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独孤破城目瞪口呆。
朱子陵在旁边有呵呵地笑了两声。
忽然之间,他明白朱子陵在笑什么,也明白被鬼器王给害惨了。
黑衣定然是邪修们最喜欢的颜色。
至于铠甲,显然也深受他们的欢迎。
花了他三年时间,到处打猎杀妖兽,还与苍穹剑宗抢食,结果炼制了一身邪修常穿的法衣。独孤破城感觉颇有些微妙,似乎连生气都忘记了,是不是他太容易相信人了?
这么多年来,怎么没被人这背后给阴死,难道是因为运气好不成。
他传音给朱子陵道:“你有没有觉得我活到现在,运气很好?”
朱子陵淡淡答道:“我从不相信运气,你活到现在当然有原因,绝对不全是因为运气。当然了,每个经常上战场却没死的人,总会有几分运气的。”
独孤破城顿时又不耐烦了,“你能不能说人话?”
“好吧,我说清楚点。你这个人对与性命攸关的事都很上心,其他的事倒是一概不理。所以偶尔被人骗一把也是有的,但是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真正性命交关的大事却骗不了你。比较起来,大多数的人虽然口口声声显得很惜命,关键时候却将性命摆到其他的事后面了。比如说钱财地位法宝,甚至有的人真的会为了一件华丽的衣服不要命。”
这实乃是朱子陵的肺腑之言,他曾经就是将太多其他鸡毛蒜皮的事,摆到比性命更高的位置。
他心想,如果少玩点阴谋,多花点时间在修炼上,韦尚那个王八蛋,谁削死谁还不一定呢,肯定能活得更久一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