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手上,有一本只有我自己才能看到的书。
书的封面,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绝世武功。
然而翻开一看,里面非但没有什么武功心法,还几乎都是空白的。
几乎空白,只有第一张纸上,以蝇头细字写下了那个‘必中’技能的具体细节。
带着技能玩穿越!
我喜欢。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我试过了,使用这个技能之后,无论石头砸苍蝇,还是竹杆戳鱼,那都是一下一个准。
问题是……十二个时辰才能用一次。
或许在某些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但在日常生活中,那连表演给人看都不够资格——十二个时辰一次的小李飞刀,别人只会觉得你是蒙中的。
所以我虽然身怀绝技(绝对命中的技能),却只能窝在这个小村庄里当一个小乞丐。
三年呐……
终于,关键时刻到了。
从见到那些大汉手中明晃晃的大刀开始,我就憋着劲,心中默默数数,终于等到昨天砸完苍蝇之后,技能终于冷却的这一瞬!
竹杆出,人命收。
“是丐帮的高手!撤,快撤!”
比起围攻时那种犹豫、闪缩,大汉们逃起命来才真叫麻溜,逃跑功夫明显经过了千锤百炼。
看来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的嘛。
我望着远方落地的一抹尘埃,心里一松,当场跪倒在地,开始剧烈的呕吐。
“你怎么样?”名为郑则的少年将我扶起。
“吐啊吐的就习惯了。”我把嘴一擦,“倒是你,挨了那么多刀,行不行?”
“男人怎么可能不行!”郑则竖起拇指对着自己,“不过……你真是丐帮的?”
“我可从来没说过啊。”我耸耸肩。
“那你会武功?”郑则又问。
“你觉得呢?”我反问。
瞎子都看得出我不会武功。
“那你告诉我,你如果不会武功,刚才是怎么做到的?”郑则带着疑惑的眼神盯住我。
天赋技能这回事当然不能告诉他。
我瞥了一眼旁边的死尸,在眼皮跳动两次之后就决定了说法:“因为……我手够快!”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郑则反剪双手,来回踱步,“如果你没有预先暗示自己是丐帮中人,那么就算杀死了首领,剩下的人恐怕还不会逃得这么干脆,你不但手快,心也够快,好!好!好!”
我捏住额头:“你也就比我大几岁,不要装着一副前辈高人的样子好吗?”
郑则转过身来,正色道:“你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小乞丐,你究竟是什么人?”
“先别管这个。”我岔开话题,“现在咱俩都背了人命官司,怎么办?”
“这好办。”郑则道,“蕲州是我的地盘,只要你跟我到蕲州去,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那赶紧走!”听他的口气,背景似乎还挺深。
我已经开始幻想自己脱离乞丐这种黑暗系职业,过着一些锦衣玉食,酒池肉林的奢靡生活了。
“不过……”郑则又道,“我们两个一起上路太显眼,还是得分头行事——记住,到了蕲州,马上去找鹰爪门,给他们看这个……”
说着,郑则掏出一根毛。
一根鹰的翎羽。
黄金的!
“真金的?”我咽着口水,接过鹰毛。
“谈钱就俗了,这是我们鹰爪门的信物,有了它,你能在蕲州横着走。”郑则的语气十分自豪。
说完这些,郑则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呼……
风过,空余一地狼藉。
如果不是地上还有一具尸体,我真以为刚才是在做梦。
我郑重地收好鹰毛,刚想离开,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蕲州离这里,隔着两处州府,三座大山,一条大河,少说也有千里之遥(我怎么知道的?);光靠一双腿,那得走到猴年马月?
目光移到尸体上。
老兄,对不起也要做一次了……
一番搜刮,收获如下:
鬼头大刀一柄,精钢打造,沉重锋利,附带硬皮刀鞘一套。
《黑风十三式》刀法秘籍一本,手工抄写,字迹很难看。
鹿皮钱袋一个,内有白银三十两,碎银、铜钱若干。
把这些东西用破布袋一裹,我吹起口哨,撒开步子,迎着渐渐西斜的阳光,踏入了一个充满未知的新世界!
呃……
天都快黑了,才刚刚走到村口外那座废弃的山神庙。
没办法,谁让我腿脚不好呢(不好意思,这么重要的设定没有提前说)。
我拄着竹杆,一瘸一拐地踱进破庙,看看天色,决定就地歇息一晚。
噼……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