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马志便在院子里面忙碌,王宪秋则烧火做饭,马学文坐在屋子里面看书写作业,吃过晚饭之后,马志就回到了山上,鱼池需要有人看守,那里白天晚上都离不开人,马志一直都是在山里的窝棚住,晚上各种蚊虫潮气条件极差。
以前马学文不懂,现在他能体会到父母的艰辛,为了让他们心情好一些,学习分外努力,在临睡之前,他还把至少还有你的歌词全都写在了笔记本上拿给王宪秋看。
母亲上过几年学,不过因为家庭贫困,没多久便辍学在家务农,但是字还认得,拿过笔记本看了一眼后,王宪秋有些诧异的问:“这都是你写的?”
马学文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妈,我打算把给香港那面的公司,看看有没有人买,如果能卖出去,咱家的生活也能好过一点。”
“香港?卖出去?这东西还能卖钱呢?“王宪秋的脸上带着一堆问号,有些不太明白马学文在说什么,虽然歌词写的很好,但是如果靠这个能赚到钱,对于她来说不是很理解。
马学文并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简单明了的说:”妈,您看现在的歌,都是别人写出来卖给那些歌星的,他们靠这个赚了钱,自然也要分给词曲作者一些。“
王宪秋依然听的一知半解,她对于歌词卖钱仍旧没有多少概念,但是脸上模样分外欢喜,笑着说:“我儿子真有才,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以后可要好好念书,争取考一个好点的大学,跟你大舅家大姐是的,将来分配到城里,不用再回到农村种地。”
只有当马志不在的时候,王宪秋才敢去提他们王家的人,也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考上一个好大学,虽然谈不上光宗耀祖,但是最起码光耀门楣,以后也能有个好出路。
在这个年代,大学生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农村里面谁家的父母都希望自己儿女可以考上大学,当一个城里人,不用在农村受罪。
马学文对此并不是很认同,因为在后世的印象中,城市生活压力过大,很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还没有农民清闲旱涝保收,但当下的年代,农民生活还没有得到多少改善,这个时候的想法自然和以后是有所不同的。
与母亲闲聊一会,便熄灯睡觉,等到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母亲早就已经上山干活去了,锅里有热好的饭菜,起来洗脸刷牙过后,马学文便端着一碗米饭,上面放着青菜豆腐,坐在门槛那里,一边看着院外一边吃饭。
“滴滴。”
不远处突然响起汽车鸣笛的声音,转头望去,在村口有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正停在那里,从上面陆陆续续有人下来,这是通往Y县的汽车,每天往返村子里两趟,这个村子算是最后一站,沿途还有几个村子都会停车拉客。
以前这辆面包车对于马学文来说是有些神圣的,每每坐着它前往Y县,前天晚上总会兴奋的睡不着觉,因为一直都生活在农村里面,在其心中Y县就是城市,对于那里的人他会心存敬畏,总觉得城里人很洋气,很有钱,每天不用吃青菜豆腐,而是山珍海味。
就在这个时候,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突然从外面传来,马学文扒拉着碗里的饭菜,抬起头看去,只见有三个穿着时髦的少女正从院前路过。
走在前头的人他认得,那是他的小学同学赵菲菲,家里并不是这个村子的,而是紧挨着村子不远林场职工家的孩子。
他现在所处的村子并不是很大,满打满算只有二十余户人家,不过与村子一道之隔就是红旗林场,那里有林场职工五十余户,都住着林场统一建造的砖瓦房,给马学文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每到逢年过节,林场场部就会发米发油,还会发一些水果饮料。
上小学的时候,总会看到职工家的孩子手里拿着苹果,或者在书包里装着饮料,有一次他还回家去问父母,为什么别人家都发而他们家却没有。
父母特意解释了一下,说职工和普通村民是不同的,他们不是职工自然就没有那个待遇,马学文为此伤心好几天,当然,主要还是馋那些吃的!
因为院子边上都是木栅栏,不高,而且比较稀疏,外面的人只要路过就能看见院子里面的情景,赵菲菲三人从这里走的时候,自然看到了马学文。
“这人干嘛呢,太逗了!”站在赵菲菲身边的两个女生应该都不是村子或者林场的人,因为她们的穿着明显比赵菲菲还要洋气,尤其皮肤都是粉白.粉白的,丝毫没有农村孩子风吹日晒下的那种暗黄或者黑黄的模样。
而且她们的目光对村子里面的事物显得非常好奇,应该是第一次看到。
赵菲菲顺着两人所指看去,正好是瞧见马学文坐在门槛上捧着饭碗吃东西,脸色随之闪过一抹尴尬,这种尴尬只是因为她认识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
“吃饭呢吧,我们快点走吧,家里已经做好了饭菜,吃完了带你们去场部逛逛,那里种的花特别漂亮。”赵菲菲生怕被同学知道她认识这样的人,不停在边上催促着。
马学文低头继续吃饭,并没有起身打招呼的想法,因为他了解赵菲菲,在后世对方变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