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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吕不韦献珠(1 / 2)

东游西逛的云侯爷终于遇到了一场麻烦,麻烦起源于一次问路。

“小哥,敢问云玥那个狗贼的府邸在哪里。某家有事要找他。”麻衣素袍的云玥被一个大汉拦住,抱拳拱手前来问路。

云玥?狗贼?云玥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虽说自己做事说不上万家生佛。但也不至于说是灭绝人性吧,用得着把狗贼这么骇人听闻的职称扣老子脑袋上?

一个好人说自己也就算了,眼前这货。一个字形容就是大,两个字形容就是好大。篮球一样的脑袋,挂着俩招风大耳,大鼻子大嘴巴。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好像一张大饼子脸上用筷子戳俩窟窿。这到底是人啊,还是猪啊!天蓬元帅转世?

身旁的护卫消无声息的将云玥拉后一些,隐隐护在身后。“呃……这位……这位先生找云玥何事?”

“哼!某家前些时刚刚从齐国回来,路过函谷关时听闻有一狗贼名唤云玥。为了一个女子,硬闯函谷关。连杀我大秦三十六位功勋卓著的校尉,大王念他往日功劳赦免了他。可我老秦人的的性命怎是那么好的拿的,今天某家就要替死去的的校尉们讨一个公道,快点告诉某家这狗贼,身在何处。让某家……”

话没说完这货就被人群淹没了,云玥现在可以确定。这家伙除了长的磕碜,还他娘的缺心眼儿。单人匹马来找自己这个一城之主寻仇,不搞搞暗杀也就算了,还这么大鸣大放。你当老子手下,跟你一样都是猪啊。

九月的天有些干燥,众人将猪头兄围住打得是烟尘滚滚。挤不进去的关中,还拿鞋往里面砸。(温馨提示:古人穿的是木屐!)

等护卫将大伙拉住的时候,猪头兄已经看不得了。肥大的身子好像一个泥球,浑身上下都是灰土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狗贼,平凉一城都是狗贼。我乃是老秦人,不会放过你们这些狗贼。”匆匆赶来的穷奇一个窝心脚,这货球一样滚出去老远。终于不骂了。估计是昏过去。

“他娘的,晚上杀了打打牙祭。就是他娘的太肥!”穷奇恨恨的瞥了猪头兄一眼,任谁被唤作狗贼都不会高兴。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云玥对这猪头兄忽然感了兴趣。早听说秦汉游侠的风姿。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后世古惑仔看多了。对这种快意恩仇的家伙似乎没什么反感,伸手拦住正要擒拿的穷奇。

“这个人你不能打他的主意,我还有用处。”说完一挥手,便有护卫用绳子将这家伙捆了。

一间暂时不住人的房子被借用来做了审讯室,一瓢凉水下去。满脸的灰土就成了泥浆,刚刚还威风凛凛的大汉现在狼狈不堪。

“狗贼……!”这是猪头兄起身之后的第一句话,自然又招来一顿棍棒。杀才们实在不愿意用拳脚揍他,太脏了回头还要洗手。

“我说猪头,你叫什么名字。”这就是个病句。不过猪头兄不在乎。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喝道:“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游侠夜莫便是老子。今天你们仗着人多,有本事跟老子一对一……”

敖沧海用棍子在他肚子上一桶,夜莫便疼得双眼突出。好长时间才缓过一口气来,胖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

“不想遭罪嘴巴便放干净点儿,我说夜莫。连杀三十六校尉,是老子干的。大王已经宽恕了我,而且每户人家都得了云玥的钱财。足够这些校尉家属富足一生,若是他们的未亡人懂得持家。估计成为累世巨富也未可知。

大秦律法严明,两年前先王颁布了纳金豁免之策。也就是说。云某所犯罪孽。都已经纳金豁免,大王在这一点上并未徇私。

好了,现在好听的说完了。本侯就跟你说不好听的,那些校尉的家眷拿了本侯给予的钱财。没一个嚷嚷着报仇的。都一个劲儿的给本侯叩首,千恩万谢。说他们的当家的,骨头里面熬出油来也不值这么多钱。

人总该有些精神,但是很可惜。绝大部分人没有,他们只羡慕别人奢华的生活。见到别人吃好的会嘴馋,用好的会嫉妒。某种程度上。对物质的贪婪会超越他们的精神。

今天我放了你,不为别的。就为了你千里寻仇的勇气,世上还有执念的人不多了。你算得上是一个,坚持你的理想。若是你觉得我真的还有罪,你再来杀我。不过你得练好本事,至少先能打过他。”云玥一指面目凶恶的穷奇。

“老子打不过他,这辈子可能都打不过。身体上的劣势,不是说弥补就能弥补得了的。你说的有些道理,不过大王真的颁布过那条法令?我没读过书,你别骗我。”圆圆的小眼睛充满了疑惑,云玥似乎说得对,可跟自己从小接受的教育却格格不入,让人一时很难接受。

“大王的法令有正式的公文,你可以去咸阳打听打听。若是有假,你再来找我。还是那句话,打赢他就行。”

“好,若是夜莫冤枉了侯爷,定然亲自来向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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