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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祭祀与见义勇为(1 / 1)

第十六章祭祀与见义勇为

5—30正青智者问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步石答:(1)非其鬼而祭祀,是在谄媚人家,这种行为将使本人、本族都蒙受耻辱。但话说回来,对那些为捍卫公平和正义而献身的义士表达敬意也是完全应该的。(2)我笃信此。(3)见义勇为可能就出于此处。问题是谁“见义”?应该是自见义啊!(4)对于那些去祭拜加害我族的恶鬼的人,不但是谄媚了,将要引起政治、外交风波了。人人可讨伐之。(5)暗含无神论,也是节俭,也是对本族亡灵的尊重。

根据本章的思想,完全可以推论而知,对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态度要慎重,牢记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并通过历史来弘扬人类的正义和正义事业。务必重视对为民族大义而献身的人的祭祀工作,不能弄错,不能遗漏。比如,在抗日战争中战死的人,应该不问党派、个人信仰一律得到公祭,我看到新华网上就有公祭网,知国家就是这么做的。通过这样实际行动,追忆而牢记历史、弘扬正义。关键的,它能触及人的心灵,提升社会道德。

本章两句话放一起应该是有意思的,那就是不能绝对,具体的就是虽然不是本族的亡灵,但它做出公义的英雄之举,那么人们就应该祭祀这个公灵。延伸:看见有意义的事情就要行动,否则就是没有勇气的表现,这种人是永远成不了事的。但现在人们口中的“见义勇为”完全是道德论的,狭义的,它成为做好人好事的义举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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