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袭击?”韩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他妈逗我呢?”
难怪他会如此惊讶了,过去几年的海豹生涯当中,他不知道随队参加过多少次反恐作战,现在居然会被人当成恐怖份子对待,这个落差也未免太大了些。
不过,从威尔士和桑切斯那如临大敌的神态中,他意识到对方并不是在开玩笑,而且他很清楚美国执法部门是如何对待恐怖份子嫌犯的,假如他稍有轻易妄动,对方很有可能不加警告直接开枪,所以尽管揣了一肚子疑问,他还是很理智地依照对方的命令,慢吞吞将双手从口袋里掏出来背到身后,并主动转身背对来人以示配合。
替韩冬戴上手铐之后,胡安-桑切斯在他身上快速搜查了一番,其实这么做完全是多此一举,例行程序罢了,刚跟警察打完交道,他身上不可能携带任何武器,就连外套都是跟人借的。
被按着脑袋押进SUV的后座时,韩冬觉得对方似乎忘了另一道必要程序:“你们不打算向我宣读权利吗?”
按照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规定,如果嫌犯被捕时没有被告知相关权利(即米兰达权利),那么其供词一律不得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作为联邦调查局资深高级探员,威尔士和桑切斯显然不可能犯下这种连菜鸟新手都不会犯的低级错误,他故意这么问,是想试探一下对方的口风,看事态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以及对方可能采取的审讯策略。跪求百独一下潶*眼*歌
虽然他确信自己跟所谓的恐怖袭击压根不沾边,但正如他的律师安东尼-派利卡诺说过的那样,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自身是否清白,而在于执法部门怎么认为,如果他们认定了你有罪,你就是纯洁得像朵出水芙蓉,他们也能给你栽上一堆莫须有的罪名并把你投进大牢,相反,如果他们看你顺眼,你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他们也能把你塑造成民族英雄。
而胡安-桑切斯的回答也在他的预料之中:“不需要,根据‘公共安全例外'原则,由于你的行为涉嫌恐怖袭击、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我们有权限制你保持沉默以及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安德鲁威尔士拉开车门,跳上副驾驶席,笑眯眯地看着他说:“恭喜你,韩先生,不是每一名FBI的嫌犯都能受到这种‘VIP待遇'的,所以,如果我是你的话,现在就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该怎么跟我们配合的问题了。”
这也是山姆大叔的一贯作风:制订一个规则以彰显其法治、民主、公正的同时,想方设法找出并利用规则中的漏洞,或者干脆自己制造一个漏洞出来,以绕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来达到其目的,他们甚至经常会将嫌犯秘密引渡到美国本土以外进行审讯,以免受到“米兰达权利”和宪法第五修正案的制约,这也是联邦调查局动不动就喜欢给嫌犯贴上“恐怖份子”标签的原因。
由此看来,这两个在纽约警方面前吃了瘪的家伙是成心不想让他好过了,不过韩冬更倾向于认为,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面子问题,更不是为了所谓的国家安全,而是出于某些更加见不得人的目的,例如受某些迫切想要置他于死地的人所指使或者说雇佣,否则他们也不会撇开国土安全部和必要的后援,偷偷摸摸地把他这个“恐怖份子”带上车了。
迅速权衡了一番利弊之后,韩冬决定放低姿态,好好地“配合”对方的工作——对于他这样经常在敌对区域执行任务的前特种部队成员来说,反刑讯逼供是必须掌握的基础技能之一,所以他不怕什么严刑拷打,只是觉得平白无故地受些皮肉之苦毫无必要而已。
而且从对方的态度上,他也意识到任何试图澄清自己的打算都只会自取其辱,“好吧,你们想从我这里得到些什么?”
“细节,韩先生,所有的细节。”威尔士很满意韩冬的表态,他拍拍驾驶席的靠背示意搭档开车,同时继续侧着身子问道:“第一个问题,你们去罗马尼亚干什么?”
从他的问题中,韩冬听出两层意思。
第一、他们已经掌握了他和其他队友的详细资料,这说明他们很可能早在下城医院的内部网络被黑之前就盯上了他;
第二、他们对于在罗马尼亚发生的事情了解不多,这就意味着他们和“游隼”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双方很可能只是单纯的利益交换。
此外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位威尔士探员和他的搭档并不是FBI里的内鬼,向那帮杀手通风报信的另有其人,不过韩冬认为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假意思考了几秒钟后,他故作为难地回答道:“执行合同……我是‘斗牛犬'安保公司的临时雇员,不过我想这一点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
威尔士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什么合同?”
韩冬回答得很笼统:“找人。”
这个答案明显不能令威尔士感到满意,“找什么人?”
“罗塞尔-罗森伯格,中间名不知道。”看着对方的眼睛,韩冬又补充了一句:“据说是罗森伯格集团的前任总裁,于三个月前在一次探险活动中失踪。”
“罗森伯格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