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李烈是事发后十分钟左右赶到现场的,他到的时候,重伤员已经安置好了,全部送往就近的医院,至于现场死亡的八个人,自有法医和殡仪馆处理。¢£,..他出身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打过对越自卫反击战,还立了点小功,退伍后分到当时的dg县公安局当了个派出所副所长,一直都兢兢业业,官位也在慢慢往上升,干到现在成了副支队长,不过负责的却是后勤和工会,没有多少实权,他的很多老战友都为他鸣不平,认为老实人就是吃亏。他却很看得开,在后勤工作中不贪不占,平常又没有官架子,喜欢帮助人,在刑警支队自然吃得开,成了同事们眼中的老好人。
本来今天的事情是轮不到李烈来现场的,可支队长去了穗城省厅刑警总队开会,值班的副支队长由于乡下老母亲住院临时请假,老好人李烈顶了上去成了值班领导,出了这么大的事,刑警支队肯定要有领导到现场,于是李烈就来了。在李烈后面来的有市安监局的专家和局长、市卫生局局长等,最后赶到现场的是市长和********,这也正常,领导总是最后来的嘛!
********到场后即兴发表了讲话:“……这是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市委市政府将会派出专案组严查,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查下去!卫生局和医院要尽最大的努力抢救伤员,抢救费用先由市财政垫付……”
一般的领导讲话李烈是左耳进右耳出,但涉及到事件定性他就比较关注了,这明明是一起纵火案怎么就成了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一到现场扑鼻的汽油味就证明了这点,怎么到领导那里就变了。有猫腻!李烈马上打起十二分精神,对旁边自己的心腹,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警员耳语交待了一句,年轻警员马上走开了,他是自己老战友的儿子,自己看着他长大的。放心!
现场处于市区的繁华路段,全封闭的交通管制造成了附近路段的大塞车,********讲话后带着一帮领导先走了,留下来管事的也交待加快处理,结果现场处理得很快,没多久,殡葬车拉走了八具烧得不成_人样的尸体,清障车拖走了烧得不成车样的公交车,环卫工人清扫垃圾。冲洗路面,现场处理完毕,交通管制取消,李烈也回了刑警支队继续值班。
第二天上午,李烈了解到事件的最新进展,事件被定性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这可是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四个级别中的第二严重事故,仅次于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那可是死30人以上才有的待遇。慢着,明明现场只死了八个人。典型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死3人以上、10人以下),怎么就成了死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呢?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每上升一个级别,上级追责的力度都不一样,级别高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平时只听说千方百计把事故级别降低的,从来没听说过主动把级别升高的。
李烈稍加打听,就知道来龙去脉了,原来送医院的几个重伤员中,昨晚死了两个。这样此次事故一共死了10个人,勉强算得上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这也不合常理,一般的处理方式是现场死亡的才算“死亡”,送医院死亡的都算重伤,哪怕是在半路死的,都不算死亡指标,这也算得上是“华国特色”吧!所以很多事故中,现场如果死的人多了点,很多官员通常找比较完整的尸体,当成重伤,然后抬上担架,鼻孔插上氧气管,再吊上盐水,装模作样地医治起来,送到医院后,再把假药、过期药全用上去,反正肯定有人会买单的,几小时后,再宣布死亡。
把“死人当作活人医”还不是最恶劣的,最恶劣的是直接把尸体送火葬场偷偷火化,然后把事主报失踪,这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才恐怖!这次把送院治疗几个小时后死亡的人都统计在“死亡”里,完全不符合地方政府一贯的作派,里面肯定有内幕,主事者可能还会有进一步的动作。
果然,没多久李烈老战友的儿子就过来报告,事发的公交车残骸也出问题了,昨晚清障车把公交车残骸拖到交警一大队的事故车停车场露天存放,半夜,途经该停车场的一条自来水管爆了,还是一条压力和流量都很大的主输水管,偏偏自来水公司的值班人员上班打瞌睡,结果半个晚上下来,停车场里水漫金山,把公交车残骸洗了个干干净净!尼玛,这么重要的物证,不放在专门的库房里,哪有露天存放的道理,还有,这水管爆得太不是时候了。
吃中餐的时候,李烈又从几个年轻女内勤的闲聊中听到一个消息,昨晚现场提取的几个纤袋物证让一个辅警送法医中心的库房,结果该辅警把那几个纤袋忘在办公室了,被今天早上的清洁阿姨当成垃圾扔掉了,偏偏到了上午快下班了才发现,那些垃圾早就送到市里刚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了。尼玛,又是临时工,怎么都用这招,有点新意好不好!
下午上班,李烈又听到两个消息,一是穗城的日本领事馆给市政府外事办送来了严重关切函,就昨晚的公交车起火事件中死亡的日本公民表示严重关切。这日本人也太无耻了,我们还没追究你们日本人故意纵火的事呢,你们却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