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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简易羽绒服(1 / 2)

李郎中开的那副药,果然很有用,泡过之后再烘干的鸡毛,闻上去便一点味都没有了,还带着股草药的清香,罗天都满意极了。

有了鸡毛,罗天都便打算自己动手缝羽绒服。

罗天都以前的妈是个乡里的土裁缝,家里有台旧式缝纫机,经常在家自己缝个衬衣裤子什么的,罗天都耳濡目染之下,也学会了一点,有一段时间她对这个还挺上心,特地买了几本裁剪书来看,后来高中毕业那年,还自己缝了条蓝色小裙子,挺漂亮的,算起来她的裁剪还是有一定基础。

第一件羽绒服,当然要给罗名都的,一来是她到底好久没做过针线活了,手艺生疏了少,生怕做得不好浪费布料,罗名都身量小,哪怕做坏了,还能再改改,留给自己穿,就算浪费也有限;二来也是她心疼罗名都,觉得这孩子实在懂事可人疼。

做衣服第一件事就是量尺码。她没有软尺,只好用绳子代替,肩宽臂长腰身等部位,用不同颜色的线打了个结,在绳子上标记出来,这样就不至于混淆。

量好了尺码,真正动手裁剪布料时遇到麻烦了。

方氏愿意让她学针线,可是没料到她学针线的第一天就开口向她要布料裁衣裳,当即瞪了她一眼,不由分说地拒绝了。

“你跟着你姐先练练针法吧,等以后练熟了,还可以学着绣绣帕子什么的。”方氏有些敷衍地道。

罗天都郁闷了,她再有想法,没有布料,衣服也做不出来啊,好在罗名都十分配合,将自己身上的旧袄子贡献了出来。

罗天都原本想给罗名都裁件新袄子的,这下只能将旧衣翻新了。

袄子是夹层的,罗天都先挑开夹层的缝线,将里子和面子拆开。缝线看得出来是方氏的手艺,针脚又细又密,哪怕穿了这么多年,也只有肩膀的地方有一处脱线,方氏的针线活手艺可见一斑。

这是件短袄,开襟向右,往里折了很长一截,然后系带系上。罗天都嫌这样浪费布,便“唰唰”两下,将多余的折进去的布料剪了,比照着先前量的绳子裁好布料。

她裁的是一件普通的女式小短袄,分成衣袖,后背及前胸三块。最先缝的是衣袖,将布料展开,又将去了羽杆的鸡毛厚薄适中均匀地平铺在布料上,然后再缝好里子,最后才将衣袖两边拼接起来,她的针线活不好,这一步是罗名都代为完成的。为了避免鸡毛四处挪动,最后团成一团,便将整个衣袖划分成许多同等大小的四方形,再用线缝起来,这样鸡毛便固定在每个方块里面,不会到处乱窜。

等到羽绒服最后做成的时候,罗名都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穿在身上,果然十分温暖,只是,还有个小小的问题。

“小都,你做得太小啦,系不上来。”罗名都小脸红红的,十分钦佩小妹居然能想到把鸡毛填在袄子里,真比填芦花要暖和多了。

“姐,这样正好,一点不小。”

罗天都嘿嘿一笑,让罗名都将衣服脱下来,“咔嚓”几下,在左边衣襟自领口到下摆,剪了六个距离均等的小孔,再将这些小孔细细地绞边,然后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秘密武器——六颗大小相当,边缘极为光滑的鹅卵石。先用线细细密密地缠好,再用剪剩的布包裹起来,钉上后就成了六颗极具特色的布纽扣。

自此,第一件羽绒服便正式诞生了。

罗名都穿上身,喜不自胜。

真的很暖和啊!

罗天都撑着下巴,左看右看,觉得还是少了些什么,扫了一眼多下来的布料,仍是由她动口罗名都动手,裁了一顶羽绒帽,缝在衣领上,帽沿下部用两根布条系上,戴上后便不怕风吹掉了。

方氏没想到她们两居然真的折腾出来了一件袄子,虽然样式有些怪,但看罗名都穿上后不再一副冻得直打哆嗦的模样,也知道肯定十分温暖。

“你是怎么知道能用鸡毛填袄子的呢?”方氏好奇了。

罗天都想了一想,道:“我看到咱家老母鸡,大冬天的都不怕冷,下雪了还在地上啄虫吃,它又不穿衣服,它的羽毛就是衣服嘛。”

方氏便笑了,心想到底是个小孩子,想的这样简单。她对于罗天都想出来的扣子十分好奇,罗天都解释一翻之后,也觉得这样很省布料,只是这样开襟,冬袄还好,若是夏衫,难免有些不庄重。

方氏便照着这法子,给罗白宿也裁了一件长袄,剩下的布便想再给罗名都和罗天都各做一身。

给罗名都做新袄子,罗天都十分赞成,但是给自己做就死活不同意。她的借口就是小孩子长得快,做新的穿不了多久就小了,浪费布料,还不如给罗名都和方氏自己做身新的,穿小了还能再改改留给她穿。

庄稼人最是节俭,没有浪费一说,大部分人家里差不多都是这样,家里孩子多的,一件衣裳先给老大穿,老大穿不了再改改给老二穿,磨烂了缝缝补补还能给老三将就一阵子。

最后方氏给自己和罗名都各做了一件,罗名都的则是拆了身上的旧袄子,填了些鸡毛进去,也算是翻新了一回,剩下的边角料也没有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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