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血魔司空见”重出江湖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一时间江湖上人心惶惶,纷纷猜测此次“血魔司空见”重出江湖不知又要惹出多大的腥风血雨。
不过这个消息没过了多长时间,就被另一条消息完全盖了下去。
这一天是四月初六晚,中州北部“归元庄”上下一百一十三口全部被残忍斩杀,无一活口,“归元庄”庄主萧亿的首级更是被挂在门口旗杆顶上,而且凶手连萧亿尚在襁褓的孩子都没有放过,现场没有留下凶手的任何痕迹,不过这一天,有人见到“血魔司空见”和他手下的十二护法曾路过此地。
一时间江湖上人人自危,而“血魔司空见”更是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得到消息后,九派联盟的盟主武当太虚真人广发英雄贴,邀请天下英雄共聚武当,同商讨魔大计。
不过这一切此时却和公孙胜一行人没有丝毫关系。
四月初六这一天,公孙胜和阿狸与金毛鼠三人已经出了北地的范围,进入了中州。
这一天傍晚,公孙胜三人走了一天的路后,此时已经感到又渴又饿。这时,恰巧望见前边路旁有一家小客栈,金毛鼠这时便对公孙胜和阿狸提议到:“先到小酒店吃饱喝足后再赶路。”
公孙胜和阿狸想后就同意了金毛鼠的提议,然后三人便径向客栈走去。
走进了客栈后,公孙胜三人找了个位子坐下了,此时店小二见到公孙胜几人到来,忙迎了过来,问道:“客官,您们三位要来点什么?”
公孙胜闻言说道:“随便上一些吧!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店小二闻言,有些拿不定主意,见公孙胜虽然面若冰霜,不过穿着打扮却不似平常人家,而且旁边还有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便对公孙胜说道:“客官,你这真是难为小人了,本店里有各种家常菜,而且本店最有名的是白斩鸡,清炖鸭,糖醋鱼,还有红烧肉,过路的客人吃过后都纷纷赞不绝口,不知客官想来点什么?”
公孙胜闻言皱了皱眉头,此时阿狸突然说道:“少爷,要不然让他把店里最有名的这几样菜都拿上来好了。”
公孙胜闻言点了点头。
这时那店小二见此,又对公孙胜几人问道:“那客官可要来壶好酒?”
阿狸闻言连忙摇头说道:“酒就不要了,一会菜上来后就直接给我们把饭盛上来。”
店小二闻言说道:“好咧,客官您稍等,小人弄好菜后就给您端上来。”说完,店小二就自顾的离开了。
不一会儿功夫,菜都上齐了,这时公孙胜对着店小二问道:“小二,这附近可有镇子,”
店小二闻言说道:“客官几位可是要连夜赶路,”
公孙胜闻言点了点头。
“那我劝客官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吧!”店小二闻言说道。
“这是为何?”公孙胜问道。
“客官,本店附近都是崇山峻岭,离这里最近的集镇都有三十里的路程,如果客官打算连夜赶路,恐怕免不了要露宿荒郊野岭了,而且本店有上好的客房,客官几位可也歇息一晚明日在赶路也不迟,”
公孙胜闻言不由得眉头一皱,如果是只有他一个人,露宿荒郊野岭倒也无妨,不过此时身边跟着阿狸,这就有些不妥当了。
“既然这样,就麻烦小二哥帮我们准备三间上房,”公孙胜对着店小二说道。
“好嘞,客官,我这就去准备,”说完,店小二就离开了。
公孙胜于是就拿起筷子,开始吃了起来,不过刚动了几筷,公孙胜就停下了,然后带着些笑意看着阿狸。
不知阿狸是太饿了,还是怎么了,此时吃起饭来,就跟狼吞虎咽一般,没有丝毫的淑女风范,而此时金毛鼠在一旁看见了,都有些瞪直了双眼。
阿狸风卷残云般吃了一碗饭后,抬头看到公孙胜和金毛鼠奇怪的望着自己,不禁脸上一红,知道自己刚才吃相很是不雅。
“少爷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阿狸红着脸对着公孙胜问道。
“没什么,只是看着阿狸你这样吃饭,让我食欲大开,”公孙胜对着阿狸说道,金毛鼠在一旁也出声附和,“没错,”
阿狸闻言脸上更红了,“少爷我只是很久没有吃到这么丰盛的饭菜了,这些年来一直和师傅隐居山林,少爷我……”
公孙胜闻言,看着阿狸不由得面露怜惜,“没关系,你喜欢吃,就多吃一点,不够的话我们在点一些,”说着公孙胜替阿狸夹了一些菜。
阿狸闻言点了点头,不过阿狸在吃起来便细嚼慢咽起来。
这时公孙胜和金毛鼠两人也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公孙胜几人便吃完了,酒足饭饱之后,公孙胜正要叫店小二来领他们去房间,就在这时,客栈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不一会,马蹄声在客栈外停了下来,听声音,外面似乎来了不少的人,不过这黑经半夜,荒郊野岭的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多的人?
过了一会,这这些人走进了客栈,为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