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特别厉害的做饭技巧,简简单单,但蛤蜊天下第一鲜的味道,足以让平凡的技艺做出超凡的食物。
看到唐海往里边倒葱,菲比立刻就倒:“噢,天,没替代品吗?我不太喜欢吃葱!”
凯瑟琳给了妹妹脑门一记手刀,做客还敢讲条件……
唐海哈哈笑着:“现在不喜欢吃没事,等长大了你就喜欢吃了,现在预热一下吧。”
菲比一愣,这是什么逻辑……
凯瑟琳也愣住了,她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也不爱吃葱,甚至青椒、胡萝卜这些都不爱,但长大后好像就爱吃了。
人其实都是这样的,小时候无忧无虑,怎么舒服怎么来,好感之类的东西开始于颜值,然后到长大后爱好会变化、性格也会变化,一些小时候很挑剔的、不喜欢的东西,尝试之后反而喜欢。
“长大了就爱吃葱了吗?”盖茨听得也是笑笑。
舀起热腾腾的饭,在碗里弄碎,大勺子舀着一勺肉和酱汁盖在饭上,再撒一把海苔沫子,简单的渔价汤泡饭就出来了……
唐海家乡那边白族人很多人很喜欢吃汤泡饭,唐海也挺喜欢吃的,那种汤汁和米饭完全融合,又把米饭弄得软粘的感觉,哪怕是不喜欢这一口,有蛤蜊在也会喜欢……
另一边,一口大锅就是简单的酱油汤熬着十几斤的蛤蜊肉,熟了之后再撒上葱段搅拌一会儿,然后把蛤蜊肉放锅子里,用保鲜膜包起来,放冰箱一天,吊出蛤蜊的鲜甜味……
罗里似乎很喜欢唐海,一直跟着:“唐,那里是干什么?”
“这要放一天来吊出鲜味,到时候在米饭上盖上厚厚的一层蛤蜊肉,再拿来蒸5分钟,这是马莲娜最近最喜欢的午餐……”
盖茨先生静静的看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