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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04 众生皆错,因果循环(1 / 2)

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在上一回末尾,提到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接着第四回开头,介绍李纨的大致情况。

提到薛蟠,估计或多或少,“呆霸王”还是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李纨,估计没几个人会有印象。可是不要忘记,李纨是十二金钗正册之一,所以她的存在,是有必要分析一下的。

十二金钗的判词,我们在下一回将看到,会分为正册,副册,又副册,共计三十六位女性。而李纨是被归结在正册里面。可见其重要性。

不知道我们在成长经历中,会不会遇到这样一些人,他们几乎就是让你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也许是同学,也许是同事。可能,他们存在感很弱,是自己的性格造就,或者,他们的性格,又是被我们长期的忽视所造就。不管怎样,我们的的确确忽略了一些这样的同学或朋友或同事。

李纨就是这么一个人,年轻守寡,所以每个人都觉得她很可怜,不管她是否可怜。众口铄金,也许说多了,她自己也觉得她自己可怜。在贾府灯红酒绿的颜色中,一名寡妇,那是绝不可能打扮得浓妆艳抹,她只能是衣着朴素。就好比兰花一样,不可能像牡丹芍药珍奇斗艳。

《红楼梦》到第三,第四回,大量的人物登场,性格迥异。刚来一个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就来一个癫狂的宝玉,接着来个仗势欺人的薛蟠,然后是直接被忽略的无存在感一般的李纨。

细心一点,会发现,《红楼梦》与《金瓶梅》不一样太多。《金瓶梅》对世间的人物事件描写,是有强烈的批判,而且故事主线脉络,清清楚楚。《红楼梦》不是这样。曹雪芹写这部书,是达到一种“无我”的状态。写到哪位角色,他就立即化身为当前角色。厚厚的八十回,很少见到曹雪芹跳出来,进行评价分析解说。曹雪芹其实就是原原本本呈现出一些人物,一些故事,或者说更是一些琐琐碎碎,展示给我们看。让我们了解到,在三百年前,有这么一些人和事,曾经在世上存在过,仅此而已。

所以,如果以简单爱恨来判断此书,我觉得不利于读到其中的精髓。如果非要我概括一下这部书的精髓,那么,就是“忏悔”“大爱”“宽容”。

忏悔:开篇曹雪芹就不加掩饰,说明了对他一生经历的这些女子“愧则有馀,悔又无益”而且不能因为自己不争气,掩盖了这些姐妹的光华。可能当日在富贵中这么多的男性,包括曹雪芹自己,没有珍惜这些女子的照顾,体贴,温暖,所以,在家道中落后,反思这些男同胞们,与这些女性比起来,是多么无能。

大爱:如果宝玉就是曹雪芹自己,那么可以看出,这种爱,不是具体爱黛玉的气质,爱宝钗的可爱,更包括爱哪些被看做是下人的丫鬟,还有草根百姓家的人。这些不同出身的女性,在宝玉看来,都是值得疼惜和珍惜的。

宽容:不管是不学无术欺人太甚的薛蟠,还是猥琐下流的贾瑞,或者毫无担待的秦钟,其实曹雪芹在描写的时候,都是一种宽容的眼光看待。这种众生平等,以及对人物的悲悯,反映到文字层面,可以看出一种对人性的包容。自私也好,善良也好,其实都是人性的一部分,曹雪芹看得透彻了,也就超然于世俗。在写作时候,达到一种“无我”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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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还是继续说第四回。这一回,道出了薛蟠打死了冯渊。原来冯渊在人贩子手里,买到了英莲。这英莲,就是甄士隐很多年前失踪的女儿。薛蟠也看上了英莲,因为争夺这丫头,冯渊就被打死了。冯渊,逢冤啊。

冯家一纸状书,告到了贾雨村堂上。

一边是当日雪中送炭的恩人甄士隐,一边是提拔他的贾政。贾雨村最终选择了后者,糊糊涂涂地了结此案,包庇了贾家的侄儿薛蟠,忽视了恩人之女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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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里面的贾雨村,已经被锻炼成官场老油条。我们一起来品评一下曹雪芹其中的描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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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雨村在接到状纸后,立马大怒,要发签抓人。可以看到?,他还是很有正义感的。但是当看到一个门子给他使眼色,他又立即停手,到后堂询问。原来,这门子,是以前贾雨村落魄时,寄宿的寺庙里面的一名小和尚,这小和尚认得他,他却记不住这小和尚。这小和尚很滑头,想顺势攀附他一把,便给贾雨村说出了官场护官符,也就是官场上一些乱七八糟的关关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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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啊,作为官员,在办事的时候,如果不清楚这些关系,那么,丢官肯定是迟早的事情。于是贾雨村掂量其中利害,也不做出表态,让这下属先说了一个很不光彩有违道德良心法律的方法。贾雨村笑称不妥,实则默许。这种置身于事外的方法,就高明多了。且修书与贾政、王子腾进行邀功。但是,这始终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而且这事情,可能被这门子抓住,成为对付贾雨村的把柄。于是贾雨村找了个不是,把这门子给远远的充发了。如果我们心理再凶恶一点,说不定贾雨村路上就找人把这门子给砍了。

可以看到,贾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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