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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7章 婚姻=财产关系(2 / 2)

“你也知道你小叔,在结婚前订下来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结婚后我很自由啊!生完孩子,我不是继续读书,拿到了律师执照,已经开业了。男人都有缺点,婚后可以调教吗?”她顿了一下又接着道,“女性解放运动后,虽然女性还有很多不平等和天然劣势,但制度性歧视已经很少了。女性在婚姻中已不再是‘会说话的工具’,而成为与男性法定平等的主体。女性有选择配偶的权利,有与丈夫平等协商的权利,有离婚的权利。”

“开明进步?现在的结婚是因为爱情吗?”陆皓儿撇撇嘴道,“但我还是悲哀的发现,现代婚姻仍然是一种财产关系。小婶现在挂牌营业,即使现在没有亲自打过离婚的官司,估计在律师楼里也见过,所有离婚纠纷只争两件事,一是财产,二是孩子。而孩子的抚养仍需要相当的物质条件作支撑,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争财产。打着爱情的旗号,最后为财产反目成仇,这就是现代人津津自得的婚姻?”

“哈……今人乐观的宣称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但婚姻从来都不纯粹是两个人的事。抢劫婚时代,婚姻是一个男人与所有男人的事。过渡到包办婚时代,婚姻是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当然,这里有更深层的、远非青年人可以自主的原因,即不合理的财富分配和社会结构,导致年轻人很难单凭一己之力,获得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青年结婚时,大多需要父母大量的物质支持,票子、妻子、孩子、房子、车子,哪一样能离开父母的支持?今日风气开放多了,年轻人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不顾一切的奔向婚姻,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人生大事,有什么充分理由吗?

如果是为了爱情,完全解释不通。爱情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自己知道,顶多让亲朋好友知道就好了,干嘛非要到结婚登记处领一个法律认可的结婚证?婚姻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最大的特点在于法律强制力的保障和认可,但是现代婚姻法又允许离婚,也就是说法律并不能保障两人的感情,那么法律保障的究竟是什么呢?其实还是两人的财产权利,一旦离婚反目,夫妻二人主要争夺财产和孩子,而在物价高企的情况下,抚养孩子同样需要巨大的财产基础。法律正是在夫妻二人因财产问题发生争执,无法通过私力救济解决的时候,以强制力为后盾解决。所以,我认为,即使是现代婚姻,归根结底也还是一种确定私有财产的制度,与二人的感情关系不大。”她摇摇头道,“我不想结婚,在将来某个时候去为那些烦恼。”

“你这是不是杞人忧天了。”江惠芬不能理解道,“要是都怕这个怕那个,那我们就别出生了。活着干嘛!喘气都感觉累。”

“噗嗤……”小辈们赶紧捂住了嘴。

“对啊!还没有结过,你怎么知道结婚好不好。”陆忠福附和道。

“婚姻,名词。一个群体的状态或情形。这个群体由一个男人,一个主妇和两个奴隶构成,总数为两人。”陆皓儿高调地又说道,“爱情从它的本质来看,必定是昙花一现的。……人类社会最神圣的纽带就是友谊。我一个人过得挺好,我享受这样的生活,想不通干嘛要结婚。我不结婚也可以过的很好,它未必能提供给我希望获得的生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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