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盯着骨盘中摄人心魄的血豚血,感觉那玩意儿压根不是血,更非天下奇毒,而是一把把举尖向上令人心寒的利刀快剑,宋鹏慌了神儿,嗫嗫嚅嚅的问:“九爷,您老人家几十年前常喝么?”他原本以为孙盘子会轻描淡写的说:没事,没事,放心!孙某几十年前常饮此物,别看这玩意儿听来吓人,喝下去延年益寿……结果,孙盘子板上钉钉的回答:“孙某当年未曾带外人来此,自然没破鬼屋规矩,喝过鱼豚血的人十有**当场死去……”
孙盘子这么一说。
豪气壮志,连天王老子、地王老子都不怕的包圆吓得缩手了!
包圆当真感觉骑虎难下,仿似有点明白方雨洁为何要将杜沐晴带走的原因了。虽然,方雨洁便是释灵、神秘女子尚未得到证实,但,至少证明方雨洁将杜沐晴带走大有蹊跷,也罢,一个人死在这总胜过两个人全死球在这。
包圆视死如归的问:“九爷,喝下去基本没有生还机会,对吧?”
孙盘子一脸正色说:“不错,不错!生还机会的确不大,不过,主动权在鬼屋,要看它肯不肯让咱们活!”
事到如今。
包圆咂摸不透孙盘子讲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包圆纳闷的不行不行,假如孙盘子一早便清楚这鬼屋的诸般狗屁规矩,离开洞庭湖湖底怎么半句也不曾透露过?张六同力劝包圆来鬼屋,还说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妈的。所谓的收获便是让老子大口大口喝毒药?这也叫收获?球!蛋!鸟毛灰!但,包圆一门心思认定:不管张小天临死前讲的江、韦二家重不重要。包家的名号却是尊贵无比,包家老祖包厚道能活几百岁。凭啥老子喝鱼豚血便会死……
“妈的,老子先去死!”
包圆微微发颤的手尽可能压制在平和,大叫一声:“操!老子先去死,哥几个你们慢慢来,有啥了不起,包小太爷让它瞧瞧,包家人个个都是韭菜脑袋,割一个长一个怕个鸟毛灰,妈的。鱼豚血,老子喝它是清肠用!”
包圆满倒一指杯。
一饮而尽。
喝完重重一放,意犹未尽似的舔了舔留在嘴唇上的血。
“就是……咱哥们儿怕它个蛋哩,喝就喝,有甚了不起!”肥毛同样倒满指杯,摆出很不在乎的样子,端起来一饮而尽,狠狠地拍着桌子说:“哥几个,不就是河豚血。咱哥们儿刀山火海都闯过,在唐古拉山连历代帝王过裤裆都踢过,这杯小小的鱼豚血怕个茄子?咱哥们儿除了穷,怕过甚?死便死。有啥了不起,咱哥们儿手拉着手一道儿去死黄泉路上不寂寞,到了阎罗殿凭咱哥们儿的本事不搅它个天翻地覆才怪哩。喝!痛痛快快的去死……”
平四贵反应迅速。
“开玩笑,要死、要活、要富、要贵、要极乐乍能落下平爷我!”
平四贵亲见包圆、肥毛二人像书中描述的梁山好汉似的一口气干了。自已退退索索不就成了软蛋,宋鹏并没有让人瞧出自已有丝毫犹豫。端起盛满鱼豚血的指杯,一饮而尽,嘴上依旧说:“怕个蛋?不就是鱼豚血,有什么了不起,平爷我拿定主意了,老子要与哥们儿同去阎罗殿欢欢快快闹一场,得,顺带将爹娘老子《生死簿》上的名字涂去,让爹娘老子在阳间与天同寿!”别看平四贵嘴上说的豪气干云,心里却在思忖:“包家祖宗福荫,包圆的血即然能救活宋鹏,救老子岂不是小菜一碟,决不能让人小瞧了,老子先去地府报道,然后还阳,怕甚!
三个铁哥们儿视死如归,一饮而尽。
如果自已朝这鬼屋四面八方磕三百六十五个响头来谢罪,苟活人世,活的是个鸟蛋名堂!
宋鹏大叫:“妈的,老子我也豁出去了!”端起来一饮而尽。
孙盘子严声厉词责问阿屎瑞:“阿屎瑞,你主子包圆都干了,你为何不喝?”语中含刺,锋芒逼人。
阿屎瑞双腿开始发软了,嗫嗫嚅嚅的说:“非也,非也……九爷,想当年,始皇大帝曾说,他老人家如是等不来徐福的长生不老药,大业未完,遂用百万活人殉葬祭天!九爷,当时小的可是冒死进柬,我一直认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殉葬可埋火窑烧制的神兵俑将,万不可用活人殉葬,这种事放在再大的英雄好汉面前,他们也会吓的跪在地上起不来,阿土、阿碗已死,你们再死,总得有人料理后事,依我之见,我料理完后事再来不迟……”
前言不搭后语。
总之,阿屎瑞有点不想死。
不料,还没等阿屎瑞将这通篇大论废话说完,憨蛋拿起一杯鱼豚血,直接灌了进去。
阿屎瑞火速朝外吐,却发现嘴已经被憨蛋捏严实了,凭憨蛋手上的功夫,阿屎瑞无论如何也挣脱不了。
孙盘子同样一饮而尽。
憨蛋只手紧捏阿屎瑞的嘴,头骨中剩下的鱼豚血一饮而尽。
包圆喝下鱼豚血,多余的废话嘴上一句也不讲,老子马上便要死球了,还有甚废话说?要么黄泉路上说,要么醒过来之后再说……包圆特意整了整衣服、头发、专门将藏于腰间的神卷揣严实了,嘴上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