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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亮剑(1 / 3)

“老大,这双球鞋真不错。”丹尼.格林带着难以掩饰的羡慕眼光看着吴皇在球场上测试自己的签名球鞋,普通球迷根本无法想象这些小人物的辛酸,由于天赋不足,他们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在nba里生存下去,能够拿到数十万美金一年的球鞋合同对他们而言,就已经是终生奋斗的目标了,至于出一款自己的签名球鞋,那真是做梦也不敢想。

吴皇对着场边一脸羡慕的队友,只能报以一笑,这时候他没法去安慰他们,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么不公平。就拿他来说,媒体都说他的控球不好,但实际上呢,他的控球不好只是相比保罗、纳什这类真正的明星控卫,如果和这些底薪球员一比,那他的控球已经非常优秀了。

再换个比喻,丹尼.格林就是一个努力程度不比他差的球员,但是经过夏天两个月的训练后,吴皇的控球技术比夏季联赛时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比他更努力训练的丹尼.格林却没有太明显的进步,最多也就是空位三分的命中率稳定了一些,但是和吴皇的进步一步,那就相形见绌了。

这就是天赋上的差别,经过三次梦境而使得自身球感加强的吴皇,他只要保持足够的努力就能持续提升自己的传控技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上线在哪?但是丹尼.格林等人就算再努力训练数年,受制于球感和天赋上的限制,他们的进步也终究有限,这些人的潜力都已经用尽,所能提升的只有经验、心态和稳定性。

这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人们天赋上的差别。你想怨也没得怨,有些事情天生就注定了,你可能觉得自己惨。但与那些一出生就身患绝症的人,他们比你更惨。所以人应该有野心。但也应该知足。

吴皇有一点比大多数的天才都要强,那就是他很珍惜自己得之不易的天赋,他知道自己比别人都幸运,他更应该珍惜上天赐给他的金色年华,所以他努力的训练,高傲而不自满,骄傲却不傲慢。

10月10日,尼克斯又跑到波士顿去挑战08年的总冠军凯尔特人。这次吴皇面对的可不是烂网这种鱼腩,而是联盟里所有球队都不想遭遇的绿军三巨头。

吴皇自然知道波士顿三巨头的可怕,他的偶像科比若不是在08年被凯尔特人给干翻了,现在已经两连冠到手,三连冠在望。

这次的敌人强大不可敌,但是吴皇对这场比赛可谓期待良久,而且他还决定在这场比赛里穿上自己的签名球鞋去作战。

ua寄给他两双手工版球鞋是想通过他的反馈进行最后一次修改,等到常规赛开始后才准备让这双倾尽他们全部心血的篮球鞋问世。但是吴皇等不及了,他觉得现在的这个版本已经让他无比满意,再修改一下自然没问题。但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穿这双球鞋去比赛了。

吴皇是真的对自己这双签名球鞋很满意,尤其是那双渐变色彩的版本,他在穿了几天自己的球鞋后。再也穿不上其它球鞋了。或许这些球鞋上使用的技术比ua更先进,但终究不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东西,而他越是穿着自己go-one,就越是觉得舒服和放心,根本不想等到常规赛开始后再穿着它征战nba。

球队出征前,espn针对尼克斯的炮轰战术作了一个简短的解剖,首先要说的是“小球战术”的定义:这是一种在优秀内线奇缺的时代里诞生的战术,一个以小个阵容为主,进攻讲究简洁快速。在防守端立足保护禁区,依靠防守反击的战术体系。它颠覆常规的1中锋+2前锋+2后卫阵容。通常会派出3前锋+2后卫的机动型阵容,也就是不设立中锋这个位置。

关于小球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956年的墨尔本奥运会的美国队,当时美国队依靠出色的体力消耗对手,每场比赛可以得100+分,要知道当时还没有进攻时限的规定,此战术一举打破了当时流行国际篮坛的控球战术。

真正将小球带并发扬光大的是80年代掘金队主教练迪克莫塔。当时他手下的掘金3枪:英格里什,伊赛尔,范德维奇在场上疯狂得分,连续5个赛季场均120分以上。尤其在1982-1983赛季,3枪场均得分达到76.7分,很难想象他们的火力凶猛到何种地步。

德安东尼就是在那个时候疯狂迷恋上了小球战术体系,不过当时的小胡子还是球员,在迪克莫塔功成身退后,是唐.尼尔森接过了大旗,后者基本继承前者“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战术思想,在勇士队组成了历史上快攻打法的标志组合:克里斯.穆林,蒂姆.哈达威,米奇.里奇蒙德的3人组合。这三人也延续了掘金3枪的疯狂得分,场均合力拿到72.3分。

再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小球战术的疯狂崇拜这德安东尼来到太阳执教,联盟里一时间出现了两支崇尚疯狂进攻的球队,尤其太阳队当时的风头一时无二,德安东尼彻底将“跑轰”两个字推向了世界。

相比于巅峰的太阳和勇士,如今尼克斯队的小球显得不成体系,他们缺少一个在快速行进中像纳什那样的顶级组织者,以及底线落位v字快攻的详细战术,尼克斯的战术思想如今看起来更像“打到哪算哪”,不行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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