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这个小镇任职以来接手的第二宗谋杀案,一个外地男人被杀死在山林里。
接到报案后我赶到了现场,不禁被眼前血腥的景象惊呆了——这个男人被倒吊在树上,身上是难以数计的伤口,而身上的衣服更是没有一片完好的,其实那根本已经不能算是衣服,那不过是一些粘在他身上的零碎不堪的破布片。
为了不放过任何细小的线索,我走近了一些,但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几乎把我呛晕了过去。树干上和地面一样,都溅满了他的血迹。他的一条腿被吊在树上,另一条腿以一个难看的姿势耷拉下来。耷拉下来的这条腿至少经受过不下二十次的利器与钝器的砍剁和打击,以至于差不多整个白森森的脚骨都赫然入目、暴露无遗,只剩下几片几乎成为肉酱的零落碎肉还挂在上面。
仔细勘察完现场之后,我觉得这个案子还不算复杂,这乱七八糟的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和线索太多了,让人觉得简直不能把这个案子叫做“谋杀案”,而是只能叫做“凶杀案”。因为凶手表现得太愚蠢了,居然把其中三根曾作为凶器的木棍都遗留在了犯罪现场,还有多达二十人以上的脚印,这些脚印中有44码的大脚印,也有19码的小脚印,还有36码的中号脚印。如果忽略其它的因素,而是只去关注这些脚印的话,你或许会认为这只是个野外的家庭集会遗留的痕迹,而绝不会联想到罪案现场。
但令人恐惧的是,这些脚印正是围绕着被害人的尸体留下的,它们只能让人联想到一群人围绕着这个可怜的家伙,用自己手中各式各样的武器惨无人道地击打着他。甚至连死者掉落在草丛里的一只旅游鞋,也已经被砍得面目全非,几乎已经成了和他的衣服一样的碎片。
一个人疯了,然后去杀人的话,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稀奇,但现在种种迹象都表明了凶手是一群人,难道杀死这个人的是多达二十人以上的一群疯子,并且其中还有儿童和女人——这案子不但愚蠢,而且也太离谱了,这个小镇连狗都算上,恐怕也不过才七八百口。
我问身边的助手:“小王,你问过报案的那个人了吗?他究竟是不是第一个看到案发现场的人?”
小王说:“报案的老汉到这里的时候,天色才微明,他有个习惯,每天早上到山上来拾柴,应该是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的人。”
我说:“可是我感到奇怪,这么多的脚印,不可能他们都是凶手,看上去他们更像是围观者。”
小王说:“或许他们正是参与者,在这个小镇上还有什么事情不是奇怪的?”
我看了小王一眼,问他:“这话什么意思?”
小王没有回答,只是对着天空吸了吸鼻子,然后做了个恶心的表情。
我立刻知道他说的是这个小镇常年来弥漫着一种诡异的似乎是腐败尸体发出的恶臭味。几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几乎忘了它,但来到这里仅半年的小王显然还不能适应。
第一宗谋杀案发生在三年前。那时,刚从警校毕业的我还是个自然主义的发烧友,非常向往山林生活,渴望着过那种每天醒来都能听着鸟鸣呼吸新鲜空气的日子,毕业后我得到了这个云南边陲小镇的工作。当然,这个工作名额是很多人都避之犹恐不及的,但对我来说,却无疑是天上掉下来了一个特大号馅饼。
我坐了一天的火车,两天的大巴,然后又坐着热心农夫的小拖拉机在曲折而坎坷的山路上颠簸了一天半,终于到达了这个我可能要在这里工作和生活一生的小镇。下了车后四处一看,果然山灵水秀,景色优美,但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了问题所在,这里尽管风景优美,然而空气质量却实在是不敢恭维,因为处都散发着一种动物或人的身体腐烂的恶臭!我向人打听原因,却没有人知道,不过有人说:这里以前的空气本来是很好的,但好像从三四年前起,就一天不如一天了。
就在我精力过剩,正打算就这个事情进行调查的时候,一起残忍的谋杀案发生了。一个寻找香格里拉的漂亮女游客和她的旅行团失去了联系,一个人在莽莽丛林里穿越,最后来到了我们小镇。在镇上惟一的小旅馆休息了两天后,她又上路了,说要去寻找她的队友。但在三天后,有人在小镇边缘处的河对岸发现了她的尸体,她是被人用石头砸死的,她的身体没有丝毫的损伤,但一张漂亮的脸蛋却被人用石头砸得面目全非,连头骨都被砸碎了,以至于整个脑袋就像一张厚厚的大饼一样被摊在了地面上。
这件案子让我十分头疼,因为凶手杀死她后,销毁了她随身携带的可证明她身份的所有东西,而她在我们镇上休息的两天,旅馆老板又没有要求她出示身份证明,所以我们没办法知道她究竟是谁,来自哪里。我甚至在网上发布了认尸启事,可是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这个无名女死者却成全了老乔。
据说老乔在退休前是某个大城市名声响当当的大医师,并且他的整容技术更是造诣非浅。在案子毫无进展的情况下,我就请老乔把这个女人的脑袋整一下,我的本意是想让她在下葬前勉强有个样子就行,否则就她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