或手上刺字,同时实行军事编制,住在营房。
此外,还有民间轮流征发来的工匠。各类工匠都无自由可言,如厌倦工役,将身逃走,须追捕办罪。
官府对民间征发来的工匠,原则上实行“和雇”,支付工钱。
如不愿在官府做工,有时可出“买工钱”赎免。
对厢军和招刺的工匠,也按募兵制的规定,发放钱、粮和衣装,但是显然与张国安的对待方式相差太远,因为这些人虽都从事雇佣劳动,但却是强制性的。
奴隶是建造不出来金字塔的……虽然“和雇”工匠的普遍,与强征的无偿劳役相比,是历史性的进步。
他们也能比后来的鞑靼强盗集团对工匠好一点,可是这种强制的雇佣劳动,本非工匠所愿,何况减克工钱,折磨以至虐杀工匠的事层出不穷,工匠们起而反抗也史不绝书。
最重要的是,他们加工的海船质量还是远远比不上私营造船业。
所以,大宋政府索性取消了在两路上的官营船厂。主动让出来了市场……这就使得民私营企业迎来发展的机会。
这个时空福建路式海船已经有了自己的特点。
它的头小,尖底呈V字形,便于破浪前进。
身扁宽,体高大。吃水深,受到横向狂风袭击仍很稳定,同时,结构坚固,船体有密封隔舱。加强了安全性。底板和舷侧板分别采用两重或三重大板结构,船上多樯多帆,便于使用多面风。
大船上又都设有小船,遇到紧急情况可以救生、抢险。每只船上都有大小两个锚,行船中也有测量海水深度的设备。
总之,这些极适合于远洋航行。
所以,日本和高丽、琉球国海商都喜欢买福建路的海船……而且相比他们自己打造,要质量更好,价钱更低,在性价比上非常好。
大宋政府没有在这个行业上玩垄断。相反还让私营行业自主经营,他们成功地唤起来造船行业发展的**!
这就把周边国家打造海船的市场打压到近似零存在的状态,最多能是个修船厂,从而使周边国家的造船技术始终在低水平位发展。
张国安十分清楚大宋的一件著名的公家和私人经营之争的案子。
宋仁宗年间,开封商人杜升、李庆等六家工场承包了晋州的炼矾业,从晋州的官营矿场购买生矾,运至京师汴梁,煎炼成熟矾出售,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河东路转运司眼看着煎炼熟矾这门生意很赚钱,便在晋州官置锅镬。自煎熟矾,成立官营炼矾工场,跟民营企业家争夺市场。
官方的染指虽然导致杜升等六家炼矾工场积压矾货,出卖不行。但是民营企业家无疑更熟悉市场,几年下来,几乎将官营的炼矾务打垮了。
庆历元年至三年,杜升等六户的纳税额分别为十一万贯、十四万贯、十五万贯;而晋州官营炼矾务的年收入只有五万七千贯、四万二千贯、四万七千贯。
后来大宋地方政府为挽救亏损的晋州官营炼矾务,决定收回六家民营炼矾工场的承包权,把煎矾锅镬家事纳官。今后更不衷私重煎,只令晋州炼矾务一面重煎,收办课利,准备完全由晋州炼矾务垄断经营炼矾业,这行业太挣钱了。
杜升、李庆等六户不服,联名起诉河东路转运司,要求河东路转运司停止侵权行为。
当时的欧阳修奉旨调查这一纠纷,认为河东路转运司违约在先,还说了,官自炼矾出卖,见一时之小利,致经久之难行。
因此,他反对将炼矾工场收归官营,建议官罢自煎熟矾出卖,只令杜升等六户,依旧管认每年的承包额,由六户继续承包晋州的炼矾业。
大宋政府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就凭借这两件事情,张国安岛主绝对没有取而代之的想法,甚至他的朋友们也没有想过……因为大宋政府至少还是由一些知道对错这样常识性问题的人组成的!
所以,张国安建起的这个八道河船厂,和海峡对岸的私营船厂在规模上比起来,差太多了,张国安只是为了建自己的战船,还是带有实验性质的战船。
比如所谓的安江级和大闸船,都是这样的产物。
但是,就是这样,八道河造船厂也远比周边这几个国看上去高端大气,要不然,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