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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加税涨工资(1 / 3)

后世分析明朝灭亡的原因有很多。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最直接最明显的,便是大明的财政系统。

或许是太祖皇帝朱元璋是小农民出身,对财政这种专业性极强的政策有着片面的认识。总之,大明的财政水平可以说是非常简陋的。

尤其对比宋代,明朝的税收可以说是倒退了几百年。

宋真宗时代,国家财政收入1.6亿两白银,而大明在穆宗皇帝隆庆年间每年财政收入只有3078万两,不过是宋朝的19%。更主要的是,农业税占明朝政府总收入的81%,工商杂税只占总收入的12%。不仅少,质量也差。

虽然都讲宋朝商业发达,故而商税众多。但实际上,大明的商业初年的时候可能不如宋朝发达。但到了明末,江南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商业已然发达到了堪比宋朝甚至超过的景象。

但到了明代,比起宋朝的时候商税反而更加稀少了。不仅如此,除了农业税外,工商杂税的比例越来越低。

不仅如此,宋代财政收入早就实现货币化,太祖皇帝却把税收制度倒退了几百年,恢复了低效率的实物征收制和劳役制。

“衙门内的传令、狱丁,都由各乡村轮派,即使文具纸张,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类的修理也是同样零星杂碎地向村民征收”。

“全国盖满了此来彼往短线条的补给线,一个边防的兵镇,可能接收一二十个县份的接济;一个县份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机构缴纳财物”

万历二十年,北京的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他每年要向二十七个不同的机构交款,但总数则不出白银二千两。

如此财政税收的制度下,整个帝国财政充斥着原始小农式的短见与浪费。不仅是人力物力上的浪费,更是造成了整个制度上缺乏对商业金融的考量,在帝国结构设计下便造成了先天的不足。

更加致命的是,大明的税收数量基本上建国初期就开始确定,1377年,太祖皇帝分谴各部官员、国子监生和宦官巡视178个税课司局,固定他们的税收额度。

1385年,太祖皇帝命令将各省和各府税粮课程一岁收用之数刊刻于石板上,并树立在户部厅堂内。1393年,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太祖皇帝对此很满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额税收作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来,后来也偶尔进行过小的调整,但基本定额从来没有被摈。

此后,整个大明财政体系也只能够在这样的基础上修修补补。户部与其说是帝国的财政部门,不如说是总会计部门。不仅大明六部包括其余中央部门都有自己的税收大权,就连一些基础性的修修补补户部也没有权限。

李邦华就任首席大臣虽然权柄俨然首相,但实际上,在大家都没有摸清楚朱慈烺的秉性之前,大明依旧按照原来的模式在运行。

故而,实际上税收政策的一点更改都是需要得到皇帝授权才可以的。

这也就是这一回李邦华几人求见朱慈烺的原因。

对于两人要求的改革,朱慈烺当然不会反对。他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抽出时间这才没有着手罢了。

然则,朱慈烺看两人的表情,也纷纷明白,他们被惊到了。

大明的财政,要说最大的弊端,那就是不公平。

这种不公平不仅体现在结构上失衡严重缺乏科学的调整涉及。更是在实际的征收之上有着极大的失衡。

尤其是在征收对象上,更是堪称致命。

而这,便是官绅免税。

在后世,大部分人或许会觉得哪怕是高官显宦,照样也得纳税。不管免税以及逃税的法子多么繁多荫蔽,至少从法律上讲,人人都得纳税。

但换个时候,在大明可就不是这回事了。

按照常理讲,既然是大明子民,自然要人人纳赋税徭役。但显然,大明的官绅是不如此的。

太祖皇帝在时诏谕:“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家,而复役其身,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

也就是所,洪武年间时官绅是不需要服徭役的。

到了嘉靖二十四年《优免则例》则规定,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至九品优免役粮六石、人丁六丁;外官减半;举、监、生员优免粮二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

最后到了万历三十八年时《优免新例》规定,现任甲科京官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八品免田两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进士优免田最高可达三千三百五十亩,未仕举人优免田一千二百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这个免税条例也只是一种额度,也未必会有谁都用得上。比如海瑞,还不是死的时候连个丧事都办不起?

然则,这又涉及到大明复杂的基层生态了。比如那范进中举为何能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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