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红酒问道,“在中学的时候收到过情书吗?
“没有!”陆皓儿想也不想地说道,有不过都扔到了垃圾箱里。
“那写过情书没有?”洪亦琛饶有兴致地问道。
“没有!”
“那真是遗憾?”洪亦琛拉长声音一脸地可惜道。
“遗憾?”陆皓儿挑眉道。
“不要那么嗤之以鼻,说那是无聊的玩意儿。或许曾经是不屑,然而到现在是找不到写情书的对象了!”洪亦琛醇厚如大提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难道不该遗憾嘛!是不是感到害怕了,那些美好的终将逝去。”
接着叹声道,“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一个很独特的女孩。她喜欢那些陈旧的东西。比如故纸堆,比如厚重笨拙的大书柜,宽大的毛衣和精美的瓷器。她只看死去的人写的书。她爱看有着昏黄色调的老电影。就像那些笨拙的木制家具,老式的黑胶唱片,而这些东西,和情书这样东西已经过时了。我必须要承认这一点。大概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会选择用这种方式示爱。现在的人啊!在call机下快速的炮制一条短信,比这来得更快;在楼下唱一夜的情歌,比这更酷。或者更干脆,走到面前,说一句喜欢你。这些都是更好的选择。在这个张扬的年头,情书太陈旧了。”
“想你这样的人也写过情书。”陆皓儿很难相信道,“拧开墨水瓶,灌满笔管,擦净笔尖,认真地在信纸上书写。”
洪亦琛非常感性地说道,“对呀!是那种柔软的纸,而不是冰冷的电子商品,纸永远比电子屏幕温暖。”
陆皓儿点头道,“说的对,这点儿我非常同意。”
“哦!”洪亦琛挑眉道。
“怎么没想到我会同意你的观点。”陆皓儿轻笑道,“我像那种顽固不化的人。”接着又道,“情书就是这样的陈旧,有一种隽永的魅力。永远跑得比时光慢,也就不用担心被岁月抛弃。反正都已经落在后面了,不妨慢悠悠地走。有些人总是很不合适宜,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新时代,永远学不会抢夺话语权,八面玲珑和辗转腾挪。情书就属于这样的人,属于那些内心丰富却不懂得表达的人,属于那些笨拙和很容易就手足无措的人。属于那些讨厌快餐,会慢慢咂巴味道的人。”
洪亦琛眼前一亮,坐直了身体,唇角滑过一抹完美的弧度。低沉如大提琴地声音再次响起来道,“我永远会怀念二十岁的时光。跑遍城中所有的礼品店,只是为一张合适的信纸。用文字诉说纠结,然后自己用白纸裁出小小的信封,用笔画上心情。谁年少的时候没有过暗恋,那一场看似华丽的盛宴,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忐忑,小心,倔强着意图表达却总还是止步于羞涩。
‘喜欢你便欺负你’:拿错卷子却故意拖延时间对答案;借各种边缘的书籍,只为写下她的名字;在路上突然出现,将一个纸袋套在女孩的头上,然后酷酷地飞车而去,只留女孩在身后惊慌失措地尖叫……虽然她直到最后也没有成为我的女朋友,但这些情书却被永久地珍藏。曾经写下的文字,让我觉得残酷的岁月因而迟滞,因而缓慢下来,在那一刻,像蜗牛一样柔软。”
陆皓儿在他的细致的描绘中,深有感慨地说道,“暗恋是一场委婉的美好。最让人心动的是暗恋的过程。情书,抵达的是内心最纯真的地方。”
洪亦琛听着她近乎耳语地低沉笑了,笑容很纯粹、干净……
“相信爱情吗?”洪亦琛低声问道,声音穿透耳膜,极富诱惑力,然而却打断了陆皓儿的旖旎,“爱情?那种****玩意儿鬼才相信,爱情只是闲着吃饱撑的的无聊人士的风花雪月,浪费生命。”
“没事我挂了。”话落啪嗒一声挂断了电话。
洪亦琛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无奈地耸耸肩,这么快就恢复过来了,果然是理智大于情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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