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上天给予世间的恩赐,任何事物在火的面前都不足为惧,就如同此时的要塞一样,胡家耗费人力物力无数耗时半年的时间才建成的铜墙铁壁却在林枫的大火下付之一炬。
在放火的时候林枫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幸运,若是这老者据守不出的话,就算是自己再加上大长老三人恐怕也破不了这个要塞,等待自己的要么是退据妖兽山,要么就是被胡家强者抓住。
然而这位胡家强者却轻敌冒进被自己直接斩杀,至于要塞内部的凡夫俗子更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要塞不攻自破,更是在大火下灰飞烟灭。滔天的火光映衬着长长地身影,就像是从火中走出来的恶魔。
这一个小镇充满了儿时的回忆,但同样拥有着屈辱以及愤慨,在自己的实力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林枫绝不会再回来,胡家家主在小镇上是神一样的存在,拥有着绝对的威严,因为他本身的实力已经达到了极限。
四年前林枫更是亲眼看到他徒手解决掉了一只低阶妖兽,而且还只是用了一击。那一刻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以至于到现在林枫依旧如历历在目,这也是他离开的原因,可以肯定的是即便自己现在实力大增也断然不可能是胡家家主的对手。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说什么胡家家主也不会放过他。
“小爷我将来是要做富翁的人,这次离开只不过是为了找到一个好的发展土壤,有什么不高兴的?应该高兴才是。”林枫自言自语道,只是紧皱的眉头已经说明了一切。
山依旧是那样的山,然而人早已经变了模样,一个衣衫褴褛头发散乱的人饥不择食的抱着一条狼腿猛烈撕咬,就像是已经有数十天没有吃饭一样,完全不顾及这狼腿有没有烤熟,丝毫不在意仍有血丝在这上面附着,更不会去理会这狼腿上到底有多少泥土。
在吃了两条狼腿后,这才停下了疯狂的举动,更是厌恶的将手中剩余的狼骨头扔进了旁边的河里,然后又拘了两把水洒在了自己的脸上。
深凹的眼窝,络腮的胡须以及脸上的黑色斑块,在水中缓缓倒影。整张脸都被黑色的斑块占满,就像是锈剑上的锈迹,使得他苍老了数十岁。
一只手颤巍巍的抚摸着这黑色的斑块,触之即离,就像是非常地疼痛。水,无风而动,波光粼粼;他,仰天长啸,痛苦万分。
“林枫,我胡山此生与你势不两立!”胡山怒吼,将水中倒影完全破坏,然而终究是镜花水月,无论如何,倒影依旧,而不在的是他的一颗心。
如此狼狈,如此沧桑,如此丑陋的胡山,即便是林枫站在他的身前,恐怕也认不出来,此时的胡山与林枫刚遇见时的挥斥方遒,高傲霸道气质完全靠不上边,更多地是死气。
然而对于想要杀了自己的生死仇人来说,林枫可没有多大的善心,更不会将自己的头颅砍下,然后再双手奉上,依照他的性格只会在旁边叫好,然后再说:哎呀,美滴很!
更何况现在他什么都不知道,更不会知道此时有一个人在指着天说要与自己势不两立。现在的他完全被碎叶城中的林林种种吸引住了眼球,颇有一种土包子进城的气概。
难得换了一身二手的粗麻布衣衫,而且还用了十文钱,让林枫的心都在滴血,完全感觉自己是被坑了。因为十文钱在小镇可以买一件新的衣服了,而且还是上档次的那种,完全不是二手的亚麻布可以媲美。
林枫走在大街上东瞅瞅西看看,每走一两步都会停下来看看两边的景物,然后在露出震惊的表情,因为这些东西在小镇上根本就没有。
舞狮杂耍,冰糖葫芦,棉花糖,这些在小镇上根本就没有,舞狮也只有在特大庆祝时才能看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可以看个够,最关键的是还不要钱。看那些又红又粘的串串以及像棉花一样的东西一看就不好吃。
两文买一串啥冰糖葫芦,一文去买一团棉花,除非自己脑袋被门夹了才会买,三文钱足够自己花七天了。
“您好大爷,您知道这街上为什么没有马车经过啊,不是说碎叶城很繁华的么?不是说马车几乎是一辆接着一辆?怎么这里一辆都没有?”
“世道变了,世道变了。”老者看着林枫,目光深邃,严肃地说道。
林枫惊讶,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高人,没想到自己这么浅显的问题竟然能让他算出来自己的运道,看来还真是该自己发达了。
“那您知道我什么时候发达么?我想成为一名富翁。”林枫惊喜的说道,甚至眼中都已经出现了小星星。
“世道变了,世道变了。”
“您能具体点吗?小子听得还不太明白。”
“世道变了,世道变了。”老者依旧是严肃的表情,甚至连目光都没有动一下。
“哎,小伙子,这老汉就是一个神经病,整天唠叨着世道变了,世道变了,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在旁边摆摊的一名中年大汉终于看不过眼出言提醒。
林枫默默无语,身体动了动,转换到另一个方向,因为他不信邪,明明这老者就是盯着自己说的,而且还说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