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的人员迅速被肃清,只留下了林皓阳、郭振华、荆辉、苌健、曲华和臧小东六个人。林皓阳关好了房门,对荆辉下达了指令:“把房间所有的灯都打开!”
既然已经确定有人“非法”进入过房间,那么所有的勘察就必须从“足迹”开始!林皓阳趴伏在木地板上,一寸一寸的前移,查找着“私闯者”留下的蛛丝马迹……可是很遗憾,尽管所有的办案人员在进入现场的时候,都在脚上佩戴了特制的“鞋套”,但是由于反复的出入和过度的踩踏,门口附近的足迹已经一团模糊,根本无从取证。
不过没关系,林皓阳的勘察方向与“私闯者”的运行轨迹是完全一致的:卧室!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主卧室的地板上,出现了三种类型的浅显足迹!林皓阳很兴奋,他感觉自己已经捉到了那个私闯者的“尾巴”……
按照荆辉口述的案情分析:那个家政人员在下午四点左右离开了秦伯伯家,在离开之前,她按照惯例打扫了房间,并擦过了地板;夜里七点多钟,秦伯伯和他的秘书宋文明回到小区,并乘坐电梯准备回家;在十一楼,宋文明与秦伯伯分手,先下了电梯,秦伯伯独自乘电梯到了十二楼;午时时分,发生了坠楼事件!
那么也就是说,在那天下午四点开始,一直到林皓阳勘察现场的此刻,卧室的房间只应该出现两个人的足迹:秦伯伯和那个家政服务员!这个足迹“第三者”会是什么人呢?
不管那个人是谁,既然他的足迹出现在了这里,那都是不正常的!林皓阳曾经“看”到过秦伯伯自杀前的影像,当时的画面里并没有其他人员出现,也就是说,在案发的当时,这个家……或者严谨的说:这间卧室里,只有秦伯伯一个人!
现在林皓阳必须要确定一件事:这个“第三者”看似多余的足迹,到底是在案发前留下的?还是在案发之后?
荆辉趴伏在林皓阳的身边,用纸巾帮他擦去了额头的汗,问道:“头儿,怎么样?”
林皓阳低声提醒道:“别叫我头儿!”荆辉很歉意的笑了笑,林皓阳冷着脸责问道:“你们是怎么勘察现场的,地板上的足迹为什么不提取?”
荆辉一愣,他苦着脸解释道:“现场的情况很清楚,没有明显的搏斗痕迹,没有出现翻动和破坏的迹象,所以我们就以为……”
“扯淡!”林皓阳很不耐烦的一挥手,气恼的问道:“带‘大灯’了吗?”
荆辉不敢怠慢,匆忙起身应道:“楼下技术部的工具车上有,我马上让人带上来!”说着,他回头吩咐道:“东子,让技术部的人把‘大灯’扛上来!”
臧小东应声离开了房间,林皓阳蹲坐在地上,扭头问道:“秦……秦局长坠楼的时候,穿的是什么鞋?”
荆辉应道:“哦,是布拖鞋,蓝色的、四十二码的硬底布拖鞋!”
没错,林皓阳曾经在秦伯伯坠楼前,在窗台上“看”到过那只脚,当时确实就是穿着那种拖鞋。他看了荆辉一眼,然后朝地面上的那些脚印努了努嘴。心有灵犀,荆辉重新趴在地面上,仔细的查看之后,他指着一排脚印说道:“是这个!”
林皓阳问道:“你肯定?”
荆辉难为情的笑着,挠着头应道:“这个不会搞错!那是双保健拖鞋,鞋底有按摩脚底功能!您瞧,这脚印儿上有‘豆子’呢!”
技术部的人很快送来了两台手持的高亮度射灯,待他们退出房间后,荆辉和臧小东合拢了卧室的窗帘,每人手持一柄射灯,分别蹲在林皓阳的左右,为他的勘察提供强光照明。
高强度的光影让那些足迹显露出更为清晰的原形,林皓阳经过仔细的鉴别,确定那是三组足迹:那组四十二码的保健拖鞋足迹已经被荆辉确认,为秦伯伯生前所留;另一组为三十六码足迹,初步判断为软底布拖鞋,这组足迹的分布区域很广,在其他房间、包括厨房,都有发现,所以暂时可以认定:是那个家政人员留下的。
剩余的那组足迹就有“鬼”了!那是一双尺寸为四十码的软底鞋,鞋底呈“波浪纹”。足迹的“目的性”很明确:从家门处直接进入卧室,在卧室辗转之后,原路返回。林皓阳找到了几处“足迹交汇点”,也就是这组足迹与其他两组足迹的“重叠”!
事实证明,林皓阳的判断是准确的:这组足迹与其他两组足迹的“重叠”关系是:完全覆盖!也就是说,这组足迹是三组足迹中,形成时间最晚的!再引申一步:他的出现时间,是在秦伯伯遭遇不测之后,刑警到达现场之前,可以将时间锁定在午夜十一点至凌晨三点之间!
在这组足迹中,右脚留下的脚印清晰饱满、边缘整齐;可是左脚的足迹却有些诡异了:外侧的边缘清晰,脚掌内侧的位置却相当模糊,个别脚印甚至整个脚掌内侧部分都是“虚”的!林皓阳不禁有些头疼:难道……这又是一个瘸子?
请原谅,林皓阳并不歧视任何身有残疾的人,可是他对“瘸子”确实很头疼:范锦阳、范锦明的爷爷是“抗美援朝”的老功臣,也是一个连市领导都头疼的瘸子;黄伟亮,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