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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不友好聚会(1 / 2)

阴沉一天的天海市,终于在傍晚的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

陈默打车来到金碧辉煌酒店门口的时候,华子也刚到,只不过是开车过来的。

酒店的代客泊车员将华子的本田CR-Z开去了停车场,陈默之前听说这小子不知道做什么赚了一些钱,没想到已经开上了二三十万的车。这让他感觉和平日里公交地铁出行的自己,有了很大的反差。

华子老远就看到了陈默,走到陈默面前给了他一个拥抱。

“算起来,有快一年没见了。现在过的怎么样?老四。”华子递给陈默一只中华,然后帮陈默点燃。他手边的雨伞在滴水。

算起来,这么多年来,一直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就只有华子了。只不过陈默记得上一次见到华子的时候,这个家伙也是潦倒得很,平日就喜欢在夜店瞎混。没想到短短的时间让这个家伙时来运转咸鱼翻身了。

陈默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笑着说:“没什么大的变化,还是老样子。没想到一年的时间里,你变化倒是挺大的。”

“运气好了点,做点小生意而已。”华子摇了摇头和陈默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走向之前就预订好的房间。

陈默注意到,不知是华子谦虚或者是其他原因。关于他究竟在做什么生意是他避而不谈的话题。

“那个,你的事情我后来才听说,之前不应该那么积极地给你打电话的,可能是老四你给我面子。但是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就不来了。毕竟现在金胖子和曼曼在一起。”华子一边走一边说。

金胖子从前一直看不起陈默,后来又抢走了陈默的女朋友。由这样一个人的发起的聚会,华子想不到陈默居然也会来。

陈默心想如果不是超级手机系统的坑爹任务,他肯定是不会来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过去的事情,翻篇了就不要再提了。”陈默现在的确是觉得无所谓,只不过看到那两个人有些碍眼而已。

听到陈默这么说,华子笑了起来:“老四还是像以前那样豁达。”

两个人说话间,到了1010号包厢。

服务生推开门,里面已经坐了四个人,金胖子曼曼还有另外两个人,一个叫南忆,这个女人是大学时候大家公认的校花。还有一个是沈林,这个家伙还是和大学时候一样,一副尖嘴猴腮永远都长不了肉的样子。上学的时候是金胖子的跟屁虫,现在还是跟在金胖子手下做事,并且已经凭借着一手好马屁的功夫当上了子公司的副经理。

“华子你终于来了!就等你了,人到齐了。”沈林见华子和陈默进来之后,招呼了一声,还给华子递了一根烟,并没有理会陈默。

金鹏搂着曼曼吩咐服务生可以上菜。

“陈默我们好久没见了,上次和华子吃饭的时候,还提到你呢。现在在做什么。”南忆坐到陈默的身边这样问道。似乎意识到被孤立的陈默,南忆才这么问的。

南忆在大学的时候,之所以是公认的女神,因为她不仅人长得漂亮家境好,最重要的是待人接物特别礼貌,没有一点大小姐的架子。很显然她还是没有变。

“他啊,之前在鹏鹏家投资的小新闻社做记者,现在好像是被辞退了还是什么的……”曼曼接过南忆的话头,替陈默回答了。

后来陈默才知道,在博视垮台之后,注资意创新闻社的软金股份,居然就是金胖子家的产业。

这个世界太小了。

“辞职休息一段时间。”陈默没有理会曼曼,笑着对南忆说。

陈默不明白,自己当初究竟是怎么喜欢上这么一个恶心的女人的,正应了那么一句话。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个傻逼。再说鹏鹏这个称谓,让陈默觉得着实恶心。

金鹏挺着个大肚子笑着不说话,这个家伙比之前更胖了,现在至少有两百五十斤。陈默简直难以想象这一对男女在床上的情形,太违和了。

南忆给陈默倒了一杯茶,说:“我们还年轻,我爸爸没有创业之前,也换过不少工作。”

陈默接过南忆递过来的茶,说了声谢谢。与其说自己是谢这杯水,倒不如说是谢谢她的善解人意。

“几年不见,南忆你比上学的时候更有气质了。”陈默并不是恭维。南忆今天穿的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是一件淡蓝色的外套。看起来整个人都十分素雅。她的长发依旧飘飘,少了学生时代的青涩,多了一份成年女性的魅力。

华子靠在椅子上说:“说是来聚会,怎么才来这么几个人,真扫兴。”

华子这个人就喜欢热闹,人越多他就越活跃。当然,之所以这次聚会只来了这么六个人,完全是因为金鹏的人缘其实并不好。

沈林似乎看到金胖子对这个问题有些无言以对,赶忙说道:“管他们呢!爱来不来。”

为了岔开这个对金胖子有些尴尬的问题。沈林问南忆:“听说咱们的校花现在做了舞蹈老师,这职业简直就是为了南忆你的量身定制的啊。不知道现在有另一半了没有啊。”

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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