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程来到灵松城。百里轩赶了一天的路,十分劳累,一进入灵松城。百里轩就迫不及待找了一家客栈,百里轩就去自己的房间先睡了一觉。
百里轩是被自己的肚子吵醒的,百里轩伸了个懒腰。百里轩就闻到饭菜的香味。
百里轩便下了楼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叫了一盘糖醋鲤鱼、一盘芹菜牛肉、一盘夫妻肺片和一壶杜康酒。
百里轩无论是前世今生都是一个有故事与忧愁的男人。正所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百里轩喜欢杜康酒的清冽透明、柔润芳香、醇正甘美、回味悠长。
百里轩一个人,一杯杜康酒,一丝愁思。百里轩赶了一天的路,身体十分疲惫,一路上又是一个人,心中有一些愁苦。
百里轩前世一开始自己也是一个人,后来自己有了她,想到她,他便了一叹,为什么离开了我。
百里轩喝了一口酒,仿佛想要酒来浇灭愁苦一般。
百里轩吃了半晌饭,突然想到了什么。
百里轩叫客栈的小二,将一个金币放在桌子,问道:“如果去血云地走那条路比较快,比较安全。”百里轩知道去血云地的路,但是那条路比较快,比较安全就不是十分明白。路程短不一定快,有些路短,但是十分难行,最后反而用时长。
小二收下了桌子上的金币,十分客气地说:“客官,你去血云地最好走去云城的那条路,到了云城走不了多远就是血云地,去血云地一路上不太平。
客官你最好是雇佣一些佣兵保护你。
我看客官也是有本事的人也可以以佣兵的身份参加一些大的商队。
您和商队一起走这样人数多是最安全的。在西城门就有这样的地方,客官可以看看。”
百里轩笑了笑,道了声谢,便又结了账,回房了。
百里轩决定去西城门看看,加入商队赶路,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当然也存了当当看佣兵的意思。
第二天清晨,街上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街上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
清晨,街道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街道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此时,小街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
清晨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我就感受到过那种意境。
一种清新、湿润的东西迎面扑来,令人神清气爽。
润湿的黑土仿佛还留着玫瑰色的晨曦的余痕,百灵的叫声骤雨似地漫天落下。
露珠,沿着蒲公英和三叶草的梦境滚落,溅起一片片透明的阳光。在一种金黄般的喧哗声中,孵出一个不再潮湿的黎明。
太阳刚从苍苍的山巅后面露出来,它那最初几道光芒的温暖跟即将消逝的黑夜的清凉交流在一起,使人感到一种甜美的倦意。
百里轩施施然来到西城门。百里轩没有马上上前去参加某个商队,而是站在一旁边观察。
百里轩一眼看去,发现商队和佣兵都不少。在这里有大的商队,小的商队,有个人。他们都在招佣兵。
佣兵一边也是一样,有大的佣兵团队,小的佣兵团,也有像百里轩一样的。大的佣兵团队大约十几二十人,小的佣兵团大约三两人。也有临时组成队伍,去找商队的。
在百里轩观察之时一个大汉来到百里轩面前对百里轩说:“小兄弟,找活我们一起吧!”
百里轩抬眼看去这个大汉,他身穿一件赭色织锦缎夹衫,腰间绑着一把大剑,一头飘逸的头发,有着一双严峻的眸子,身材结实有力,给人一种亲近的感觉。
“请问兄弟是?不知找我什么事?我们不认识吧!”百里轩没有正在面回答,一个不认识的人来和你搭话不先探探底怎么能行。
“小兄弟不要误会,我叫李山。我没有什么恶意。
只是我的朋友因为上次出佣兵任务受伤没有好,只能我一个人出来干。
你也知道我们这种佣兵干得都在刀尖上的事情,这样临时组个队,战斗时同进退生存可能性要大一些。
小兄弟看你气息不弱所以想和你临时组个队。”李山说道。
百里轩想了想只要在路上多注意一下,也没有不可以的。
百里轩便道:“我是有事去云城,想以佣兵身份进一个大一点的商队,大家一起上路。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临时组队。”
“我无所谓,只要有佣兵任务可以干就可以。”李山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