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勤说着,一边靠得安雅熙更近了几分。
而安雅熙则是挤出一丝无奈的微笑,尽量让身体离对方更远一点,这个外国男人已经纠缠了她半个多小时,要不是为了等易锋,她早就走了。
这时,外国佬继续道:“特别是我印象中最深的一句,我想当众献给美丽的安小姐可以吗?”
“随便吧。”安雅熙皱了皱眉头,看看时间都很久了,怎么易锋还没来。
外国佬缓缓站了起来,挺胸抬头,深情的看向安雅熙朗声道:“WhenIdocount……theclockthattellsthetime,Andseetheb…ravedaysunkinhideousnight;WhenI……”
老外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或许是因为对这首诗不太熟悉的原因,甚至中间还有些许停顿。
安雅熙听的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好半天,老外终于断断续续念完,对着安雅熙伸出满是汗毛的双手,想要抱住她,道:“安小姐,这首诗歌足以表达我对你的爱慕之心,能否…”
“能否个屁啊,这也是朗诵诗歌?如果让莎士比亚听到,估计会气的从坟墓里跳出来踹死你吧?”
易锋一脸惋惜的走到两人中间,挡开那双满是汗毛的手,道:“安总,我来晚了,让你饱受这种精神上的非人虐待,我简直罪该万死。”
“你…你是谁?为什么这样侮辱我?”老外身高马大,俯视易锋质问道。
易锋回头道:“朋友,明明是你在侮辱莎士比亚,别说你老外了,就算我这华夏人,都痛心疾首,简直叔可忍婶婶不能忍了。”
“胡说,我从小生活在最强大的国家,接受最好的高等教育,研读莎士比亚的诗歌,你们这些没文化的华夏人根本不懂。”老外道。
“是么?”
易锋淡淡一笑,目光平静,道:“让我来告诉你吧,刚才你所念的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创作于1590年至1598年之间,诗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前126首,诗中热烈地歌颂了诗人的友情,第二部分为第127首至最后,献给一位“黑女士”DarkLady,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情。”
“很不巧,你刚才正是用了前面126首中的《ShakespeareSonnet》,用歌颂友情的诗,来表达你的爱慕之心,我也算是服了you。”
听着易锋从容平静的讲述,黄发老外的脸色渐渐变得有些僵硬,皱着眉头,似乎正在苦苦回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既然话都已经说到这里,我也顺便免费教教你这个从小受高等教育的老外,怎么用莎士比亚的诗来表达爱意。”
易锋说完,潇洒转身,目光深情而又专注的看向安雅熙的眼睛。
“Mymistress‘eyesarenothinglikethesun;”
“Coralisfarmoreredthanherlips‘red:”
“Ifsnowbewhite………”
易锋的朗诵时而激昂,时而悠缓。
他的目光充满炙热,始终停留在安雅熙的双眼,口中每一个音符都那么准确,而又深情。
整个KFC餐厅渐渐变得安静起来,每一个就餐的人,都不由自主的看向易锋,不可救药的沉浸在那美妙的声音中,久久无法自拔。
前半部分用纯正的英语,而后半部分,易锋直接用中文翻译了出来。
“可是,我敢指天发誓,我的爱侣;”
“胜似任何被捧作天仙的美人…”
一曲动人的诗歌,在易锋发出的最后一个音符后,落下帷幕。
安雅熙的呼吸已经有些凌乱,就连易锋什么时候握住她的手,她都没有察觉到,脑子里嗡嗡作响。
她也算是上层人士,国内国外见过太多太多所谓的年轻才俊,但是,从未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带来过这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易锋刚才朗诵时所释放出来的强大气场,优雅,宁静,博学,从容…这些品质,绝不是一般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能够具备的。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此时安雅熙对易锋的印象,那就是-----惊艳!
黄发老外的脸色亦是一片铁青,羞愤不已。
刚才他用网络仔细查了一下,这位年轻中国人对莎士比亚诗歌的含义介绍和朗诵,竟然分毫不差。
“请记住,不要在中国人的土地上,显摆你所谓的背景和实力,那只是一个笑话。”
易锋对着那名还在发呆的老外说完,拉着安雅熙白皙的小手,大步流星的走了。
身后,餐厅里传来一片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