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之前,雷鹏并不知晓玉符之事,此物究竟是何摸样,有何用途,贼人为何为此而大动干戈,他一无所知。黑袍人愿对他说明一切,正中下怀,岂能不愿听?
“在下横竖无事,不妨姑妄听之,说不说由你。”他摆出一副老江湖的嘴脸说道。
“你这小娃儿,真是淘气!”黑袍人摇摇头,问道:“你可知朱家天下败于何人之手?”
“一是自败,一是流贼!”雷鹏回答。
黑袍人神色一冷,道:“胜者王侯败者贼,当年,朱洪武未得天下之前,不也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雷鹏愣了愣,道:“在下不否认。”
黑袍人又道:“胡虏未入关之前,我们汉人不也称其为满贼、满狗?”
“不错!即便在胡虏入关三十余年后的今日,如此相称者也大有人在。”
黑袍人点点头,话锋一转,道:“龙凤玉符,一龙一凤,共有两枚,出自当年李闯王与高夫人之手,系以得自波斯的万年玉母,请当年天下第一高手沈一刀精镌而成。通体晶莹剔透,栩栩如生,价值连城。得此玉符,不仅亿万财宝唾手可得,而且可以称霸武林,甚至调动千军万马,逐鹿天下。小娃儿,听明白了吗?”
“有这等事!”雷鹏惊得目瞪口呆。
“绝非虚言!”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你这老狗,一定是使我雷家家破人亡的主使之人!”雷鹏一跃而起,自以为是地叫。
“何以见得?”黑袍人依旧和颜悦色,毫不动容。
“沧海桑田,事过三十余载,任是天大的秘密,也早已湮没在岁月的长河中了,而且,这等秘密,原本便没有几人知晓。你老儿不仅知道,而且知之甚详,必然与此事有莫大的干系。显而易见,你觊觎此物由来已久,二十多年前的武林浩劫,由你而起,此次亦然!是也不是?”雷鹏气势汹汹,一口咬定黑袍人是罪魁祸首。
“小娃儿言之有理!”黑袍人仰面一声浩叹:“老夫的确与此事有莫大干系,但老夫也是受害者,而非觊觎者……”
“哼!无论你说什么,小爷也不相信你的鬼话!”
“娃娃,稍安勿躁,且听老夫详细道来。老夫姓程名化,与你同为天涯沦落人。当年,闯王军中,有一位著名神医尚炯,你可知晓?”
“听说过。”雷鹏回答。尚炯乃当年第一名医,据说可以活死人而肉白骨,神乎其神,他曾听父亲讲过此人。
“甚好!他老人家便是老夫的恩师,老夫是他最小的弟子。”黑袍人程化语出惊人。
“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
“以何为证?”
“这个……老夫藏有一件信物,请你过目,但只可眼观,不可触摸。”
黑袍人程化手一扬,一道碧光略空而至,落在雷鹏脚前。俯身看去,是一枚径寸方圆的碧玉护符,正中镌有“大顺”二个细小的篆字。雷鹏取过树枝,挑转护符,背面镌有“精魂”二字。
他抬头看看黑袍人,将信将疑,委决不下。忽地,他想起媚娘也有一枚与此物形质相似的墨玉护符。当时,他不曾留意媚娘的护符是否有字。今日,相同的护符在这深山绝壑中重现,莫非此人便是媚娘所说的同路人?
黑袍人程化打断他的遐想,道:“此物世间仅有十枚,莫看它形质普通,与龙凤玉符做一番神妙接触之后,每一枚可令百名持有白玉护符的顶尖高手与八百名持有墨玉护符的一流高手惟命是从。而这八百名一流高手,每人统领着十名武功高手,而这十名高手,每个人都有不少门人弟子。想想看,龙凤令下共有多少高手?正因为如此,江湖上心怀叵测之辈,对龙凤玉符垂涎三尺,人人争先恐后,妄图据为己有。娃娃,风雪已经停止,难得的好天气,老夫不良于行,已经数日未食,请去悬崖下看看,有无坠落的野物,寻觅一头来,你我饱啖一顿再叙如何?”
雷鹏也是大半日未食,腹中蛙鸣不已,闻言正中下怀,沿着悬崖往前走,果然寻得一头肥壮麋鹿,拖到洞前,宰剥干净,升火煮熟,连汤代肉盛满一罐,送到程桦面前。
“好香!”程化闻香动容,愉悦地叫:“娃娃,不要过来,将陶罐放篝火旁,再为我觅一根长木杆来便可。老夫所用之物,须经沸水煮过,或者篝火烧过之后,你才能触摸。”
雷鹏依言寻来一根长木杆,交给了程化,而后回洞饱餐一顿。食毕,天色已晚,倒头便睡。一觉睡醒,已是旭日东升。饱餐之后,拎着早餐来到程桦洞前。
程化昨夜得食,精神大好,看到他送来食物,十分感激,伸出木杆挑过陶罐,连喝带吃大快朵颐。
食毕,满意地拍拍肚腹,说:“吃饱的感觉真好!”
雷鹏道:“尊驾昨日言犹未尽。”
程化点点头,道:“昨日说到哪里了?”
“说到江湖上人人欲将龙凤玉符据为己有。”雷鹏回答。
“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