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到达广播台,赵欣然的母亲快要急疯了,正在门口张望。
过来的路上,宋之珩已经给广播台打了电话,告诉工作人员他们正带着赵欣然过来,好让焦头烂额的父母不要那么着急。
大概是宋之珩的电话起了作用,赵欣然的父亲神色平静了许多。见他们过来,连忙上来打招呼,道谢。
“妈妈。”
宋之珩将赵欣然放到地上,她便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里。
免不了的一顿训斥,继而是紧紧的拥抱。
乐斯翎站在一旁,神情温柔,好在,小姑娘遇到的是他们。
从广播台出来,乐斯翎有些困乏了,挽着宋之珩的手臂,一步一步地在地上挪动。
“老公,好累。”
刚刚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赵欣然的身上,这下子,她只觉得自己眼皮都在打架。
“坚持一会儿,马上就到门口了。”
宋之珩,柔声哄着。
走到停车场的时候,乐斯翎眼睛都已经睁不开了,若不是宋之珩强有力地支撑着她,只怕,她早已经瘫软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车子开到家的时候,乐斯翎早就已经睡得不知今夕何夕。宋之珩不忍心把她叫醒,又生怕她在车上睡得不舒服,只得将她抱起,小心翼翼地护着,直到放回大床上。
很是奇怪,已经怀孕这么久了,乐斯翎却没有长多少分量,抱起来还是轻轻的,柔若无骨。
看了眼时间,距离晚上还早,乐斯翎这下子,可能要睡到天黑。
宋之珩想了想,便走出房间,从冰箱里取出食材,开始在厨房忙活。
前天刚送来的上好的羊排,宋之珩调制好酱料腌制起来,小火烤制,一会儿,厨房里就是喷香的味道。
乐斯翎闻到香味醒了过来,掀开被子下床,连拖鞋都没穿,就光着脚跑到厨房里。
“好香。”
话音刚落,小馋猫乐斯翎就捏了一块刚刚放入盘中的羊排放入口中。
“当心烫。”
宋之珩连忙阻拦,刚出锅,还滚烫着,丫头也不知道拿双筷子。
只见那边,乐斯翎咬着羊排,含糊不清地大喊:“好烫,好烫。”
小手在嘴边边上呼呼地扇着风,好半天,才缓过来。
“你呀…”
宋之珩抬手检查乐斯翎嘴巴的情况,还好,只是被烫的有点红,并没有很严重。
“呜呜。”
乐斯翎委屈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羊排,好像这样,才能够让她一解被烫到的怨气。
“怎么鞋子都不穿?”
宋之珩这才注意到,这丫头居然就这样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厨房地板上,真的是,一刻都不叫他放心。
“我忘记了。”
乐斯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双小脚,刚刚只顾着闻着香味儿过来,完全忘记了。
而且,现在天气已经很热了,不穿鞋也不冷。
“好了,去那边坐好,在等我十分钟,就可以吃晚饭了。”
宋之珩无奈,只能哄着她去地毯那里。
乐斯翎点了点头,忽而又想到什么,说:“可是老公,我还想要吃玉米烙。”
那目光,满是期待,让宋之珩完全没有办法拒绝。
于是,变身大厨的宋之珩,只得任命地去冰箱里翻找,还好,还有一袋剥好的玉米粒,让他不至于难为无米之炊。
半个小时以后,宋之珩端着香酥的黄金玉米烙从厨房走出来,乐斯翎欢快地扑过来,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太好吃了,老公,比桃居的大厨做得还要好吃。”
乐斯翎鼓着腮帮子满口称赞。
宋之珩笑着摸摸她的头:“你喜欢就好。”
这是宋之珩第一次做黄金玉米烙,刚刚乐斯翎点餐以后,他才去百度了一下做法,缺了点调料,不过好在,她很喜欢。
“之珩哥哥,你要是不工作开个饭店,常二哥的念景就开不下去了吧?”
她是真心的越来越觉得,宋之珩的厨艺比常欢要好。
“总要给人家留点谋生之路,你说是不是?”
宋之珩难得臭屁道,逗得乐斯翎笑个不停。
饱餐之后,乐斯翎又要窝回床上去睡觉,却被宋之珩拉着去楼下散步。
这下,乐斯翎不高兴了,掐着腰看着宋之珩:“说,你是不是嫌我胖了?”
她就觉得最近腰上的肉多了起来,果然没错,亲亲老公都开始嫌弃她了。
“傻瓜。”
宋之珩揉上她的头发,不许她胡思乱想:“你都好久没陪我散步了。”
那语气,那表情,乐斯翎以为如果她再不答应,这男人,就要哭给她看了。
然后,某刚刚还气呼呼的小女人,立刻换好衣服穿好鞋子站在门口等着宋之珩。
这世界,生死不可怕,洪水猛兽不可怕,什么都不可怕,只有宋之珩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